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香港司法界發生了一件歷史大事,令制度更「完善」了: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和副院長賀知義(Lord Patrick Hodge),宣布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韋彥德發聲明說,多年來英國最高法院委派法官來港,在終院擔任法官,是為了履行英國政府於1997年對香港的承諾。英國政府也一直支持,並認同做法符合國家利益。
接著韋彥德筆鋒一轉,講了兩段很重要的話,原文如下(注1):
However,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2020, this position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finely balanced.
(意思是:自從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實施後,這境況就越來越微妙難測。)
The courts in Hong Kong continue to be internationally respected for their commitment to the rule of law. Nevertheless, I have concluded, in agree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that the judges of the Supreme Court cannot continue to sit in Hong Kong without appearing to endorse an administration which has departed from values of political freedom,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to which th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 are deeply committed.
(意思是:儘管香港法院致力維護法治,仍受國際尊重,但我與英國政府一致認為,英國法官繼續留任終院的話,不免顯得是在支持一個已背棄政治、言論自由價值的政府——然而這些價值,都是最高法院法官堅守不懈的。)
整段話最不像中文(即最英文)的字詞,是「increasingly finely balanced」,直譯是「日益精細地平衡」。乍聽好像很正面。也許因為它緊接「香港國安法」出場,用字務必審慎,不然鄧炳強就要通緝韋爵爺了。
終審法官到底要「平衡」甚麼呢?正如聲明前文所說,要平衡的問題自然是:留任會否牴觸英國利益?是否跟英國對香港的承諾有衝突?會否違背英國法官的義務?根據聲明所言,國安法實施以來,各種矛盾日益增加,英國法官於此「危微之幾」,越來難拿捏分寸。
要進一步了解「Finely balanced 」,不妨參考Macmillan字典一條解釋:if something such as a situation or a game is finely balanced or finely poised, it is impossible to guess how it will end.(注2)
咁講法豈非表示:港區國安法下,英國法官若選擇留任,將會越嚟越「唔知點收科」?韋爵爺到底想表達甚麼,你自行意會好了。但無可否認的是,兩位法官辭職,絕對跟國安法有關。可是林鄭月娥卻偏偏反對。
今天林鄭月娥說,兩位法官的決定,明顯受到英國政客及行政機關干涉,形容屬「路人皆見」,更認為他們辭任明顯與港區國安法無關。(注3)就憑她這一段話,已清清楚楚告訴全世界,兩位德高望重的法官為甚麼要辭職了。
韋彥德白紙黑字寫了,自己想法跟英國政府一致,而林鄭偏偏形容他是「受到干涉」;韋彥德也白紙黑字寫了,辭職是認為國安法出台後,越來越不知點收科,不想違背自己的價值觀,而林鄭又偏偏說辭職跟國安法無關。
隨便拋一句「路人皆見」,就否定堂堂法官的書面聲明,「路人」都是文盲嗎?更好笑的是,她大概忘了2021年3月23日自己說過甚麼。
當日有記者問林鄭,終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說,若香港法治受損,法官不可憑良心行事,將離開終審法院,這是否反映了香港法治情況令海外法官憂慮?
林鄭首先稱讚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都是「一些非常優秀,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裏也差不多是頂級的司法人員」,又指「這個傳統是非常重要的」。接著她說:
「你特別提到其中一位非常任法官Lord Reed(韋彥德)最近的講話,我覺得他很中肯。他的講話在你的引述中是有一個很大的『若』,英文是『if』,我們都知道,『if』是如果有朝一日是這樣時,我就會這樣,即是說今天不是這一種情況。如果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存在,法官的行為、決定受到行政機關的干預,當然作為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官,他是需要有一個態度,但現在肯定不是這個情況。」(注4)
留意林鄭去年所說的話,已嚴重扭曲了Lord Reed原意。人家是說,若他認為香港法治受損,法官不可憑良心行事,將會離開終審法院,但他沒說「法治受損」一定是「法官的行為、決定受到行政機關的干預」。
當然,大家都明白林鄭去年的重點是:韋彥德「if」認為香港法治受損,他就離開,但現在尚未離開,即證明法治沒受損。
事隔一年,人家真的跟你攤牌,把「if」化為現實了,你卻搬出「公就我贏,字就你輸」的流氓玩法,老屈法官老爺被外國勢力干擾,連地位顯赫的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也被你抹黑成沒有獨立思考、自由意志的盲毛,世人看在眼中,如何相信香港平民百姓有伸張公義的可能呢?
林鄭月娥去年、今日的言論一對照,更證明韋爵爺的看法相當「中肯」。北京5年前委任她為特首時,真的已確定了她不是英方的人?
注
1
Role of UK Supreme Court judges on the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 update
3
林鄭月娥質疑韋彥德賀知義辭任屬政治鋪排 批政客干涉法官「路人皆見」【短片】 (12:08)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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