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最後一周,中共高層發出「救經濟、救私企、促消費」的全面動員。其中在扶持民企方面,繼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支持民企「31條」後,最高檢、最高法也配合出手。不過,專家認為措施對於救經濟效果有限,而中共對民營經濟的定位就是作為補充,其態度會據不同的政治和經濟需要翻覆。

最高檢擬嚴懲民企內部腐敗 分析指民企更沒信心

中共最高檢察院7月31日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其中提出,依法懲治影響民企健康發展的民企內部人員犯罪。

最高檢聲稱,不過度介入民營企業經營活動,不能以保護民營企業利益為名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時事評論員李林一8月1日對《大紀元》表示,最高檢說法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此舉其實暗藏著中共對民企實質上的干預。

「中共近期一直說要支持民企,但是動作上卻仍想著讓民企服從黨的領導,包括打擊特定領域的民企,如科企、教培行業等等。殊不知當局這種做法卻是讓民企無信心的根本原因所在。」

他認為,最高檢要嚴懲民企「腐敗行為」。換句話是對民企的監管越來越嚴厲。這麼做只會扼殺民營企業家的創造力,使得民企更無信心,從而帶動中國經濟繼續直線往下。

最高法談「平等保護」原則 專家揭按需改變的「遊戲」

7月31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典型案例」。據澎湃新聞報道,在一起合同糾紛案中,寧波兩家國有企業試圖將經營風險轉嫁至民營企業,法院以合同違約判令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法審委會副部級專委劉貴祥表示,通過這些案例旨在推動各級法院「有效落實平等保護原則」,機關法人、國有企業違約毀約、拖欠民營企業帳款的,同樣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旅美經濟學家黃大衛(Davy Jun Huang)7月31日對《大紀元》表示,最高法稱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國企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民企,是有所指的。比如現在很多地方債務比較繁重,市場風險在增加。由於國企承擔了政府一些工程,很多時候會再分包給民營企業。有時地方財政沒辦法支付給國企,國企也沒有把資金支付給民營企業。最終把大部份的風險轉嫁給了民營企業,導致民營企業倒閉。

他認為現在明確不能夠拖欠民營企業的資金,恰恰證明目前整個經濟非常困難,連國企經營都有巨大風險。黃大衛表示,這說明當前經濟困難是比較巨大的,「他們過去不太會理會民營企業,民企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維權是很困難的。而現在它非常依賴民營企業振興經濟。」

黃大衛說,中共對於民營企業態度轉變,和不同時期的經濟需要、政治需要有關。但對中共來說,民營企業是整個所謂的公有制的一個有意義和有益的補充,這一點不會改變。

「它一直以來的態度就是做一個補充性的東西。當它特別需要的時候可能會支持,當它覺得不需要的時候就放在一邊去。這個態度會不斷翻轉,根據不同的政治需要和經濟需要改變。」

「當它覺得需要的時候會扶持一下,(民企)做強了,又把一個市場份額轉到國企裏面去,而且當一個市場,民營企業經營得好的時候,他們最終就是把民營企業趕出去,用國企來進行替代,其實一直在重複這個遊戲。」黃大衛說。

中共救經濟口號五花八門 分析指效果不彰

自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支持民企後,今年以來,各地跟風出招,口號五花八門。

比如,海南省要求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安徽宣城市檢察院發布支持民營經濟「八條意見」,包括「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江西省進賢縣檢察院表示,對因生產經營涉嫌犯罪的市場主體人員,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不捕不訴。

黃大衛表示,北京對於民營企業的支持,還是停留在一個文件鼓勵和輿論引導方面。這對民營企業的經營可能暫時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未必像其預想中這麼好。問題是整個大環境對民企是不利的。他分析說,現在整個中國外資流出,中國企業出口歐美國家的比重不斷下降,主要出口東南亞國家,南美洲國家,還有俄羅斯為主,都是低利潤的出口。加上內需一直不足,失業率升高,經濟未來的前景不樂觀。

黃大衛7月22日也曾對《大紀元》表示,過去中國經濟八成由政策推動,現在會變成外貿關係、國際關係、外資的利用等方面起重要的作用。原來是經濟政策佔80%,外來的是20%,現在已經倒過來變成80%要靠國際經濟、國際關係,而20%靠政策。國際關係沒有改善,外資利用率沒有增加,單純的企業做大做強,經濟總量增加不會如願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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