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文革時期,所謂的「大案」「要案」特別多。其中,有一個「陰謀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團」案,更是一起通天大案。
但在十年文革結束後,中共宣稱,這是一宗重大冤假錯案,並為所有蒙冤者平反。
那麼,這宗「陰謀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團」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追根溯源,與江青同父異母的哥哥李干卿有關。
江青的哥哥
江青的父親名叫李德文,是山東省諸城縣的一個木匠,有個木匠鋪,娶了一房老婆,生了兩兒一女,兒子叫李干卿,女兒叫李雲露,還有一子下落不明。
40多歲時,李德文的原配去世,續絃娶了王氏。王氏進門的第二年,生下了李雲鶴(後來改名江青)。那一年,李干卿13歲,李雲露10歲。
江青記事時,哥哥、姐姐已外出謀生。再後來,江青去了濟南、青島、上海、西安、延安。在延安,24歲的江青嫁給了45歲的中共領導人毛澤東。當時,雖有戰亂,江青與哥哥、姐姐仍保持著斷斷續續的聯繫。
1948年11月底,江青突然接到哥哥李干卿的電報,說母親去世了。江青向毛澤東提出,想去濟南奔喪。
當時,中共已佔領濟南。毛同意江青去奔喪,並讓他的警衛員李銀橋等跟著。此次奔喪,江青沒能見到母親最後一面,只能給母親上墳。然後,參加了哥哥李干卿的婚禮,並找到了曾在天津收留過她一年的姐姐李雲露。
公安部長的指令
1949年中共建政後,毛澤東的妻子江青,成了中共第一夫人。
1949-1959年,公安部長羅瑞卿,一直負責保衛毛澤東的安全,是經常陪伴在毛身邊的「大警衛員」。
1959年春,在上海召開的華東局公安工作會議上,專門傳達了公安部長羅瑞卿的指示:「凡是接近毛主席的人,他們的情況都要搞清楚。」會下,羅瑞卿還問過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張國峰:「你們那個李干卿的情況,你清不清楚?」張國峰迴答:「不清楚。」
其實,早在1953年鐵道部公安局曾派人調查過李干卿,就因為他是江青的哥哥,沒有深究。
不久,張國峰到北京參加「全國警衛工作會議」。公安部布置給山東省公安廳一項特殊任務,調查「濟南鐵路局職工李干卿的歷史和現實表現」。公安部長羅瑞卿責成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奇清牽頭負責此事。
原來,江青已把她的姐姐李雲露接進中南海,現在又想把哥哥李干卿接進中南海,中央要求山東對其嚴格政審。
山東省公安廳的調查
1959年7月25日,山東省公安廳成立「李干卿問題調查組」,由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張國峰負總責,成員有濟南鐵路局公安處副處長王茂青、一科副科長曲和鈞、科員史殿安等。
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專案組三易其稿,寫出對李干卿的調查材料,上報公安部。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收到後,立即向部長羅瑞卿作了匯報。
這份調查材料的主要內容如下:
李干卿,1901年3月13日,生於山東省諸城縣東關,曾讀過幾年私塾。1921年4月至1923年3月,在軍閥張宗昌所部的第47旅93團2營8連當「師爺」(文書)。日偽和國民黨統治時期,當過警長、巡官、局員、津浦鐵路防奸組組員等。
1939年,在日本憲兵隊特務指使下,李干卿兩次寫信給當時正在延安、已成為毛澤東妻子的江青進行策反。
據山東第二勞改隊第一大隊犯人米瑞晟交代:1945年,李干卿曾去他在濟南林祥南街6號家中,「借」去王虎牌手槍一支。
李干卿自己也交代:1945年10月,米瑞晟給他一支土造的3號手槍,自己玩了幾天後,被國民黨山東行動總隊15隊副官李干臣要去了。
李干卿還有偷竊、貪污等劣跡:
1948年偷車站食堂麵粉兩袋,價值65萬元(指舊人民幣,新人民幣即56元,下同);1951年任濟鐵公寓管理員時,貪污食堂大米、麵粉、雞蛋,計390萬元(合新人民幣390元);1951年6月,在機務公寓造假單據,貪污8萬元;7月在機務公寓買鹹菜,多報銷5萬元。
調查材料還稱,李干卿雖通過歷次政治運動的學習和教育,但覺悟不高,轉變不快,平日不常參加政治學習,開會時也經常不參加,工作態度不夠積極,上班忙於燒水、喝茶,辦公時常私自回家。
由於貪污,李干卿在毛發動的「三反」運動期間受「記過」處分。
1959年10月,江青收到哥哥李干卿的來信,說有人在調查他的歷史。而山東省公安廳的調查結論最終使江青接李干卿進中南海的企圖落空,江青因此懷恨在心。
江青為了保護哥哥(實際是不想讓哥哥的事影響她的政治前途),只能向毛澤東吐苦水,並要求毛經過濟南時,務必接見一下她的哥哥。
1959年年10月26日,毛澤東在濟南白馬山下西郊機場附近的專列上接見了巴西共產黨中央總書記路易斯·卡洛斯。之後,順便接見了江青的哥哥李干卿幾分鐘。毛的接見使李干卿如釋重負。
江青文革中的報復
時過境遷。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江青搖身一變,成了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實際上是毛澤東在中央文革小組中的代理人。
