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馬由韁,走向深淵

北京逃生記(李善/博大出版社)
北京逃生記(李善/博大出版社)

狹路相逢黑者勝

胡管兒真不含糊,拿起來手機就說:「我這兒正忙著呢,你跟你姐約吧,晚上全家燒烤,Bye-bye!」

真是久經考驗的好黨員!臉不變色、心不跳,他從容對王所堆笑,「不好意思。」

我蹲著,離管教四米來遠,王所兒看不出把柄,還是有點兒懷疑。

胡管兒繼續解圍,「我把『愛滋病』放他們號兒去了,他是美國博士,學醫學的,看『愛滋病』沒問題。」

王所兒也沒理會我的身份,犯人還有甚麼身份?他問我:「『愛滋病』還鬧嗎?」

「早不鬧了,我們輪番跟他聊天,現在很穩定,不過最好還是去醫院。」

王所兒嘴一撇:「這兒不是美國,沒錢。」

給我解圍的,最終還是筒道裏的廝打聲,管教馬上押我去看。

前邊的外籍號兒打架,已經被先到一步的隊長喝止了。管教把打架的提了出來,由隊長押去戴背銬。

「學習號兒呢?」王所兒過問上了。牢頭馬上湊到了門口。

「收拾東西!」管教在王所兒面前,只好「六親不認」,撤了牢頭。

胡管兒押我回去,把孟老闆調到那號兒當老大,然後把那撤下的牢頭調過來當二板兒。

來人姓陸,北京×××刑警隊長,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強姦罪、非法經營罪……一審有期徒刑二十年」。原來是黑社會老大,噁心死我了![1]

「鴇母」過來跟我說他得走了——他和這新來的認識,不能關一塊兒。但是「黑老大」看了半天也沒認出他。

「鴇母」說:「陸哥,我是××的髮小[2],咱還一塊兒……」

「呀喝!磁器!這麼老了?」

「陸哥你真有尿,判二十年,我一審『帽兒』啦!」

「我總刑四十一年,(徒刑)二十年封頂,一下打五折。」

「我一沒殺人,二沒涉黑,就因為牽連公、檢、法,就『帽兒』我!」

「磁器,你點[3]我沒?!」

「哪能呢?點了你,你還能……」

「仗義!二審你丫能活嗎?」

「差不多,該餵的都餵了。陸哥,你要不出事兒,我肯定先得信兒,折也折不到這兒;你前腳進,我後腳跟。」

這倆黑社會的上、下級還熱乎起來了,我十分不悅。「鴇母」見狀說:「方哥,我倆關一塊兒,管教要犯錯誤,陸哥是來當二板兒的,跟管兒說調我吧?」

「鴇母」真滑頭!犯人都不願意調號兒,一到新號兒,就得重新混,常常是從最低地位混起,七處的審判流程長,更沒人願意調號兒了。這「鴇母」分明是不願意照顧「愛滋病」!

黑老大果然上當,高興地分給了「鴇母」一套被褥。

管教半天沒過來,我跟黑老大開聊,以為這個前刑警隊長能幫我出點兒主意,哪成想,他不但出口成髒,法律也不通。既然他幫不上我的案子,留他何用?可他又是管教的人……有了!我問鄒處:「『鴇母』走了,誰看『愛滋病』啊?」

黑老大嚇了一跳。我再一介紹,看他那相,我就知道,妥了!胡管兒一來,黑老大馬上申請調走,胡管兒當然有求必應。

黑老大捲了行李就跑,管教說:「就一愛滋病,看把你嚇的!你那洗浴中心裏那還少……」

「咱有安全措施啊……」

噁心的聲音終於消失了。狹路相逢黑者勝!

