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因冤案逾10年得不到解決,上海孫洪琴等6訪民連袂趕在中共二十大召開之前進京反映問題,卻因上海疫情嚴重不受信訪部門接待。

中共二十大將在下半年召開,上海6位上訪超過10年的老訪民,因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於是於8月15日一起進京維權,為自身冤案尋求法治正義和人權。然而,卻因上海疫情嚴重不受信訪部門接待。又再次遭到駐京辦遣返。

15日晚上,孫洪琴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我們現在在北京右外東莊90號,北京市接濟服務中心(上海市政府長年租用)。今天一到北京我們就去國家信訪局排隊,得知國家信訪局、中紀委等信訪部門不接待上海訪民,然後我們想找相關部門投訴,被北京警察攔截查身份證後交上海市駐京辦。明天送回上海。」

15日早上,上海訪民孫洪琴、陳國英、丁菊英、彭妙林、彭俊、張芸芳等人搭乘火車進京,因為疫情關係,很久沒進京了,心情特別興奮,他們在車廂內拍了一張合照照。

來到北京後,他們直奔國家信訪局、中紀委和公安部,但是吃了閉門羹,不受接待。陳國英問門口保安原因,得到的答覆是:「上海有疫情,不接待上海訪民。」

他們一行人既氣憤又氣餒地在國家信訪局外錄下影片抗議。

陳國英說,「我問過這裏的保安,他說上海有疫情不讓我們進去。我們過來肯定是綠碼過來的,今天是第一天到這裏,我們也是因為(居住小區)沒疫情才過來的,到了這裏不讓我們進去,這說明甚麼問題啊?」

目前6訪民已經在回上海的1461班車上,明天早上7點多抵達上海。

孫洪琴:這是反人類的犯罪集團

2010年上海政府因世博會徵地,孫洪琴和母親吳根娣的住房被強拆,12年未獲分文補償。

當時動遷公司將評估調查文書拿給已患老年癡呆症的吳根娣簽字,評估送達程式和評估過程沒讓孫洪琴知道。

此外,動遷公司提供給孫洪琴的協議書上的價格數字都是模糊的,她要求以2009年政府評估價格支付動遷補償金,遭到拒絕。於是,孫洪琴向法院提起訴訟,又遭駁回。

從此,她與八十多歲高齡的母親輾轉於上海、北京,走上艱難的上訪之路。

2016年1月2日下午3時多,孫洪琴去中南海請願,5時多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後趕到醫院時,患有癌症的母親已死亡。

孫洪琴說,「我天天給習近平寫信,要求讓我媽回上海的家,死在家裏面,給我媽一個靈堂,這是我媽的尊嚴。但沒有一個人理我。」

孫洪琴房屋被強拆後已無家可歸,只好住在太平間為母親守靈。「我媽在裏面,我在門口,買了一個小小的床、一條被子,住了三個月,也沒停止過向信訪局呼籲,解決我住太平間的問題。我披麻戴孝天天到中南海喊冤,依然無人理會。」

「在上訪過程中,我被交通事故、被精神病,甚麼都經歷過。」

孫洪琴表示,「我受害人付出了20次冤獄之災至今求告無門。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上海市政府卻給製造慘絕人寰重大事故的責任人頒獎,分別授予上海市靜安區信訪辦副主任陸建芳為『中國首例優秀信訪幹部獎』、靜安區芷江西路街道分管負責信訪的政法委書記尹慧鳴為『文明信訪室』獎項。」

陳國英:兩次非法拆遷被逼成竇娥

陳國英12年遭遇二次非法拆遷,第一次2000年左右開發商來靜安區張家宅路動遷,就是現在的國際麗都。動遷時,陳國英一家三口戶口都在,甚麼安置補償都沒有。

陳國英說,「沒動遷,一家三口還有個家,動遷了,家都沒了。」

第二次2012年政府來徵收靜安區大田路房子,她才發現她建築面積27.42平方米的房子,有戶口18個人,其中12個人她不認識。動遷了,陳國英和兒子在戶口名簿上的關係欄卻顯示『其他親屬』,一樣甚麼安置補償都沒有。

陳國英表示,「動遷了,我被逼成竇娥。為討訴求,丟了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

「地方政府、公、檢、法成了動遷組和區住房保障局黑勢力的保護傘,本人及家人的權益在法律面前得不到公平對待,利益得不到有效維護,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陳國英因為上訪,曾經被警察關在小房間裏打,被拷帶齒的手銬,被硬逼『襲警』,被多次關黑監獄,被多次非法行政拘留等等。

丁菊英:夫妻維權被構「結夥作案」入獄

丁菊英位於浦東新區有證的合法宅基地、房屋和承包30年權證耕地,在沒有立項申請、沒有拆遷許可證、沒有徵地批文下,被政府全侵佔侵吞,導致無家可歸。

房屋被強拆後無家可歸,夫妻倆住過涵洞、橋下、車站地下街道,居住成了她夫妻倆的頭痛問題。

2019年6月13日,與丈夫一起求助巡視組,而被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以丁菊英「結夥作案」,涉嫌「尋釁滋事」羈押。

2019年7月13日,最終被以「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於2021年5月12日出獄。

丁菊英表示,「為了要回自己的合法權益維權,遭到地方政府信訪辦利用公、檢、法做貪污腐敗分子的保護傘,栽贓陷害我入獄二年,請有良知人士評評理。」

彭俊:上海工行鑽《勞動法》空子 被失業

彭俊,1997年8月進入上海中國工商銀行金山支行工作,次年轉正。之後,單位每年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若工齡滿十年,即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就在彭俊工作的第九年臨界期滿,即2006年11月,工行以「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不需要任何理由」,以郵寄送達「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為彭俊辦理了退工手續,當時的人事科科長俞建榮聲稱:「我們就是鑽了《勞動法》的空子,你能拿我們怎樣?」彭俊就這樣被失業了。

彭俊的父親彭妙林說,「彭俊在工商銀行工作,如果按照現在的《勞動合同法》不允許用人單位單方面簽訂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如果連續簽訂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彭俊就不會被解僱,彭俊也不會失業。」

彭妙林長期為女兒維權,吃了不少冤枉官司,受了不少罪,仍然堅持為女兒討回屬於她的合法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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