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對美國人民負責。事實上,終身從業的官僚可以把他們不喜歡的規定多拖延一年、一年半執行。在許多情況下,可以扼殺政策。」。設立F類公務員職別的行政令的起草者詹姆斯謝克(James Sherk), 談非民選官僚如何破壞政策實施以及如何應對。
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merica First Policy Institute)美國自由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Freedom)主任詹姆斯謝克說,總統需要能夠解僱那些不服從命令或不配合行動的官僚。謝克深度參與了這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特朗普政府期間參與起草了涉及(在公務員職別中設立)「F 類」的行政命令。
〔註:美國聯邦公務員是聯邦政府各部門各機構的文職工作人員(即非選舉、非軍事的公共部門的僱員)。〕
大部份公務員職位都歸類為「競爭性職務」,即員工是經過針對所有申請人開放的競爭性招聘流程後被擇優錄用。「高級行政職務」則是由職業僱員或政治任命公職人員(如內閣成員、大使等政務官)充任的非競爭性高級領導職位的分類。「特別職務」(也稱為未分類職務)是某些聯邦安全和情報職能機構(如中情局、聯邦調查局、國務院等)中的非競爭性職務,這些機構被授權制定自己的招聘政策,而不受大多數任用、薪酬和類別法律的約束。
一些「特別職位」被人事管理辦公室細分為A類、B類、C類等類別,儘管不是所有的特別職務都屬於這種分類。F類,適用於具有「機密、政策決定、政策制定或政策倡導特徵」的職務。
謝克:你是一名律師,就要代表你的客戶。而在司法部,你的客戶就是美國,你在那兒就得執行法律,你不應該說:「這些法律我喜歡,那些法律我不喜歡,我只配合我喜歡的。」想要解僱一個聯邦僱員就像經歷一場噩夢,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在更多的時候,他們會恢復原職,而你將不得不支付他們(打解僱官司)的律師費,並給他們補發工資。
楊傑凱:這裏是《美國思想領袖》節目,我是楊傑凱(Jan Jekielek)。
楊傑凱:詹姆斯謝克,歡迎你做客《美國思想領袖》節目。
謝克:謝謝你邀請我。
1. 為何 「總統需要 有權解僱官僚」?
楊傑凱:詹姆斯,你最近在《華爾街日報》上寫了一篇專欄文章,引起我的注意,題目是「總統需要有權解僱官僚」。在這一時刻發表這樣一篇專欄文章很引人深思。請跟我講講這件事。
謝克:從理論上講,總統掌管著行政部門。我們有選舉,由人民選擇想讓誰當總統,根據憲法,所有行政權力都歸總統所有,聯邦官僚機構應該聽從總統的指令。
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實際運作的方式是,這些聯邦僱員享有非常廣泛的解僱保護措施。解僱聯邦僱員並非不可能,而是幾乎不可能。不僅要做大量的工作,而且這些工作很有可能會被推翻。因此在實踐中,這些職業聯邦官僚認為他們的位置固若金湯,因為他們享有這些廣泛的保護措施。
他們有很多方法來盡力阻礙總統的議程,並且在許多情況下成功地阻止了他推行政策,即使你據理力爭——這是總統的優先事項。鑒於這些公務員保護措施,官僚機構基本上有權說:「嗯,可我們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我們不會這樣做。」
這些職業官僚不是民選的,他們不需對美國人民負責。
如果政府在行使其巨大的權力時,背棄了國會中的民選代表和白宮裏的總統曾經做過的承諾,那麼這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對一個建立在「主權在民」原則之上的國家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楊傑凱:可是,為甚麼你要在現在這個時候發表這方面的文章呢?