「鴇母」沒走成,氣得大罵黑老大。

他說那「陸隊」原來抓過他,他老婆托他「髮小」把他贖出來的,那以後姓陸的就成了他的保護傘了,沒少吃他的錢,只要有風聲,就給他送信兒。後來姓陸的折了,他沒及時換靠山,就被新刑警隊長「樹了政績」,把他開的酒家——妓院給端了。

「鴇母」這次犯案,是他花七百元從徐州收容所買了八個女孩,強迫到他的酒家賣淫。審他的時候,他揭發了幾個警察,公、檢、法不但不理他,一審還給他破格提拔成死刑,判他老婆十五年。他上訴,加大了揭發力度,撂了兩個這類從警察手裏買女子販賣、賣淫的窩案。不幸的是,這兩個案子他都參與了,他就是陪他哥們兒去廣州收容所、戒毒所買過兩批女孩才諳熟此道的。

我問他:「廣州有那麼亂嗎?」

「更亂的你都不知道呢!廣州火車站那兒的賊、搶匪,都跟警察是『一家子』,按月上供,警察放養他們,他們在市面兒上收保護費,那叫維持治安。警察他娘的管甚麼?就知道往收容所抓農民,硬說你三證不全,按抓的人頭兒管政府要補貼,家裏來贖人又他娘掙一筆。收容所的醫院更黑,從那兒贖出來還得交治療費。去年報紙登的那個在收容所醫院被輪(姦)了的女的[4],你以為就一個呀?海了去了!就是沒報案,報了也白報,人家叫你拿出證據來!誰敢為你作證?你敢去哪兒取證?不上報紙,誰他娘管?!」

「鴇母」繼續罵:「你看電視往刑警隊臉上貼金!他們就知道抓人、打人。抓人時候『劃拉』得越多,手越狠,越掙錢。抓錯了你,你家裏求他們放人,得上供!」

「街上的小偷都結幫,幫主都是警察的磁器!真要必須抓賊了,警察都先給磁器們打招呼,抓的就是沒『戶口』的野賊。那些收保護費的,收完了,第一個給派出所上供;我們開酒家的,不買黑、白道,甭想混!黑道的混混兒,都是警察的線人,警察就放著他們,哪要破案了,先把線人叫上來,讓他們報線索!」

我問:「那實在沒線索呢?」

「沒有就懷疑唄,懷疑就抓來唄,然後逼供唄!管你冤不冤?破了案再說!那是任務。」

「貨櫃」問「鴇母」:「二審你能活嗎?」

「鴇母」嘴一撇,「上上下下都餵了!咱還檢舉大案了呢!」

要是剛來,我會天真地以為他能立功免死,可這半個多月學的真知灼見,反而讓我覺得他得被滅口了。(待續)

註 [1] 大陸官方網站2006年報道了《北京首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覆滅,保護傘是城管隊長》,給人的感覺是:北京2005前沒有甚麼黑社會組織,而且黑社會與警察無關。我2001年在海澱看守所和七處遇到的黑社會老大,一個是警察鐵哥們,一個本身就是刑警隊長。我相信他們也不是首個黑社會團夥。
註 [2] 髮小:自幼的好友。
註 [3] 點:舉報。
註 [4] 後來我查到:2000年7月26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了這個案子,題目是《誰製造了慘絕人寰的輪姦案》:農家少婦蘇萍在廣州火車站,光天化日之下被搶劫,呼救後警察卻當眾把她齊全的證件扔掉,強行收容,還當做精神病關進指定的康寧醫院。隨後蘇萍遭到「牢頭」等十幾人、幾十人次的輪姦。後來她丈夫從外地趕來,塞給醫院主任紅包、護理費,才將蘇萍贖出。報案後,警方立刻和醫院放走十來個強姦犯,只留了李某一人頂罪。
蘇萍夫婦狀告公安局、康寧醫院都被法院駁回,法院只以強姦罪判了李某4年。民事賠償被駁回,連康寧醫院收取蘇萍的500元護理費都不予退還。他們的抗訴、上訴均被駁回,進入了遙遙無期的申訴程序。
廣州收容所一系列虐待、輪姦、虐殺收容人員的事件相繼被曝光後,2002年3月,《羊城晚報》又曝光了廣州戒毒所販賣戒毒女子為娼的黑幕。公安系統立刻銷毀了該戒毒所的有關歷史檔案,懲辦替罪羊。
2003年無辜的大學生孫志剛被捕進廣州收容所後被打死,在全國憤怒的聲討中,中共吃人的收容所才壽終正寢。
歷經上述事件的廣州市公安局長朱某,不但獲得連任,還蟬聯人大代表。

本文由博大出版社 http://broadpressinc.com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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