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議員,如果真想為香港帶來貢獻或幫忙,最佳方法,真係出少句聲。否則,有老人家聽話,十二時帶孫女去蘭桂坊劈酒,對夜場生意的傷害,應該嚴重過日本菜餐廳沒有魚生發售。

就算蘭桂坊的形象大不如前,但你想像得到一大班爺爺在德己立街一帶聞歌起舞嗎?是屯門娜娜?《中年好聲音》?還是屋邨茶樓午間茶舞?

關於蘭桂坊,我的第一個印象,是人踩人意外。1993年元旦,我15歲,讀中三,別說去蘭桂坊飲酒,由東九龍過海到中環也罕有。要不是《猛鬼冤魂》把慘劇改編成漫畫放上封面,軟硬天師又火速將事件寫成《最後今天》的歌詞,可能還未知道蘭桂坊的存在。

一年後,電影《晚九朝五》上畫,是頗轟動的一件事。三級片,又不似一般販賣色情的三級片,跟當年大部份UFO的出品一樣,把中產生活與中環生活塑造得具備無比吸引力。

很尷尬也要說一句,當年,偷偷看過《晚九朝五》之後,我的人生目標其中一項,是在蘭桂坊附近租一個單位獨居,以為可以輕易認識到像周嘉玲一樣的美女。我以為自己是陳豪。

電視劇也有份推波助瀾。90年代中,《壹號皇庭》大受歡迎,觀眾喜歡看見歐陽震華打官司,更喜歡看見陶大宇在酒吧飲Sol。演員每次從明顯的酒吧廠景步出,鏡頭一轉,總是接上蘭桂坊的街景,然後出Kenny G。曾幾何時,蘭桂坊似一個天堂,既時尚,又優雅,而且神秘。

那份誘惑,大到一個地步,好像在重要時刻總要去朝一朝聖。最記得1997年的6月30日晚上,為了迎接回歸大日子,一班同學本來聚集在某一個屋邨單位觀看電視直播,其中一人的女朋友在蘭桂坊飲醉,致電求救,大家便二話不說,齊齊飛的士去蘭桂坊湊熱鬧。

只敢在街道遊走,最多去便利店買支Diamond Black,怕入酒吧的消費太高,更怕自己的衣著打扮配不起會被嘲笑。那一年,剛剛考完A-Level,等入大學,跟香港一樣,面前是新生命。

人越大,恐懼被破除,有一段時間,甚至真真正正在士丹利街住過,像實現童年夢想。周嘉玲就認識不到了,只知道很不方便,沒有泊車位,泊在路邊經常被抄牌,由地鐵站行斜路回家又必定身水身汗。在電影或電視見到是一回事,在生活感受到是另一回事。無論是蘭桂坊,還是蘭桂坊的夜場。

那十幾年,偶爾也會去蘭桂坊消遣,現在回想,最享受的,可能是一身酒氣地跟朋友們去食宵夜,有時是翠華,更多時候是The Flying Pan,吃英式早餐。

那時年輕,精力無限,社會又和諧,大家只需關心吃喝玩樂。太多黑的嗎?整條皇后大道中也是亡命過海小巴,10分鐘內必定出到旺角。世界像個遊樂場。

然後,突然一日,蘭桂坊不再好玩了。我想應該是《喜愛夜蒲》出現的2011年。我對《喜愛夜蒲》沒有反感,幾十元港幣買張戲票便看到DaDa的賣力演出,沒有投訴。

如果,像《晚九朝五》上畫的時候,我只有16歲,說不定也真會再一次對蘭桂坊產生無限憧憬。可惜,那時,我已經30過外,缺乏想像力。

然後,突然一日,除了蘭桂坊不再好玩,我們連香港也不再覺得好玩了。香港需要救夜市?不是要先救香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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