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花點時間思考一下美國的開國元勛們的智慧,他們為我們制定了《權利法案》,其中《第一修正案》保障了言論自由。他們這樣做是因為經驗告訴他們,言論自由是所有其它自由的保障。

沒有言論自由,政權就能夠操控公眾的思想,隨意扭曲結果;有了言論自由的保障,就有機制制止專制。

《權利法案》產生的背景很有趣。《美國憲法》初稿中沒有這樣的內容,起草憲法的群體自稱為聯邦黨人,他們的文獻至今仍然引人入勝。新政府的目標是改進美國從英國獨立後制定的《邦聯條例》。

憲法是為了穩定和保證各州的權利,設有各種機制制衡新政府,但完全摒棄了君主制,支持人民依法治國。

在18世紀,這是一種相當大膽的舉措,展現了對啟蒙思想核心理念的極大信心。國父們通過英國的普通法一直追溯到羅馬共和國最繁榮時期的法律形式。

即使如此,仍有很多人持懷疑態度。一群持不同政見的「反聯邦主義者」聚集在一起反對憲法,理由是憲法過於集權,容易受到金錢和權力腐蝕。他們擔心憲法沒有足夠的保障防止暴政。《權利法案》被提議作為一種妥協,緩解對憲法本身的批評,到1789年整個方案提交批准時,《權利法案》已成為一個核心要素。

而憲法之所以獲得批准,就是因為包含了這份「不允許」清單。

現在看來,這顯然是至關重要的部份。所謂的反聯邦主義者是對的,對政府權力的限制必須明確且堅決。如今,近250年過去了,全世界的國家都因為我們擁有他們所沒有的東西而感到嫉妒。

我們有《第一修正案》,僅僅這一事實就讓審查員的工作變得非常困難,他們多年來一直在努力尋找一些變通方法,以便能夠控制言論。

審查制度在歐洲、英國、拉丁美洲、中國以及所有英聯邦國家取得的勝利,遠遠超過在美國。這只有一個原因:他們沒有《權利法案》。想想看,這幾乎沒有發生。那一代建國者的智慧再次拯救了國家,並成為世界各國的明燈。

回顧《第一修正案》受到考驗的方式也很有趣。就在通過後的不到十年內,國會通過了《煽動叛亂法》,將批評美國總統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報紙編輯們遭到調查,部份人被監禁。

美國人知道有些事情非常不對勁。

結果引起了公憤。該法案顯然是為了懲罰副總統湯瑪斯傑斐遜,立法並未把針對他的批評定為犯罪!他競選總統並以壓倒性勝利反擊了中央集權者和審查者。

那一年是1800年,美國革命的理想得以保存,《獨立宣言》的作者成為了總統。

儘管如此,數十年後,言論自由受到了挑戰,廢奴主義的宣傳在奴隸州被禁止,1860年後反徵兵宣傳再次遭到禁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和平活動人士和編輯被捕、監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也是如此,冷戰初期同樣發生了類似情況。

一直以來,美國最高法院的立場相當一致:《第一修正案》是真實存在的,必須得到執行。

在過去的幾年裏,審查者通過各種第三方機制,如事實核查員、大學的剔除、來自政府機構和白宮的秘密刪除令等,找到了規避保障言論自由的方法。毫無疑問,這就是他們想要的:一個不是由用戶控制,而是由政府、行業和非牟利組織的利益相關者控制的互聯網。

布倫丹卡爾(Brendan Carr

對此深有體會,卡爾目前是聯邦通訊委員會(FCC

的五名委員之一。上星期,當選總統特朗普提名卡爾擔任FCC主席,他表示,保護言論自由是他的首要任務。這還可能涉及到重新審視對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分配,長期以來,這些資源一直免費提供給主要網絡營運商,這些資源可以投放到市場供其它買家購買。

由於這些政治變革,我們完全有理由樂觀地認為,言論自由的事業即將在美國迎來重大重啟。我向你們保證:歐洲人渴望這種改變,他們希望這場真正的自由之火能熊熊燃燒,讓歐洲政府的審查官員感到羞愧,從而使他們的公民能夠再次發聲並了解真相。目前,他們覺得自己對太多的問題一無所知,甚至社交平台X也受到審查。

《聖經》中說:「真理使人自由」,但如果審查者封鎖真理,那麼自由就會變得更加遙不可及。這就是為甚麼言論自由是所有其它自由的基礎的原因。五年多來,我目睹了審查工業複合體的力量和權力不斷壯大,我從未對我們的國家感到如此絕望。同時,近年來為保障我們的溝通渠道而進行的偉大努力又讓我感到無比振奮。

國父們的智慧再次得到了展示。

「我們的自由依賴於新聞自由」,傑斐遜寫道,「限制新聞自由就會失去自由。」

想到我們曾如此接近於失去這一自由,就感到恐懼。願這一代人能夠為未來的每一代人保障這一權利。◇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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