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16名被告否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20日)進行第88日審訊,正被還押的被告之一何桂藍繼續作供。她提到形容民主派進入立法會是「在野身分」,只能否決、不能倡議政策。她又一度與法官李運騰爭論法庭傳譯的字眼問題,並指「每一隻字都要非常小心」,因為「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多十幾年」。
何桂藍上午繼續接受其代表律師Trevor Beel的盤問,昨日回應關於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問題時,何供稱由於《預算案》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是「財政黑洞」,認為此情況下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何周四表示因應財政預算案的審核機制而投票是她的「Baseline」(底線),又指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完美的《財政預算案》,即使她遇見一份《預算案》沒有問題也好,但如果她知道《預算案》的審核程序內有不公義的地方,亦必需要予以否決。又指假如她當選,將會用盡每一個質詢和提出修正案的機會,務求將議案內的「魔鬼細節」抽出。
法官李運騰問何桂藍若當選後,會否因國安撥款及現行機制的限制而否決《預算案》,何桂藍回答指,反對是出於審議機制,而非當中項目,又指民主派只是在野身份,只有否決權,無法落實政策倡議,因此作為在野身份的預設立場就是提出反對,直至政府能夠說服她為止。
上午作供期間,何桂藍對法庭傳譯的字眼用法提出質疑,指出法庭翻譯「在野」一詞時用上「Opposition」並不準確,法官李運騰指何已經不止一次對傳譯內容要求更正,建議她作供時要小心用字,不要使用艱深字眼(Big words),何桂藍反駁表示:「我唔係用緊Big words,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我好清楚呢條罪最高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 她又指自己每一個廣東話供詞都講得非常清楚,但法庭傳譯改了字眼之後,法官又會改用經修改後的字眼,並舉出李運騰使用修改後字眼的兩個例子。
何桂藍又稱,以為法庭是一個用字非常嚴謹的地方,因此當她發現任何供詞字眼上有歧義的話都會提出,因此不明白為甚麼她提出的質疑會被法官認為是「為拗而拗」。李運騰及後再次建議何作供時小心用字,避免誤會,如果有傳譯問題,可以隨時提出。何再指:「我就要指出,我唔係每一次都可以分一半嘅腦袋出嚟去做呢件事,所以我嘅建議係,當我選擇澄清嘅時候,我希望法官唔好有一個既定立場,就係(認為)我為拗而拗。」聆訊周五繼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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