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平時讀報也能對中共外派人員的左傾行為略知一二。例如香港《基本法》廿二條明文規定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不得干預香港內政,但2020年後中聯辦竟稱不受該條限制,有權對港府「行使監督權」,造成兩個權力中心,西環實而中環虛。

外派人員最新的左傾行為,發生於10月16日英國曼徹斯特中國領事館外。香港示威者襯中共二十大召開之際到領館外抗議,領館人員突然衝出來搶走示威者的習近平諷刺畫,然後把示威者拉進領館範圍毆打,幸好警方及時趕到,把被襲者拉回來。

事後,領館發言人形容示威者是「一小撮港獨份子」,並說「懸掛侮辱中國元首畫像,任何國家的領事機構均不能容忍」。位於東道國的外國領事館,屬於外國領土,領館人員按1963年《維也納公約》規定,在執行領事事務享有豁免權,但個人行為若觸犯東道國的法律,仍需負上法律責任。對東道國領土上的和平示威進行干涉並對示威者施暴,明顯不屬於「領事事務」。

BBC報道稱,使館最少出動了八名人員干涉示威行動。中共口口聲聲說「反對干預別國內政」,可是卻連小小一場示威也要干預。其言行之不一,可見一班。

尤有甚者,出手干涉者並非等閒之輩,而是領館的核心人員,據報包括總領事鄭曦原、副總領事范映杰、領事高連甲、參贊陳偉。如此的戰狼團隊,在外國領土上進行如此光天化日的事,自然令人譁然。香港人馬上想到的,是一百多年前孫中山的倫敦蒙難經歷,歷史竟於今天再次發生。另外,中國人在別國領土上竟敢公然對香港人施暴,在香港這個「自己的地方」,更加公然地發生警察中混入操普通話人對示威者進行鎮壓、香港海域出現多具浮屍、多宗青年「墮樓」、透過國安法褫奪公民權利等事,便不難明白背後的真相。

外派人員理應以促進溝通為要務,但中共的外派人員卻往往政治掛帥。最經典的莫過於文革年代,北京明言文革極左政策只在內地實施,港澳不搞文革,可是澳門首先成功發動一二三暴動,香港新華社派員去澳門學習其成功鬥爭經驗,繼而放手在香港策動六七暴動,造成往後香港人對中國的反感。

極左行為,到了習近平年代演變為戰狼外交。中國大使館不時進行干涉別國內政的舉措,例如侵犯東道國大學的學術自由、要求取消巴丟草在義大利的展覽、要求美國企業遊說國會放棄抗中法案等。中國政府明確要求外交人員面對國際挑戰時,必須立場強硬,展現「鬥爭精神」。

今次事件發生於卓慧思民望低迷之時,她會否借此對中國進行重擊,以挽回民望?領館人員在事件中雖有明確意圖,借此警告香港人不要再搞「港獨」,但如果因此而使中英關係陷入新的僵局,代價是否太大?

中方應該明白,「侮辱元首」有不同性質。侮辱者來自別國政府,當然可以高聲譴責,但若來自民間,那是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力。就像最近網傳一張改圖,用一盒Essential Waitrose的免治牛肉加上卓氏的名字和本尊圖像,注明「不含腦」。這種在西方屬於家常便飯的事,一黨專政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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