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0年代初期崛起的新經濟學派之一的「公共選擇」學派,其開山祖師布坎南教授,在一九八八年八月底順蒙貝勒蘭學會於日本召開年會之便,應邀抵台訪問,曾於八月二十七日作了一場講題為「工作倫理的簡單經濟學」之專題演講。演講內容可說簡單,而且篇幅不長,但其中提到的某些論點,卻頗值得有心人深思,尤其是研習勞動經濟學中的「勞動供給理論」者不可不反覆思之。
布坎南教授由其自身的體驗談起。在美國,職業欖球賽是一件大事,尤其最後的決賽更是令其全國民眾如癡如狂,上自總統大人,下至販夫走卒,人人關心。其實,不只是美國人關心且愛看,其它國家也有許多對之癡狂者。縱使不能親臨球場觀戰,也不願失去觀賞電視轉播的機會。身為教授的布坎南,也有該種嗜好,但要看完四場球賽,必須在電視機前耗上至少十二個小時。而在一九八七年的那個時候,正好是周末在家休息的日子,照理說,在這段休閒的日子裏,又有自己愛好的娛樂可以享受,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事。但是,我們的布坎南先生卻不這麼感覺,他的心理反應是「虛度光陰」,而且有著「心理上的罪惡感」。
清教徒的「工作倫理」
為了消除這份罪惡感,布坎南教授乃一面做「敲核桃」的「工作」,一面觀賞精彩的球賽。藉著敲核桃的生產核桃仁行為,來補償看電視這種「浪費時間」的損失,這樣一來,就獲致心安理得的平衡感了。
對於這種體驗,布坎南教授以清教徒傳統的「工作倫理」來解釋,也就是說,在他個人的價值判斷裏,已經將「工作」認定為有真正的價值,而將「休閒」看成是一種罪惡。既然從事休閒產生了罪惡,便只有設法以工作來創造價值彌補之。同樣地,努力與怠惰也可以適用相同的分析。
布坎南教授的此種體驗,在東方社會裏應該到處可見。以我個人而言,就心有慼慼焉。當有精彩的電視節目上演時,都懷著一顆歉疚的心坐在電視機前。而為了不使時光浪擲,就會找一些不必花用大腦和不花眼力的「工作」來使自己心安。不過,我個人並非清教徒,也沒信奉其他勸人努力工作的宗教,是否也只能套用布坎南所謂的「工作倫理」來說明?布坎南就此一觀念提出一種假說,認為台灣的傲人經濟增長經驗,是與工作倫理有重要的關係。他也同時認為,今日美國的新生代,已經失掉了這種清教徒的工作倫理傳統。
言下之意,美國的經濟之所以走下坡,就是工作倫理喪失所致。相對地,東亞四條小龍之經濟增長令人刮目相看,關鍵也在於工作倫理的發揮了。以我個人的體驗而言,毋寧相信這種說法有其道理在,這也許也與有些人拿孔子的儒家思想來解釋,是異曲同工。就這一點言,大家或許有不同的看法,而此課題卻不是本文的主題。我想談的問題是,若工作倫理存在,則現代的勞動供給理論是否需要修正,或者將如何作合理的解釋。
工作、休閒的意義
我們知道,最簡單也最常用的勞動供給理論,乃以個人的選擇行為出發。基本的假設是:所得和休閒對個人而言,都有正的滿足或效用,也就是說,兩者都是「好的」(good)。而工作則是「不好的」(bad),無論是工作或休閒,都受到「時間」的限制,以一天而言,總共的時間不過是二十四小時,扣掉睡覺、吃飯的時間後,可供工作和休閒選擇的時間也就低於二十四小時了。
由於人通常具「好逸惡勞」的本性,這也就是勞動經濟學或一般經濟學裏之所以認定休閒對於個人是「好的」,而工作卻是「不好的」之道理,但個人從事工作卻可生產出東西來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因而工作對於社會大眾是極其重要的事。為了誘使個人放棄休閒而就工作,必須付報酬作為「補償」。報酬多少,就是所謂的「薪資率」。一般而言,薪資率愈高,個人也就愈願意工作。或者說,工作量愈多,對個人所加諸的痛苦就愈多,於是必須給予較高的報酬才得以補償。如此一來,我們就能得到「薪資率與勞動供給呈現正向關係」的典型「勞動供給理論」。而勞動供給指的就是工作時間。
