政府成立的「特殊需要信託」服務本月起接受申請,入場門檻達22.5萬元,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計劃費用過高,是「趕絕基層」。

政府前年宣佈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信託人。子女有特殊需要的家長可注資到信託戶口,在家長離世後意願管理遺產,按其生前擬定的照顧計劃,支付照顧子女基本生活需要。計劃設有入場門檻,首次注資不可少於22.5萬元,戶口會於家長離世後啟動,並每年收取2.1萬元作為行政費。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昨早在商台節目批評,信託入場門檻高達22.5萬元,「趕絕基層」,希望入場門檻愈低愈好。他又指,曾向過千名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長統計,一致認同管理費徵費水平則不多於資產總額的1%,及應成立個案管理機制,跟進受託子女需要。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相關事宜,多名議員要求政府下調信託收費。委員會副主席邵家臻表示,雖然政府的信託收費水平雖較私人信託的入場門檻低,但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認為政府應向家長資助大部份行政開支。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解釋,考慮到家長離世後,處理遺產等法律程序需時,為確保不會出現照顧空窗期,故要求家長繳交至少20萬元按金,以便立即啟動信託計劃。委員會最終通過由邵家臻提出的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政府資助90%信託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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