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76日審訊。辯方早前要求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 ,以便對「飯盒會」使用的工作平台「Slack」進行提問。控辯雙方今日就重召張的申請作陳詞,法官質疑黎智英也是「Slack」群組成員,辯方無可能不知道「Slack」的存在。法官將於本周四(16日)作出決定。

辯方早前表示,控方提供的文件並未提及張會使用「Slack」來發布「飯盒會」的紀錄,辯方在張劍虹1月出庭作證時,才得知這件事情。因此,辯方希望再傳召張作供,以便對「飯盒會」使用的工作平台「Slack」進行提問。

本案今日下午約2時半開庭,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稱,控方只在轉介文件中提供了一張來自通訊軟件「Slack」的截圖,而當時庭上各方都不知道該圖片是來自「Slack」。被告黎智英已被羈押很長時間,期間並未有機會使用相關的電子設備。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稱,這次的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與是否接觸電子設備無關,亦是辯方早前先提出「Slack」的話題,向證人指出「飯盒會」之前會設立聊天群組。杜官問及為何辯方會不知道「Slack」的存在,彭耀鴻解釋律師團隊「容易見林不見樹(easy to lose sight of the tree for the forest)」。杜官反駁稱,法庭也花了大量的時間閱讀案件資料,形容彭耀鴻有一個龐大團隊支持。

法官李素蘭則認為,「Slack」是《蘋果日報》員工主要溝通的軟件,控方從來不知道「Slack」的存在,質疑辯方不能夠將責任推到控方身上。李官又質疑,黎智英曾主持「飯盒會」,並且是「Slack」的群組成員,為何辯方沒有「Slack」的紀錄。

辯方認為,如果法庭不批准再次召喚張劍虹,將對被告黎智英不利。法官李運騰問及,為何會對審訊產生不公。彭耀鴻解釋,因為《蘋果日報》的「飯盒會」紀錄由「Slack」發布,並且他已經向另外兩名「從犯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提問。彭強調,當律師團隊在庭上首次提到「Slack」的存在時,已經立即寫信給控方要求資料,並進行調查。

法官李運騰建議,如果辯方希望將相關的紀錄作為本案的證物,不需要再次傳召張劍虹,或許可以考慮傳召黎智英的女兒來作供。辯方回應說,該情況只會在法庭拒絕再次傳召張的時候發生,認為不能提前作出這種假設。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表示,當時控方並未擁有與「Slack」相關的紀錄,因此無法提供給辯方,又強調控方已經盡力調查。周還說,辯方應該在盤問張劍虹時盡力獲得「Slack」的紀錄。

由於法官聽罷陳詞後需時考慮,所以將本案押後至本周四(16日)上午10時半作出決定。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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