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於2月28日結束。港府強推相關立法,引發多國政府以及國際社會人士的關注,紛紛就23條立法的提議予以譴責,認為將進一步侵蝕《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中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並敦促香港當局重新審視相關立法。
美國務院:23條立法加劇《國家安全法》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2月28日發表聲明指出,美國正密切關注香港根據《基本法》第23條制定的國家安全立法以及對在港經營的美國公民、投資和公司的影響。
聲明指出,美國特別關注香港政府提議對「國家機密」和「外部干涉」採取寬泛而模糊的定義,以此給因害怕被捕和拘留而發出的反對聲消音。美國亦擔心,香港政府將在香港以外地區使用第23條,以恐嚇和限制美國公民和居民的言論自由。
聲明還說,《基本法》第23條或會加劇2020年已在香港實施的《港區安全法》,該法案限制了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聲明認為,制訂條款模糊且具有域外效力的額外國家安全立法,將進一步違反中共對國際社會的承諾,破壞「一國兩制」框架。
佩洛西:立法是對香港基本自由的侵犯
美國眾議院名譽議長佩洛西也於2月27日發表聲明,譴責港府對《基本法》23條立法是在以國家安全的名義,進一步對行使基本權利的香港人定罪以及持續鎮壓民主聲音。
聲明說,由香港保安局擬議的第23條立法是中共對香港基本自由的侵犯,而且其擴張程度令人震驚。她認為,提案背後實質的意圖「是以國家安全為藉口,進一步將基本公民權利定為犯罪,並壓制民主的聲音。」
佩洛西說,在中共當局實施壓迫性的國安法後的4年,中共對「一國兩制」的毀滅仍在繼續。「我們必須繼續表明國際社會仍將與勇敢、熱愛自由的香港人站在一起。」
英外相:立法未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義務
2月28日,英國外相卡梅倫發表聲明指出,香港當局目前的立法提案未有履行《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所闡明的義務,卡梅倫強烈敦促港府重新考慮該項提案,並對香港市民進行真正、有意義的諮詢。
卡梅倫指出,英方認同香港有憲制義務立法,但認為相關提案對港人在行使個人權利和自由方面將產生負面影響,英方已私下向香港當局和透過公眾諮詢過程提出關注。
這些關注包括,增加「煽動」罪刑期及「國家秘密」定義不清,窒礙言論及新聞自由;而「境外勢力」定義模糊,有可能影響正常合法外交活動等;而且相關提案缺乏獨立監察機制以防止行政機關因國安理由濫權。
澳外交部:進一步侵蝕權利和自由
3月1日,澳洲聯邦外交和貿易部發表聲明對事件表達關注。澳洲政府在聲明中表示,澳洲對提議第23條立法表示擔憂,認為這將進一步侵蝕《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中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聲明中提到,這種情況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權利和自由已被侵蝕,而有效和公正的國安法管理需要得到強而有力的制衡,以及有明確的定義。
同時澳洲也表達了對23條或對香港以外民眾的權利和自由的行為可能遭到限制的關注。
澳洲表示,已向香港當局表達了擔憂,並將會繼續傳遞相關訊息。
前MIT學者:立法是對新聞自由的嚴重侵犯
在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結束前,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退休資深科學家、近年從事法律研究的學者潘志生,分別在2月16日及2月28日提供了兩份系列意見書,逐條公開回應港府諮詢,指出港府對23條立法提出的建議嚴重歪曲和無視《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
在第一份意見書中,潘志生指出,諮詢文件相關條例公然歪曲和無視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護的有關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新聞自由的權利。尤其諮詢文件第4章中有關「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存在眾多嚴重憲法違規問題。
潘志生指出,立法擴大煽動意圖罪行會加劇打壓言論及異議。他呼籲,在譚得志煽動案得出結果前,應該擱置「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的相關立法。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2020年在街站高喊「光時」、「五大訴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
潘志生指,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15(3)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3)條,表達自己的思想、良心或表達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雖然受到某些限制,但完全免於國家安全的限制。
