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下午1時許,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啟動了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污染水排海進程,預計將在未來30年持續排放。24日當天,中國海關總署宣布全面禁止進口日本水產品。

此排污事件在中國民間引起了很大爭議,社交媒體上群情激奮,主流輿論在強烈譴責日本的行為。雖也有一些科普文章嘗試從理性、科學的角度證明其危害並不如人們想像,但影響力有限,甚至遭到審查。

那麼,既然攸關每個人的健康和安全,在立場和情緒之外,日本核廢水排放的事實是甚麼?作為普通人應該如何理解和應對?微信號「歪腦」發布的「日本核廢水排放事件十問答:事實是甚麼?普通人應該如何應對?」一文,詳細回答了與此有關的10個關鍵問題。

一:日本這次排放的是甚麼水?

答:這是2011年日本大地震後為了應對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的核事故而灌入核反應堆的冷卻水,在經過一些常規處理與ALPS(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處理之後排放的。這種冷卻水和普通核電站正常運轉時使用的循環水完全不同。後者不直接接觸堆芯,放射性很低,但也不是絕對安全的,也要經過一定的處理才能排放至環境當中。但前者直接接觸了堆芯,裏面含有大量具備強放射性的化學物質,包括氚(氫-3)、碳-14、鍶-90、碘-129、錳-54、銫-134、銫-137、鈷-60等等,在處理之前危害很大,我們可以稱之為核污染水。

二:日本是直接將核污染水排入大海嗎?

答:是,也不是。福島核事故發生時,負責福島第一核電站日常營運的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日本東電)應對不當,已將部份核污染水直接排入了大海。比如,根據法國輻射防護暨核能安全研究所提供的數字,僅在2011年3月21日至7月中旬期間,就有大約2.7×1016Bq的銫-137被排放到了太平洋中。(Bq的全稱是貝克勒爾(Becquerel),是衡量放射性活度的通用國際單位。)

不過,日本東電很快停止了排放,將剩下的核污染水儲存了起來,目前累計的總量已經超過了100萬噸。這麼大體量的核污染水不可能永遠儲存在地表的水罐裏,於是日本東電提出了5種不同的處理方案,並上報給了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以下簡稱IAEA)。雙方經過細緻的討論,認為先處理再排海是最穩妥的方案,所以目前排海的是經過處理的核污染水。

三:核污染水經過了怎樣的處理?

答:核污染水先經過了一輪常規處理,過濾掉了其中的油污和一些放射性重金屬。之後,日本東電開發了一種名為「先進液體處理系統」(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以下簡稱ALPS)的裝置,對核污染水進行了進一步處理。日本人將ALPS翻譯為「多核種除去設備」,顧名思義,這就是利用物理和化學手段將核污染水中具備放射性的元素從水中分離出來——我們可以將其看成是家用淨化水設備的工業放大版。通過ALPS處理後,絕大部份具有放射性的元素都會被除掉,不再對環境有害,比如經過處理後的鍶-90濃度會降到處理前的十萬分之一,這已經低於環境的本底輻射值了。

但是,經過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中仍然含有大量的氚,這种放射性元素和水中的氫原子為同位素,化學性質相同,分離的難度很大,要想除去它就必須花費很高的成本。熟悉原子彈的讀者應該都知道,製造原子彈的關鍵步驟就是如何從化學性質幾乎相同的鈾同位素中提純鈾-235,這一步所涉及的技術難度非常大,這也是伊朗等國之所以至今仍然沒能製造出原子彈的主要原因。於是,日本東電決定不再進一步除氚,而是將其稀釋之後直接排海。

四:經過處理的核污染水有害嗎?