在此種了解下,我們就可檢視布坎南教授所提「工作倫理」的影響。如上所言,正統的現代勞動供給理論認為,個人在休閒和工作之間作選擇,而前提是工作具負效用,休閒則有正效用。但工作倫理的存在,卻使這種基本假設瓦解了。正如布坎南個人所感受的,觀看電視球賽有罪惡感,既然存有罪惡感,就是有負的效用。而「生產工作」能令其心安,當然是有正效用了。因此,與正統勞動經濟學理論的假設正好相反。如果每個人都有工作倫理的意識,則工作就能帶來滿足,休閒反使其痛苦。
如此一來,勞動報酬就不是工作時間的重要決定因素了,只要可以溫飽就能無限制的獲得勞動(當然仍需受限於一天二十四小時)。因此,布坎南教授很含蓄的指出:「現代的標準經濟學中,存有一個很嚴重的缺陷,那就是,沒有理論來處理有關工作倫理對於個人工作選擇的影響。事實上,每個人對工作及休閒之間的取捨,不只是所得及享受之間的個人偏好而已,工作倫理應該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
工作狂正解
對於布坎南的反省,我們在上文所作的推論是屬於「極端」的情況,那也是一個「有工作狂」者的情形,亦即,這種人已將工作看成享受,在他的世界裏,他所從事的一般人所認為的工作,其實就是他的休閒。講到這裏,可以弄清楚的是,若將工作和休閒的定義嚴謹處理,就不會讓工作倫理擾亂現代勞動供給理論了。
試想,如果將工作定義為「對個人產生負效用的行為」,而將休閒定義成「對個人有正效用的行為」,則對工作狂而言,旁人所謂的「工作」,就他本身言,則應該是「休閒」呢!這也就是「主觀的價值論」之說法。社會上到處可見的「義工」,對義工本身言,所做的應該不是「工作」而是「休閒」!
除了作這樣子的解釋外,我們也可以在一般人眼中所認定的工作和休閒下,將現代勞動供給理論合理化。此即,先將報酬分為「金錢」和「非金錢」兩種,而能否明確區分這兩種報酬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們都具有可用來換得「滿足」或「效用」的特質。有些人重視金錢本身帶來的滿足或金錢購得的商品之享受,有人則視「榮譽」或「工作成就本身」就是一種滿足。如此一來,將兩種報酬一起估算後,勞動供給理論所顯示的「勞動報酬與勞動供給呈正向關係」的特性,也就仍然可以成立了。
勞動供給理論之重生
再以布坎南為例,他為何喜好研究工作?除了他的固定薪資外,研究成果也給他帶來了好名聲,甚至於各方邀約紛至沓來,其中當然也會有金錢報酬在內。另外,他的工作倫理是從小被別人加上的規範,已根深柢固的烙在心中,若違反則會遭到懲罰,亦即,這種內心懲罰是藏於內心的,別人看不到。其實,布坎南本人也並非不愛好一般人眼中的休閒和娛樂,否則他根本就不會想要觀賞球賽了。因此,即使仍然具有清教徒工作倫理精神的布坎南,其本性仍然對一般人所定義的休閒有偏好。而其之所以認定工作才有價值,休閒是罪惡,則是客觀環境所刻意營造而成的,這種情況在傳統社會較易存在,隨著時代的變遷,刻意造成的規範就越來越壓不住人性了,也難怪工作倫理會消逝。不僅美國如此,就是布坎南所認定的台灣,情況也一樣。話又說回來,如上文所分析的,即使有工作倫理的存在,現代標準的勞動供給理論不是仍然成立嗎?#
註:本文由原載於一九八九年一月九日和一月三十日香港《信報財經新聞》和《工商時報》之同名文章增改而成。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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