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之前經營藥店,家裏是當地有名的富裕戶,我們姐弟也曾就讀於朝陽市私立學校。

「自從果園被損毀和霸佔後,我父母傾其所有投資的數百萬元,不但血本無歸,反倒負債近百萬。我父母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連高鐵都不能坐。我母親的工資卡被凍結,用來還債。我母親被打後,身心受損,每況愈下,無法勞作,藥店倒閉,房子抵債。

「我父母已經無家可歸,無奈之下我為母親租了一個破舊的樓房養病。這些年,我母親多次想要輕生,都被我勸阻下來。」

2019年,常女士(Christy Chang)一家四口移民加拿大渥太華。她和丈夫及一對兒女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但她父母在中國的不幸遭遇讓她魂牽夢繞,非常不安。

她說:「我父母的經歷在中國農村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老百姓被中共地方官員、黑惡勢力打壓,身心受到非常嚴重的傷害。」

常女士表示,當地(中共)官員的偽善和家人的遭遇讓她不再沉默,對媒體說出父母的冤情。

勞動致富幻滅的開始

常女士說,2004年,她父親常相民承包了遼寧省朝陽縣二十家子鎮中學的45畝土地,簽訂的合同承包期為35年(2004年到2039年),同時,一次性支付了15年的承包費9,000元整。

「由於土地多年荒廢,我父親在合同生效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改良土壤,種植了6,000多棵優質品種的金陵元棗樹和2,000多棵楊樹。至2008年已經坐果,棗園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前景一片光明。」

她說,2009年初,朝陽縣政府要遷到二十家子鎮,需要徵用大量土地,我父親承包的土地也在其中。這片棗園靠近主要交通要道,南北長達600米。文家溝大隊書記史文亮,史家屯組長史文甫,鎮政府副鎮長徐國鎮等人,想瓜分這片棗園,2009年10月,他們以史家屯村民名義狀告我父親侵害其權益,要求歸還土地。

法院調查後說:1994年5月,有關部門批准,該地塊無償劃撥給中學作為試驗基地,並辦理了相關手續。因此史家屯組敗訴,且為終審判決。

強徵土地、砍樹、母親被毆打

常女士說,地方官員三次帶領村民搶地、砍樹,「第一次是2009年春,史文亮指使大隊幹部江某帶著史文甫以及史家屯社員到我家果園強行分地。我母親陳淑華報案後,二十家子派出所段所長出面制止。時隔不久,由副鎮長徐國鎮帶領鎮政府幹部以及史文亮史文甫等多人再次來搶地,我母親與他們起了爭執,沒有讓他們得逞」。

她表示,鎮政府書記徐文忠,鎮長徐宏民有這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二次,常女士的母親遭到毆打。常女士說:「2009年文家溝大隊史家屯組上訴法院,要求我父母歸還土地,2009年6月25日朝陽縣法院駁回上訴,文家溝敗訴。同年10月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可鎮政府知法犯法,在2010年3月4日,徐國忠又帶領史家屯一大批人員和一個記者強行分地,我母親稍加制止就遭到一頓毆打,昏死過去。等她醒來,周圍已經空無一人,沒有人管我母親的死活。我母親被我父親送到醫院搶救。至今還留有後遺症,生活勉強自理。」

常女士稱,第三次搶地是在2010年4月29日,徐國鎮帶領史家屯組村代表去學校要地未果,當夜史文亮、史文甫帶領王志豔以及部份村民趁晚上天黑,砍掉2,803顆棗樹、817顆楊樹。5月30日夜,他們又砍掉棗樹2,440棵,楊樹100棵。兩次共砍了棗樹5,243棵,楊樹917棵。總計6,160棵樹。「我母親報案,多次去找公安局,但公安局以沒有認證為由拒絕受理」。

國土資源局強行非法取消土地合同

常女士說,由於三次搶地都沒有成功,他們不甘心,以史文亮、史文甫、王志豔為首的人又鼓動村民按人口斂財行賄。在這股惡霸和家族黑惡勢力的活動下,2012年5月21日朝陽縣國土資源局發布公告,註銷1994年為朝陽縣二十家子鎮中學辦理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朝陽縣法院於2012年6月20日判決,二十家子鎮中學歸還土地給原告(二十家子鎮文家溝史家屯村民)。

