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周日(5月21日)表示,他相信自己有法律權利援引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來提高聯邦政府31.4萬億美元的債務上限,但在債務違約逼近之際,已經沒有時間這樣做。
路透社報道,一些民主黨同僚一直在敦促他嘗試使用這一未經檢驗的法律條文,繞過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提高借款上限。
《第14修正案》對美國歷史影響深遠,有「第二次制憲」之說。
《第14修正案》
美國總統拜登周日表示,他認為他有權援引《第14修正案》單方面解決債務上限問題。不過,他也承認,如果走這條路,由此引發的法律挑戰仍可能導致國家債務違約。
《第14修正案》於1868年7月9日通過,是美國三條重建修正案之一。其中第四款規定,對於法律批准的美國公共債務,包括因向鎮壓暴動或叛亂的服役人員支付撫卹金和賞金而產生的債務,其效力不應受到質疑。然而,憲法也賦予了國會掌管財政的權力。
歷史學家說,這旨在確保聯邦政府不會像一些前聯邦州那樣拒絕償還債務。
但這一條款在很大程度上沒有得到法院檢驗,而且法律專家對該條款對國會和總統的要求也有分歧。
康奈爾大學法律教授邁克爾‧多夫(Michael Dorf)說,「最不違憲」的選擇是拜登自行採取行動,保護國債的完整性。
他說:「這意味著借錢。」
無論拜登採取甚麼行動,都可能引發訴訟。該修正案對美國國內任何聯邦和地方政府官員的行為都有法律效力,但對私人行為無效。
誰能就債務上限提起訴訟
目前還不清楚誰可以提起訴訟。無論誰成為原告,都很難證明他們受到了政府行動的傷害,這就是法律所定義的原告「資格」問題。
美國最高法院在1997年裁定,個別立法者不具備提起此類訴訟的資格,但國會有可能投票說其受到了集體傷害。
最高法院也可以選擇聽取法律挑戰,以利快速解決問題,就像他們對拜登取消4,300億美元學生債務所採取的舉措一樣。
由此引發的任何訴訟案在美國歷史上幾乎都沒有可以參照的法律版本。
最高法院只對公共債務條款做過一次裁決。1935年,民主黨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做出讓美國脫離金本位的決定,並因此引發法律挑戰,一名債券持有人對此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裁定,原告沒有資格提訴。
白宮對《第14修正案》立場
此前的2011年和2013年,《第14修正案》也曾成為華盛頓熱門話題。當時前總統比爾‧克林頓等知名民主黨人,敦促時任總統巴拉克‧奧巴馬援引該修正案。但白宮助手表示,他們認為自己不具備這麼做的法律權力。
拜登周日表示,他相信自己有。但在財政部警告美國最早於6月1日債務違約之際,沒有足夠的時間讓這一策略得到回報。
「我正在研究《第14修正案》,看看我們是否有這個權力。」拜登周日在日本廣島的七國集團(G7)峰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認為我們有這個權力。」
但拜登也承認引用《第14修正案》還有一個「尚未解決的問題」,即它能不能得到及時執行和援引而不會被上訴。
財政部長珍尼特‧耶倫(Janet Yellen)5月7日表示,援引憲法《第14修正案》解決債務上限問題可能會引發「憲法危機」。不過,她也不排除採取這一行動的可能性。
如果拜登動用《第14修正案》 市場將如何反應
政府官員和經濟學家表示,因債務上限被突破而引發的違約將攪亂世界金融體系,使美國陷入衰退。
如果拜登援引《第14修正案》,這一直接災難可能會被避免。
但是,投資者可能會被這一戲劇性事件嚇到,畢竟,法律戰增加了風險。
拜登周日說,參眾兩院的四位國會領袖在白宮最近舉行的一次會議上表示,他們同意不會讓國家債務違約。
「所以我自認為我們會言出必行,我們會想出一個不必違約的辦法。」拜登暗示希望最終沒有必要討論《第14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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