答:當然有害。雖然經過處理,但排海的核污染水裏仍然含有放射性氚,以及少量的碳-14和痕量的其他放射性元素,仍然會導致基因突變,給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危害,如果能不排的話當然最好。但問題是,這顯然是無法做到的。這個邏輯同樣適用於幾乎所有的工業廢水,包括數量遠比核電站大很多的化工廠所排放的工業廢水,所有這些廢水一點都不排放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才會根據各種不同的污染物設立了各種不同的排放標準,只要低於排放標準就應該允許人家排放,而不是堆積在工廠裏,為將來釀成更大的災難埋下隱患。

這一做法背後的邏輯就是大家常說的「兩害相權取其輕」。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任何事情的評價,都應該建立在比較、權衡的基礎之上。如果一件事情的代價和它的替代品相比危害較輕,那它就是可以做的,甚至是應該鼓勵的。

五:這次經過處理的核污染水超標了嗎?

答:沒有超標。根據日本東電公司公布的數據,排海的核污染水中的其他放射性元素已經降到了遠低於監管標準以下的水平,而不能通過ALPS被去除的氚則會通過海水稀釋降至低於1,500Bq/升,這一數值為監管標準值的1/40、WHO指南的約1/7。

除此之外,日本東電採取了分批分階段排放的方式,預計將會持續排放30\~40年,每年的氚排放總量低於2.2×1013Bq,低於常規核電站的正常排放限額。事實上,根據中國《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中有關液態放射性流出物控制值的規定,輕水堆中氚的控制值為7.5×1013Bq/年,重水堆中氚的控制值為3.5×1014Bq/年,均比此次日本福島排放的核污染水要高。

值得一提的是,放射性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是基於環境的本底輻射量來制定的,因為放射性污染屬於大自然已有的污染,和化工廠排放的人造化學污染物不太一樣。大家可能都聽說過一個說法,叫做「拋開劑量談毒性等於耍流氓」。這句話並不是百分百正確,比如有些人造化學毒素即使是痕量也是有害的。但放射性是自然環境的固有屬性,人體細胞早已適應了這種環境本底輻射,進化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DNA修復技術,只要核電站排放的污染物通過稀釋後不顯著增加環境本底輻射,人體就能夠應對。

根據專業人士的計算,地震剛發生時,東電公司排放的冷卻水裏一次性洩露了1×1016Bq的氚,擴散至整個太平洋後的最大峰值(出現在夏威夷附近海域)也僅為2Bq/立方米,而太平洋海水的氚背景濃度為50Bq/立方米,遠比一次性洩露的最大峰值要高得多,更不用說這次是有計劃的分批次排放,影響力更加有限。

六:此次排放的氚會不會產生累積效應?

答:不會。氚的化學性質和氫差不多,攝入體內的氚將會很快隨水排出,基本上不會帶來額外傷害。事實上,因為氚比氫重,所以生物體傾向於使用更輕的氫而不是氚,所以生物體內的氚含量理論上是要比環境中的氚更低一些的。至於說排放核污染水當中的碳-14和其他痕量放射性元素,同樣沒有證據表明它們能在生物體內產生累積效應。即使有的話,只要排放總量低於監管標準,就不會對環境中的放射性元素含量帶來實質性的影響,因此也就不會增加額外的累積效應。

污染物的累積效應確實存在,但這通常指的是脂溶性的化學污染物,它們能溶解在魚類的脂肪中,並通過食物鏈來逐漸富集,直至被人類食用。但放射性元素並不具備這種性質,因此我們無需擔心累積效應。

七:我們如何確定日本東電確實按照標準進行排放?

答:日本東電確實有理由偷排,但必須得想辦法逃過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事實上,IAEA已於2023年7月開設了原子能機構福島第一核電站辦公室,IAEA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在那裏辦公,現場監測和評估日本東電的排放活動。除此之外,IAEA每天都會向全世界公布當天的監測結果,大家可以在他們的網站上隨時查閱。

需要指出的是,對排放物的監測是一項技術活,普通人很難理解其中的細節。比如鳳凰衛視記者李淼曾經在電視上公開質疑日本東電的檢測方法,稱第一批總共要排放7,800噸核污染水,但採樣人員只取500毫升進行抽檢,聽上去很不合理。但其實只要排放前進行了充份的混合,500毫升採樣便已足夠了,這屬於基本的化學實驗常識,IAEA的監督人員不可能不懂。

八:我們如何確定國際原子能機構沒有被日本收買?

