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藝術家從事美術教學廿多年,自設畫室,開設各種課程,桃李滿門。剛過去的星期日,他到北角碼頭寫生。寫生是人畜無害的行為,北角碼頭亦是尋常休憩場所,藝術家萬萬想不到竟會被保安驅趕,理由是「現在康文署規定不能在此處放腳架畫畫」。他在社交平台寫道,「到處都是三五成群的菲傭姐姐坐在地上,他們不去趕,但卻跑來趕我」,「我想畫好香港姐,咁都唔俾」。

保安的執法基礎,應該是香港法律第132BC章《遊樂場地規例》,2020年曾經修訂,加強管制音樂活動,修訂前後的條文都沒有明示暗示不許寫生;具體列明禁止的活動,只有第16和17條關於投射物、槍、彈叉、風箏、模型飛機、氣球。第7條一般性地說明「不得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惟寫生明顯不在此列。

換言之,涉事保安涉嫌越權,侵犯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權。

網友指出,曾經有人在海傍用腳架影相,亦被保安阻止。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碼頭有餐廳,「班福建佬喺嗰度飲酒,大嘈大鬧成地煙頭冇人理,夜晚又有大媽大叔喺嗰度唱卡拉屋企都冇人理。」

保安要針對的,竟然是一具恬靜優雅的寫生架。

十多年前,有兩宗「驅趕寫生」事件曾被廣泛報道。徐悲鴻入室弟子、中國油畫大師龐均,在香港街頭寫生,三度被驅趕;某女畫師在南蓮池園寫生,亦兩度被驅趕。若說這兩次還有丁點理由(中環人多車多、南蓮池園內小徑狹窄不宜久留),這次北角碼頭事件則完全不合常理:菲傭可以席地久坐,畫家不可立架寫生?

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護法運動」,孫中山等政要雲集廣州,與北洋政府一決高下。廣東督軍署、總統府等機要所在地越秀山,守衛森嚴,遊人一舉起相機拍攝,便被馬上制止,惟恐洩露軍事機密。

新香港下的寫生,是否亦作如是觀?

事實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寫生」與雙重標準,已成為香港核心價值。曾批評伍家朗穿黑衣而影響其比賽表現的民建聯穆家駿參選灣仔區議會。身為培僑中學教師,他動員自己的學生,拍片助選,並公然上載社交平台,事後知道犯規,急急刪除。2000年有小學校長利用學生助選,遭選管會警告,而左派報紙亦曾以「學生助選」指控過泛民人士。當然,我們對左派傳媒很有信心,他們對穆家駿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今天我看到一張「廟街夜繽紛」照片:不是官方宣傳那個,而是民間各式專才——我意思係流鶯——雲集旺角新填地街與豉油街交界處,各人自備膠櫈,在行人路上一字排開,展示曼妙身材,等待恩客挑中以度春宵。事實上旺角流鶯已是不分晝夜,有人曾拍片,顯示日間的旺角流鶯站在各街各樓梯口。旺角已經淪陷。

行文至此,單眼佬都知:寫生是不好的,流鶯是好的。這指明了新香港的發展方向,也指明了國安教育有必要加入性教育,以配合香港發展需要。

一路向西,取代東莞,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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