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剛剛生效的新版《反間諜法》下,原本正常的商業活動有可能被認定為間諜行為,從而導致外國人被禁止進入或者離開中國。

《中國反間諜法》修訂版已於7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除了禁止傳遞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外,還擴展了「國家安全」的定義。此外,該法也擴大了對間諜行為的定義。

新版規定的間諜行為包括「組織或個人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國家秘密、情報以及其它文件、數據、資料」。儘管大多數國家都把「企圖竊取國家秘密」的行為視為間諜行為,但「刺探國家秘密」一般不屬於犯罪行為。這類寬泛且含糊不清的措辭很令人擔憂,特別是對那些可能將詢問敏感問題視為可接受行為的西方人而言。現在,連詢問似乎都是非法行為了,從外國記者到審計員,人人都面臨危險。

從表面上來看,該法旨在保護國家安全利益,但其定義可以適用於任何與國家機關和基礎設施相關的文件、數據和資料。該法還授權調查人員獲取數據、電子設備,以及個人電腦和手機上的信息。調查人員還有權阻止受調查者出境。

耶魯大學(Yale)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Paul Tsai China Center)高級研究員Jeremy Daum向法新社表示,修訂後的《反間諜法》採取了一種「動員全社會的做法來處理在寬泛的國家安全定義下任何被視為構成風險的事情」,使得私營公司和個人都成了中共的代理人。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第八條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

這種「動員全社會」的做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2018年修訂)第七條的規定是一致的。該條款稱,「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沒有規定情報搜集職責僅限於中國境內。實際上,這兩部法律使得中國所有公司和個人都成為中共的代理人。

《反間諜法》把為外國公司工作的中國公民置於一個極其困難的處境中,因為他們可能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活動」而被定罪。中共鎮壓基督教的理由,通常是防止公民與外國實體勾結。但修訂版法律的措辭,可以用來針對在外國公司工作或者擔任外國公司在當地代表的任何中國公民。

2005年7月3日,中國青海省西寧市,在教堂參加彌撒的基督徒。(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2005年7月3日,中國青海省西寧市,在教堂參加彌撒的基督徒。(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反間諜法》修訂版聲稱其適用於外國人,違法者將被驅逐出境。此外,被認定違反該法的外國人還將被禁止進入中國。禁止入境這一條表明,該法具有域外管轄權,因為當事人可能在另一個國家做出違法行為。然而更令人擔憂的是,中共當局有可能禁止外國人出境。該法第33條稱,「對涉嫌間諜行為人員,省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可以通知移民管理機構不准其出境」。

今年4月,中共警方對美國全球型管理諮詢公司「貝恩諮詢」(Bain & Company)的活動發起調查。在該事件發生幾個星期前,美國盡職調查公司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的北京辦事處遭突襲並被關閉,使得人們擔憂管理諮詢公司的正常營運可能違反新版《反間諜法》,因為這類公司會詢問敏感問題、獲取數據和信息。此外,中共也可能利用新版《反間諜法》來獲取企業的商業秘密、專有數據或客戶信息。

美國國家反間諜與安全中心(NCSC)對中共的新版《反間諜法》做出評論,並警告在華美國人和美國公司當心該法,「這些法律規定為中共政府獲取和控制美國公司在中國持有的數據提供了更廣泛的法律依據。如果中共認為在華美國公司和個人的傳統商業活動屬於間諜行為,或者協助了外國對華制裁行動,這些企業和個人有可能面臨懲處。這些法律規定還可能迫使美國公司在當地僱用的中國公民協助中國(中共)的情報工作。」

NCSC提醒注意的活動包括中國境內外的個人數據處理及收集和持有個人數據等。6月30日,美國國務院發出旅行警告,提醒美國人在前往中國、香港或澳門方面須慎行,原因是中方「任意執行本土法律(包括出境禁令),(美國人面臨遭受)錯誤拘押的風險。」

在過去三年裏,外國公司發現,中國已不再是有吸引力的經商之地。新版《反間諜法》則是促使企業離開中國的又一個原因。據歐盟商會稱,企業對中國的信心正處於歷史最低點,這使得創紀錄數量的公司將投資從中國撤出。在歐盟商會的會員企業中,每10家裏就有一家已經將投資撤出中國,而每五家企業中就有一家正在考慮將投資轉移到其它地方。#

作者簡介:

安東尼奧‧格雷斯福(Antonio Graceffo)博士在亞洲工作、生活了二十多年。他畢業於上海體育學院,獲得上海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安東尼奧是一名經濟學教授和中國經濟分析師,為各種國際媒體撰稿。他的一些中國著作包括《超越「一帶一路」:中國的全球經濟擴張》(Beyond the Belt and Road: China’s Global Economic Expansion)和《中國經濟簡明教程》(A Short Course on the Chinese Economy)。

原文:China’s New Anti-Espionage Law Poses Risks for Foreign Businesse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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