答:這個問題屬於政治範疇,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立場進行各自的解讀。但請大家注意,根據清華大學研究人員所做的模擬實驗,因為洋流的影響,受此次核污染水排放影響最大的國家肯定是日本,其次也並不是中韓等亞洲國家,而是北美的西海岸和墨西哥等地。因此如果日本想造假,不但要收買IAEA,還必須收買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澳洲、紐西蘭和南韓等發達國家,難度可以說是相當之大。

另外,日本在從地震最初的震驚中緩過來之後立刻就停止了排放,並且也沒有以「不干涉內政」為由拒絕國際監督,而是立即和IAEA取得了聯繫,邀請對方派人前來監督指導後續的處理進程,整個過程公開透明,這一做法是值得鼓勵的。

九:日本東電在此次事件中到底有沒有責任?

答:當然有。日本東電在海嘯來臨之後出了很多昏招,錯過了避免災難的機會,應負主要責任。事後日本方面做過很多檢討和經驗教訓總結,這方面的信息網上可以查到很多。但是,我們在譴責日本東電的官僚主義的同時,也必須意識到,當年那場地震和海嘯是真正的百年一遇的大災難,日本是最大的受災者。我在地震發生後的第二天就到達了日本的福島縣,親眼看到了很多掛在樹梢上的小汽車,以及漂進內陸上千米遠的大型船隻,親身領教了海嘯的厲害。所以說,此次福島核電站的事故和切爾諾貝爾很不一樣,後者是百分百的人禍。

其實無論是天災還是人禍,類似這樣大規模的核事故影響的肯定是全人類,大家應該拋棄國家之間的成見,傾全力幫助受災者。像福島這樣的天災人禍各佔一半的核事故,更是值得我們施以援手,而不是把責任全都推給對方。比如,有人質疑日本方面是否盡了全力,排海是否就是最佳選擇。我的回答是,如果不考慮成本的話,肯定還有比排海更好的選擇,但我們不能一味要求日本方面不計成本地處理核污染水,除非我們願意分擔這筆費用。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中國的話,中國政府也不會不惜一切代價地處理,也是會綜合考慮成本和效益,畢竟人性都是相通的。

十:普通人應該如何應對這次事件?

答:核污染是個非常專業的問題,普通人很難理解,最好的辦法就是相信中立的專業機構,比如像IAEA這樣的國際組織。如果你不知道哪個組織更專業,或者質疑IAEA的公信力,那就兩方說法都看看,然後再認真比較一下,思考哪個說法更有道理。這件事的邏輯鏈條並不長,相信大多數具備基本科學素養的人都能想明白。

問題在於,如今國內的媒體環境越來越差,根本不允許公平的討論。比如這件事出來之後,網絡上凡是認為大家不必過度緊張的科普文章大都被網管刪除了,而大量煽動緊張和對立情緒的文章,無論其內容多麼地荒誕不羈或漏洞百出,都可以肆意通過各種方式廣為宣傳,普通人很難有機會或者渠道獲得多方面的信息,因此也就沒辦法兼聽則明瞭。

事實上,如果你真的理解了「宣傳機器」這個詞的真正含義,那麼當你看到政府故意壓制某一方的言論時,心裏就應該有數了。至於說搶鹽的行為,那已經和信不信科學沒有任何關係了,即使此次核污染水排放真的對環境有害,搶鹽也沒有任何用處。如此惡劣的宣傳手段,除了煽動起民族情緒之外,造成的直接後果是海鮮產業的整體損害,包括進口和自產這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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