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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發」、菜湯和熱水

「脫!」

「都脫光!」

按照指令把衣服脫精光,祼體踩在冰涼的瓷磚上,接下來就一無所有了。

「轉過來!」

「轉過去!」

檢查完畢,穿上允許穿的內衣內褲,張良得到了一套橘紅色的勞教服,還有一把用來吃飯的勺子,正好可以插在勞教服的上衣兜裏,全身上下只有這一個兜。

連一根短布帶都沒給留下。

從調遣處來的時候有個短布條繫在褲子的皮帶袢上,搜身時,戴著白手套的警察就把這個布條甩到了垃圾堆,「違禁品!」

腰帶、鞋帶、紐扣、金屬環都是違禁品,警察認為這些東西可以用來自殺。

於是張良手提著褲子走路,褲子太肥。

凡新進所的勞教人員都首先編入六大隊,被稱為「新收」。

六大隊是立規矩的地方。

與警察說話,勞教人員必須半蹲著。

在任何地方,只要遇上警察就必須停步,靠牆立正站好,「雙手捂蛋」( 男性生殖器),向警察問好,不能抬頭看警察的臉,只能看警察的鞋。

永遠要低頭,在筒道裏走要低頭,排隊要低頭。

凡事要喊報告,上廁所要報告,進門要報告,說話要報告,在大廳坐小凳子,要喊「報告」,等警察說「坐」,然後才可以坐下。

不許隨便站立,不許隨便走動,不許互相講話,不許遞眼色、不許向窗外看、不許……不許……不許……

張良注意到,筒道裏管勞教的不是警察,是穿迷彩服的人,他們戴著紅袖標,袖標上印有「四防員」三個黃字。

張良開始還以為這些穿迷彩服的是保安呢,他們隨身帶著一根木棍。後來才知道,他們是協助警察管理的特殊勞教人員,被稱作「四防」,警察也叫他們「雙改人員」,既改造自己,同時又改造其他勞教人員。

在1997 年司法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監獄勞教所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四防」是指:「防逃、防非正常死亡、防重大案件、防重大安全事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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