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傳來「一国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全国政協委員」張志剛在明報發表的〈「軟對抗」和「遠對抗」〉,附加一句評語:「寫咁長嘅垃圾真係好花功夫。」恕我不敢苟同。不是反對那是垃圾,只是不覺得「好花功夫」。

該文長達兩千字,東拉西扯,由公孫龍「白馬非馬」講到作者杜撰的「遠對抗」,重點其實只有一個:很多人搞「軟對抗」,但沒犯法,港府亂用「法律」是對付不了的。言下之意,就是批評「李班子」冇腦、辦事不力。

這篇文只是反芻之前「靖海侯」的餘唾,了無新意,唯一笑位是張志剛最後玩食字,以「高級黑」的手法,把鄧炳強常常掛在嘴邊的「軟對抗」惡搞成「遠對抗」,說:

「我們面對的所謂『軟對抗』,除了可以千變萬化之外,更要考慮它的另一種基因變異,那就是『遠對抗』。大量反對派分子移居到外地,他們身處香港法律可以管轄的範圍之外;尤有甚者,他們身處之地也正是圍堵遏制中國發展的國度,惟互聯網又把全個世界互聯起來。」

洋洋灑灑寫了二千字,張志剛有何妙法對付又軟又遠的對抗呢?結論原來是沒有辦法——哈,這不是「高級黑」是什麼?此等「狗噏文」其實很易寫,我也可以隨便接下去說,「軟對抗」的基因變異除了「遠對抗」,至少還有以下六種:

一、玄對抗:每逢黃曆新年,身處香港法律管轄範圍之外的車公、黃大仙等神明,都會針對香港說三道四,例如今年初車公說的「威人威威不是威」,就有唱衰「国安法」、暗示政府靠嚴刑峻法威嚇市民之嫌。

二、怨對抗:任何埋怨特區政府的言論。

三、元對抗:拋售人民幣來買美元,像俄羅斯那樣。

四、圓對抗:用曲到圓的高級黑文字,批評特區政府無能,像張志剛的〈「軟對抗」和「遠對抗」〉那樣。

五、願對抗:心底懷有對抗「国安法」、特區政府或中共的意願。

六、丸對抗:拒絕生育,惡意讓人口老化,從源頭割斷韭菜、人礦的供應鏈,令權貴下一代無法繼續剝削,就是以睪丸對抗,這是最需要認真對付的一種對抗。

話說回來,其實「軟對抗」一詞,在中文世界至少可追溯至九十年代,在外語文獻甚至可上溯至十九世紀,例如法國政治哲學家、史家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就寫過「résistance molle(直譯即「軟對抗」)」,但不是專有名詞,用法也有別於今天的港共政權。

托克維爾談及法國大革命「恐怖統治」之前,人民往往為立法問題而激烈爭辯,但經歷過「恐怖統治」後,人民對惡法都逐漸麻木了。到了督政府(Directoire)時代,很多法律的嚴苛程度,即使已超過大眾認同的道德標準,但人們已見怪不怪,結果很多惡法就在大眾沉默的情況下通過。托克維爾說:

「公眾道德已不再與之(法律)相符;面對政府的暴力,人們柔軟地對抗,而正因為柔軟,故不可摧毀。督政府權威由是日減。(Les mœurs publiques ne s'y prêtaient plus ; elles opposaient à la violence du gouvernement une résistance molle, mais presque invincible , à cause de sa mollesse même. Le Directoire s'y usa.)」(見托克維爾的《殘卷》)

托克維爾所謂的「軟對抗」,不涉什麼基因變異,它只代表大眾對惡法的麻木、對政權的冷淡——「你要做什麼,隨便啦」,「立什麼法,你鍾意啦」,這就是托克維爾所說的「軟對抗(une résistance molle)」。事實上,不管有沒有什麼「反對派分子」,今日香港早就瀰漫著托克維爾筆下軟對抗的氣氛了。

有什麼辦法對付?托克維爾不是張志剛,他談及「軟對抗」後,馬上提出一個真正能改善管治的原則:「要令人民服從,長治久安,你不能倚仗大家難以服從的惡法,而該制訂溫和的法律,每天由完善的政府執行,確保人人皆可遵守。」

若按照托克維爾的理念治港,當然不會再有「軟對抗」,但「国安署」豈不是也要解散?本來一無是處的契弟,還有方法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嗎?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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