潘志生在提交的第二份意見書中,指出23條立法建議是對新聞自由的嚴重侵犯。他總結說,雖然新聞自由可能受到《基本法》第39(2)條規定的現有法律的限制,但在《基本法》第27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21條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的保護下,其保護程度遠遠超過了《基本法》第27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16(2)條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2)條所規定的言論和出版自由。
鄒幸彤:港府應立即停止對第23條立法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罪而遭羈押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友人管理的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於28日發文指出,鄒幸彤已透過郵寄及電郵向港府提交意見書,並以23點意見來回應23條立法諮詢。
鄒幸彤認為,港府應立即停止對23條立法,全面檢討「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執行情況,停止以「國家安全」之名打壓人權與自由。
鄒幸彤在意見書中開宗明義表明,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持反對立場」,並對於政府官員「在毫無憑據的情況下」,宣稱立法得到絕大部份香港市民的支持表示遺憾,認為這並非事實。
鄒幸彤指出,本次立法建議最大問題在於「國家安全」的概念無所不包、無遠弗屆,也因而缺乏任何界定法律權責和界限的能力。
她認為,當「國家安全」的意思無限寬廣,當局的規定則會變成開給公權力或政權的「空白支票」,讓執法者能任意把普通罪行或「不當行為」,升格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她說,當局所謂「境外勢力」根本經不起挑戰,政府如果繼續根據主觀臆測和陰謀論來制定法律,那才是對本港最大的「國家安全」威脅。「當『國家安全』的範圍被定義成可涵蓋社會的任何面向,所謂「國家安全法律」即是授權公權力或政權,介入社會每一方面的『極權工具』。」
馮睎乾:「境外勢力」定義模糊
作家、時事評論員馮睎乾2月28日透過Facebook專頁從「境外勢力」這一角度就23條立法諮詢文件提出質疑,他特別提到諮詢文件中以「境外勢力」取代「敵人」的概念。
馮睎乾指出,這樣的定義應該受到質疑,因為它似乎包括了許多與間諜活動或國家行為無關的個人和公民社會組織,呈現了對外來者的懷疑態度。
對於諮詢文件多次用上「外國和境外勢力」,而英文版則是foreign or external forces兩種不同的字眼,馮睎乾認為,這明顯是刻意區分「境外勢力」和「外國勢力」。
馮睎乾特別在文章中提到關於中國「內地」是否屬於香港「境外」的概念。「這使得『境外勢力』的概念變得更加模糊,因為它可能也包括香港的本土組織。」
馮睎乾呼籲公眾對相關立法進行進一步的反駁和討論,以確保法律的準確性和可理解性。
管浩鳴提議引入中共「飲茶」機制被批
聖公會前教省秘書長、立法會議員管浩鳴牧師日前表示,留意到中共國家安全部有俗稱「請飲茶」的約談機制,以此對有關人士予以警告。管浩鳴稱,關注當局會否在《基本法》23條立法中,參考大陸做法。
管浩鳴的相關提議遭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否決。鄧炳強稱,不同社會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做法,香港沒有特定的約談的制度,但當局會做調查。
今年1月30日,中共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聽勸,別讓國家安全機關請你喝這『十杯茶』」。文中列出被國安找去「喝茶」的十種可能性。其中包括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實施間諜行為或幫助行為等十種行為。
就管浩鳴的言論,時事評論員陶傑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出,管浩鳴要求特區政府引入中共國安「十杯茶」約談措施,「唯此說之陰險刁鑽,連鄧炳強也無法接受」。
陶傑指出,按照中共的定義,隸屬英國亨利八世之後的肯特伯雷聖公會總座堂的聖公會屬於境外勢力。另外,聖公會名下各基督教會在香港宣揚「耶穌復活」等這種被中共視為「極端思想」的有神論與中共宣傳的無神論相悖,而且對於香港各大建築物頂部的「極端符號十字架」,管浩鳴也未向近日前來香港視察調研的中共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請求拆除。
因此陶傑認為,若要引入「十杯茶」,中國(共)國安第一杯就應該請管浩鳴來品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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