在2012年11月13日,常女士父母被迫與二十家子鎮中學終止合同。面對這天大的不公,她父母去法院上訴,法院以領導不讓立案為由,打發二位回去。

「我父母堅持找了4個月,直到2013年3月份才給立案,讓我們做評估,並介紹了一個評估公司:朝陽方正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結果:地上物價值459,000元(不包括被砍的6160棵樹)。2014年4月2日,法院只給我們判了459,000元,多年改良土壤的投資和27年沒到期合同的損失、可得利潤都沒有。而法院判決的部份,我父母一分錢都沒有收到。」

2015年,朝陽市中級法院委託朝陽智達林木資源價格事務所於3月7日根據《成本法》評估補償292,000元,由學校賠償。但常女士認為,依據《成本法》很不公平,因為父母投入的不僅是棗樹苗,還有改良土壤成本等技術投資,並且第二次評估離事發已經時隔兩年,鑑定物都已經被破壞。」

「在我們拒絕二次評估的情況下,法院依然強制去我家果園做評估,到了果園才通知我父親去,象徵性走了一個流程,我父親不同意鑑定結果,拒絕簽字。他們在我父親沒有簽字的情況判了292,000賠償款,沒有27年未到合同的可得利潤,以及土壤改良費用和巨額的人工費。我父親培育的新品種金陵元棗,市場價12到15一斤,由此可見,這是一筆巨大的損失。」

十年上訪路 官員推諉 有冤難訴

自從2011年開始,常女士父母帶著大量相關證據(包括當地派出所提供的砍樹證據),開始了長達10年、近百次的上訪之路,但是各級官員相互推諉、有冤難訴,「現在我父母的案子沒有律師敢接,他們走投無路了。」

「2011年9月18日,我與父親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國家信訪局讓我們去遼寧省信訪局,2011年10月20日,我們去遼寧省信訪局上訪,最後都讓去當地政府解決。之前朝陽市信訪辦還接待我父母,承諾得很好,就是不給解決。推給朝陽縣政法委,縣政法委推給朝陽縣信訪局,縣信訪局轉到二十家子鎮政府,就這樣推來推去。」

因為常女士的父母不斷找有關部門,朝陽縣政法委打黑辦終於在2019年10月給其立案,直至2020年5月,得到鎮政府的答覆是:沒搶地,也沒有砍樹,法院都已經解決完了。

常女士說:「2021年7月,我父母再次上訪,朝陽市信訪辦的接待人員,沒有讓進去,反而大聲訓斥我母親,然後把我母親趕了出來。於是我母親於8月5日將舉報材料以掛號信的形式郵寄給朝陽市紀檢委。但如石沉大海,沒有回應。」

「在我父母上訪期間,他們對我父母進行監視,2019年底,我父母乘大客去瀋陽過年,在進瀋陽市之前檢查身份證,然後我父母就被趕下車,他們給朝陽市公安局打電話,給二十家子派出所打電話,然後才同意他們坐下一輛客車進城,我近七旬的年邁父母就在寒風刺骨的冬天等了一個多小時……」

政府?還是黑社會?

常女士表示,史家屯「村民」揚言「法不責眾,怎麼禍害也沒有人敢抓,上面有人,甚麼也不怕」,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這些村民怎會如此囂張?如果沒有中共官員的官官相護,怎麼會不給立案、破案?如今那些知法犯法的政府官員還官路亨通。

常女士說,她爸媽準備過了年,天氣暖和一點繼續去瀋陽上訪。現在,父母沒有收入,媽媽每個月只有1000元退休金,連看病吃藥都不夠。常女士和弟弟必須為父母負擔一切生活費以及醫藥費。

她希望海外媒體將她家的冤案在國際社會曝光出來,也鼓勵有同樣冤情的國人,消除恐懼,說出真相。

記者撥打朝陽縣政府辦公室電話,核實陳淑華反映的信訪辦粗暴對待訪民一事,並表示縣政府有監督管理下屬各機構的職能。一名男子回覆說:「打信訪局電話,具體工作都是各局做的,我們不可能只管一個部門的工作。具體情況得問它們。我們這兒沒接到過這樣的投訴,具體工作是他們(信訪局)做的。」

記者撥打了該男子提供的縣信訪辦電話,一名女子回覆找「接訪科」,並提供了電話,記者撥打信訪科電話,但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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