謝克:最近,這個問題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我在特朗普總統領導下的白宮工作了四年。我在那裏的部份職責是處理公務員問題,以及一些監管問題。在白宮,我不斷收到來自同行和不同聯邦機構的報告,說聯邦僱員的所作所為使他們更難實施總統的議程。我們在今年2月發布一份報告,記錄了這一情況。
不過,我認為,老實說,現在的情況是,人們更加關注我曾大力推動的一項行政命令,叫做「在『特別職務』(Excepted service)中創建『F類』(Schedule F)」。這一情況,聽起來令人激動和振奮,就像看著油漆變乾一樣。而該行政令本來是會對聯邦官僚機構的問責制產生非常深遠影響的。
而該行政命令最近成為新聞,新聞網站Axios的一些報道促使一些國會議員提出立法, 說未來的總統不能再撤銷這一行政命令。拜登撤銷了它。
於是,我發表了這篇專欄文章作為回應,表示:「不能撤銷,事實上我們需要這個行政令;如果我們想保護我們的民主,如果你們國會希望行政部門執行你們通過的法律,那麼官僚機構就必須對民選代表負責。」而現在不是這樣的。
2. 聯邦僱員存在很多問題
楊傑凱:誠然,你在2月份發布這份報告。那麼,請你給我們舉一些例子,說明你遇到的那種問題。
謝克:好的,聯邦僱員存在很多問題,很多人都熟悉政府僱員無能、懶惰、表現不佳的刻板形象。有很多這樣的人。
針對聯邦僱員的調查表明,有很多這樣的人。這讓聯邦僱員感到沮喪,但是他們實際上並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那些非常聰明、能幹、積極性高的人,卻不喜歡總統政策、而且非常擅長利用他們的職位來阻止它的人。
按照政府的人員配置,行政部門有大約220萬人——這是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還有4,000名「政務官」(political appointee,亦稱「政治任命公職人員」),這些政務官的責任是提供高水平的指導、監督,以及政策指導。人們期待,這些終身從業的官僚能夠忠實地執行這些命令。
政務官既包括總統直接指派任命的白宮幕僚長和白宮發言人, 以及其他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任命的高級首長。
例如國務卿、副國務卿、國務次卿、國務院各局助卿、內閣正副部長、次長、助理部長、國家情報總監、國家安全顧問以及美國駐外大使,以及環境保護署、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郵政總局負責人、白宮高級幕僚以及聯邦法官等。
也有大批中低級職位助理,職責包括主管一道負責聯邦政府的運作,規劃政府政策和各項計劃等。
如果他們決定不想執行這些命令,而且享有這些解僱保護權,那麼根本就沒有足夠人數的政務官來替他們做這項工作。
舉一個例子,司法部民權司因其意識形態動機非常強烈的終身從業的官僚而臭名昭著。
在特朗普當政期間,他們被多次地告知:「我們希望你們做這些項目。」他們回答說:「不幹,滾一邊去!」
3. 長期存在的 跨機構問題:磨洋工
謝克:針對耶魯大學,有一項調查,認為耶魯大學在招生中存在著大規模的種族歧視,針對白人,尤其針對亞裔美國人(的種族歧視)。於是,司法部民權司負責人說:「看看,法律規定,不許搞種族歧視,這不公正,我們要提起訴訟。」
而這些終身從業的官僚不肯起草申訴書,所以不得不由政務官起草。然後,政務官起草之後,對負責監管種族歧視和教育機構的部門的終身從業的官僚說:「好吧,現在,我們需要一個律師團隊來處理這個案件。」得到的回答是:「不行,我們沒人願意做這個工作。」
他們最終得以對這個案子提起訴訟,因為他們從司法部其它不那麼政治化的部門挖來工作人員,也就是說,他們從(司法部)民事司(Civil Division,不同於民權司)挖來一些職員、從耶魯大學所在的康涅狄格州的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弄了一個政務官,他們得以提起訴訟。不過,你可以針對一個案件這樣做,卻無法對50個案件這樣做。
楊傑凱:磨洋工是一回事,在私營部門經常聽說這類情況——你遇到一些不太喜歡做的事情,「好吧,讓我們悠著來吧!」也許要花上五倍的時間。誰知道呢?你在這兒描述的,則是一種完全不同的艱難情況。
謝克:是的,顯而易見,磨洋工也是會發生的,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跨機構的問題。(比方說)你有一些規則,要制定出來,在奧巴馬政府下,從開始到結束工作需要12個月的時間。終身從業的官僚都非常積極,工作非常努力,所有人都朝著同一個方向努力,要把這些規則制定出來。
然後,當特朗普政府想要逆轉這些規則,或者在許多情況下只是逆轉規則的一部份,所需的時間是當初制定規則所需時間的兩到三倍。他們拚命拖延、阻撓,沒完沒了,對吧!我的意思是,你聽到媒體的這些抱怨:為甚麼特朗普政府沒有更快地工作?答案是,有很多這樣的規則,必須由政務官負責大部份的起草工作。
你把規則起草工作分配給終身從業的僱員去做,他們交回來的東西可能並不是被告知要起草的政策,或者只是在紙面上做了他們被告知去做的事情。但是,每個人讀了都知道,法院會以司法程序不當為理由將其駁回,而且不會延伸法律審查範圍。因此,再說一遍,這很難。在紙面上,他們已經遵從了指示,但是他們都在耍花招,所制定的規則在法律上講都是不充份的。
可是,在隨後的上訴中,試圖在法庭上證明這一點是非常困難的,終身從業的官僚有很多方法給你製造麻煩。你看,說白了,聯邦政府裏有很多優秀的終身從業的官僚,在COVID大流行期間,很多人上夜班,周末工作。那裏有很多好人,但並非人人都是好人。
但是,如果你的身體有20%的健康正常細胞,或者說,……對不起,有80%的健康和正常的細胞和20%的癌細胞,那麼你就存在一個非常大的問題,而這就是官僚機構裏的情況。在這些機構中,10%到99%的終身從業的官僚都是「癌變」的,他們根本不關心如何執行公務,只關心如何推進自己的議程。
楊傑凱:那麼,總體效果如何?整個(特朗普)執政期間你都在那裏,那麼這種行為給這個——我沒有一個更好的術語形容——行政機構,帶來的整體結果是甚麼?◇(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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