原公安部長羅瑞卿則成了毛澤東文革爆發後打倒的第一個反黨集團——「彭、羅、陸、楊反黨集團」成員之一。
羅瑞卿任公安部長期間,曾兩次奉命調查反映江青30年代在上海當演員時的風流韻事和叛變情況的匿名信事件,對江青過去的底細比較了解。
當年,江青在上海灘鬧得沸沸揚揚的醜聞資料,包括許多照片等,不少都存放在公安部。
羅瑞卿一倒台,江青認為,報復羅瑞卿及其公安系統內所有了解她底細的人的時機到了,公安系統內所有參與匿名信事件調查的官員,幾乎全部被關押審查;當年調查他哥哥李干卿的公安人員也在劫難逃。
1968年4月25日,山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王效禹專程到北京,向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匯報當年山東省公安廳調查江青哥哥的情況。出席會議的有:江青、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葉群、康生等。
此時的江青,是文革旗手,處一人之下,億萬人之上,官大脾氣也大。她破口大罵山東公安機關調查他哥哥的人,是「一小撮反革命分子」,並帶著哭腔說:「我哥哥李干卿過去很苦,為了餬口,在舊社會幹了幾天警察,他們就對他……對我進行迫害,其實是對著我們的毛主席啊!」
中央文革小組組長陳伯達稱,這是「陰謀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團案」。「從山東搞李干卿的問題說明,原來公安部是兩個公安部,一是中央的;一是劉鄧彭羅為首的地下公安部,上通劉鄧彭羅,下通全國各地,這是一條又粗又長的黑線,一定要把這條黑線挖出來,一定要把公檢法徹底砸爛!」「山東當年調查李干卿的問題,是搞無產階級司令部。」
陳伯達還在山東省革委會的報告上批示:「交吳法憲具體辦理。」吳法憲當時是中共軍隊的副總參謀長,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之一。
六人被押解到北京
1968年4月29日下午,一架伊爾—14型民航客機,緊急降落在濟南西郊機場。不久,一批囚犯被押進機艙內。他們是:濟南鐵路局公安處長曲和鈞,山東省公安廳警衛處長於傑,山東省交際處處長陳鏡波。
當晚,專機再次降落,載走了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李秉正,濟南鐵路公安處副處長王茂清,濟南鐵路局公安處保衛股長史殿安。
這6個人都是當年參加審查江青哥哥的公安官員。他們在北京受到了殘酷的刑訊逼供。
兩人被迫害致死
1968年4月29日晚,山東省公安廳長張國峰,因身患胃癌,疼痛難忍,正在醫院住院治療,沒有被抓到北京「隔離審查」,但被造反派連夜轉移到偏僻簡陋的郭店勞改醫院,突擊逼口供。1968年6月30日,張國峰被造反派關押審查僅兩個月就去世了。
張國峰去世前一天,她的二女兒范星路費盡周折找到病房,看到原本身材高大的父親,竟然被病痛和冤屈折磨得像一截枯柴,奄奄一息,悲從中來,泣不成聲。
張國峰死後,仍被扣上「重大反革命陰謀案的罪魁禍首」和「反革命分子」兩頂大帽子。
此後幾年裏,張國峰的妻子和大女兒因病相繼去世,這個遭人白眼和冷遇的「反革命家庭」,陷入家破人亡的境地。
除了被抓到北京的六名官員和張國峰外,山東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葉茂林,僅僅因為聽了一次調查李干卿情況的匯報,也被扣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投入監獄,在獄中身患重病,出獄後不到3個月就去世了。
這個案子還株連了其他39名公安官員及其的家屬子女。
結語
十年文革結束後,中共將「陰謀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團」案的責任,全部推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頭上。
其實,文革爆發後,毛澤東最擔心的是政變。為消除政變隱患,毛首先對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進行了大換血。原公安部的幾乎所有部長副部長、北京市公安局的幾乎所有局長副局長,都被打倒。
1967年7月23日,時任中共公安部長謝富治對公安部副部長李震、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義之講:「毛主席說,『聽到砸爛公、檢、法這句話我就高興』。你們要把這句話捅出去。我當面聽主席講砸爛公、檢、法,沒有十次也有七八次。」
此後,全國出現砸爛公、檢、法的高潮。
江青正是利用了毛澤東的這一表態,利用毛讓她當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的權勢,發洩了她的私憤。沒有毛澤東的表態支持,江青翻不起甚麼大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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