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南京大學偷窺女生上廁所事件持續發酵再次衝上了熱搜榜。起因南京大學(以下簡稱南大)一男子偷窺女衛生間,被罰款四百元後釋放,而後因引起學生不滿,南大校方改以留校察看一年決定。學生們在學校公告欄張貼聯名信,表達不滿。

10月11日,南大的一位女學生在學校逸夫樓上廁所時,恰好看到同校的劉鳴遠在偷窺她。於是,女生向學校的保衛處報案。晚上該名同學報警。據學生們說法,偷窺男被警方抓獲後,交了400元就獲釋了。

 10月25日,女生等來「因客觀原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做出處理的決定。」女生不滿學校處理方式,在網絡上發帖稱,不希望上廁所都提心吊膽。對於校方的處理結果,不少學生們不滿意,熱議衝上熱搜榜。

有部分學生採取聯名的方式,在校內學生活動的公告欄處張貼了聯名信:「我們不要被偷窺,我們要嚴處變態,我們要學校公開回應。」

11月5日,南京大學舉行了座談會,給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處理辦法,此決定再次引發熱議。

11月5日,南京大學學生們維權,在學校公告欄處貼了表達訴求的聯名信。(網絡拼圖)
11月5日,南京大學學生們維權,在學校公告欄處貼了表達訴求的聯名信。(網絡拼圖)

 

南大學生對校方處理偷窺「慣犯」結果感到失望

有南大女學生方瑩(化名)對記者表示,結束了,不需要等後續了。最新的進展是偷窺者留校察看一年。從來沒有這麽失望。難道就沒有人保護女同學嗎?

她說,「我們從始至終沒有想增加偷窺者的法定處罰,只是要求學校給出態度和處理。因為距離這件事發生已經過去近一個月,學校沒有給出任何說明。」「南京大學學生手冊中關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懲罰上限就是開除學籍。」「確實這種偷窺事件發生過多次了。」

另有南大學生希苗(化名)表示,我是南大學生,很多學生在校園公告欄處貼了很多印有手印的聯名信,目的是希望校領導能看到我們的訴求。但校領導和保安迅速地從牆上撕下了聯名信。讓人失望。

希苗說,「昨晚(5日)已經在行政樓召開了緊急會議,在全校範圍邀請對此事件感興趣的同學進行討論。會議充斥著『官僚主義』的『腔調』,和『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讓人作嘔」。「自始至終校領導什麽都不能保證,那還開什麽會啊!取消算了!」「不是說情緒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如果面對這樣一件事,很多件事,都沒有一點情緒,我覺得這是不對的,很不對。」

他呼籲校方,我們參加會議的同學知道了這件事的一些結果,但是還有太多的同學不知道,校領導能不能公開解決方案,能不能請真正管事的人,不只是學生代表,而是讓他來到學生中間。

有學生曝料,南京大學的偷拍者是一個「慣犯」,被舉報了三次以上。

大陸律師楊濤公開表示,該男子衛生間偷窺這種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中的第六款,「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針對該行為的處罰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南大學生維權表達訴求

方瑩也在採訪中表示,這個事根本就壓不住,哪怕所有人都忘了,我也會讓大家看到這件事的荒謬。

南大學生陳彬(化名)表示,我還有不到一年就會離開這個校園,我們之所以跟校領導提出建議與訴求,因為學生們有向領導反映訴求的權力,在某種程度上我們與管理者是平等的。特別很多都是男孩子,下午聯名信在我的宿舍樓下,也有很多男孩子來按手印,晚上聯名信被撕掉之後,有男孩子守著抗議的海報圖畫和文字並不停黏貼。看到這個場面,覺得欣慰,是因為有這樣敢於發聲的一群年輕人站在一起。

他進一步表示,我們希望南大是學者執教的,而不是官僚主義橫行霸道。我希望南大校領導拿出應有的態度使其他繼續生活在校園裡的人眼裡能有星光,不希望還在校園裡上學的同學會擔心受怕。

發稿前記者致電南京大學,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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