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在醫療領域中無處不在。這不僅僅是疫苗的強制令。很多醫生、護士和藥劑師反對道德上有爭議的治療程序,但越來越多這樣的醫護人員正被迫選擇:是繼續從事其職業,還是違背他們所深信的宗教信仰。

以剛剛在澳洲昆士蘭州(Queensland)通過的新《2021年自願協助死亡法案》(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Bill of 2021)為例。法律授權醫生殺死那些要求死亡的絕症患者。這已經夠糟了。有些醫生出於良心,拒絕成為兇殺的同謀,但新法律卻要求這樣的醫生去找另一個願意殺人的醫生來做這樣的事。

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的《安樂死合法化法》(The euthanasia legalization law)同樣要求醫生殺死或將患者轉介給具有安樂死法律資格的醫生。這包括殘疾人,不久將包括精神病患者和癡呆症患者。

天主教和其他堅決反對這樣做的醫生上訴,要求豁免,因為轉診的要求侵犯了他們「宗教和良心自由」的憲章權利。然而法院裁定,他們的道德必須退居第二位,而病人獲得合法治療的權利是第一位的。法官認為,如果醫生不喜歡這些法律,他們可以離開醫療行業。

醫生拒絕墮胎的權利也受到攻擊。澳洲墨爾本(Melbourne)的天主教醫生馬克·霍巴特醫生(Mark Hobart)違反了一項法律。該法律要求醫生或者為患者作流產,或者轉診給其他醫生。霍巴特醫生的一位病人因嬰兒的性別而要求墮胎,而霍巴特醫生拒絕為其轉診。

當醫學協會發現霍巴特的良心行為時,他受到了調查,並收到了一封正式的警告信。信中給他的職業生涯記上了污點,並警告其他醫生,如果他們反對墮胎的觀點影響了他們的醫生職責,他們就將受到懲罰。

讀者可能認為這些海外限制與我們沒有多大關係。你不相信嗎?眾所周知,「醫療良知」問題也在這裏沸騰著。醫生有權對他們認為違反道德的醫療程序說不,而醫學雜誌和大眾媒體無所不在地攻擊他們的權利。

例如,埃澤基爾·伊曼紐爾(Ezekiel Emanuel),英國最具影響力的生物倫理學家之一,在世界上最著名的醫療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合著了一篇倡導文章。文章認為「援引出於良心拒絕醫療程序就是拒絕醫生的基本義務」,這特別包括墮胎。因此,根據伊曼紐爾的說法,如果一個醫生願意為孕婦做接生,她就必須也願意殺死未出生的胎兒。

醫療良知正在成為我們社會爭端的中心。在俄亥俄州最近通過了一項加強醫療良心權利的法律後,LGBT(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的簡稱)活動家們抗議道,它為歧視同性戀病人打開了大門。實際上,這項法律並不是那樣。但是,意識形態戰勝了事實,加利弗尼亞州立法者非常憤怒,他們禁止了所有由加州資助的前往俄亥俄州的旅行。

這不僅僅是醫學期刊的理論宣傳或加州式的發脾氣。眾議院通過的《平等法》(The Equality Act)試圖將因良心拒絕墮胎定為性別歧視,從而抹殺現有的墮胎醫療良心權利。

所以,醫生拒絕墮胎就成了性別歧視行為,而宗教信仰將不再是拒絕墮胎一種理由。

另一個民主黨議程項目——《不傷害法案》(the Do No Harm Act)將廢除《宗教自由恢復法》(the 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RFRA),將此法案排除在反歧視法規之外。新法將拒絕宗教豁免,「如果豁免,這是把一方的宗教觀點、習慣或做法強加於另一方」。因此,拒絕阻止變性青年的青春期發育,將不被解釋為受保護的良心行為,而是非法歧視。

最近的一項法院裁決說明了RFRA對醫療良心保護的重要性。去年8月,一位聯邦法官下達了永久禁令,保護一名宗教醫生免受拜登政府反良心法規的懲罰。法官裁定「目前的法規有可能給基督教原告的宗教活動帶來負擔,因為它通過施加巨大壓力,要求醫生實施變性手術和墮胎,並為其提供保險」。但對於RFRA來說,醫生的醫療良知已經被否定。

當有很多醫療專業人員願意實施有爭議的治療時,為甚麼要脅迫那些不願意這樣做的人呢?

我認為有三個原因:第一,壓迫醫療良知將是世俗左傾意識形態的勝利。這種意識形態在生物倫理學和醫學知識份子中佔主導地位。

其次,當醫生或護士說:「不,我不會這樣做時」,強迫醫生實施有爭議的治療會使其所傳達的道德信息消聲。而這是不對的。

第三,抹殺醫療良知將使政治左傾人士能夠消除其社會支配地位所剩無幾的文化障礙之一。

這個問題也造成了實際的困境。如果我們強迫衛生保健專業人員違反他們的道德信仰作為行業執照的代價,這個國家可能會看到大批人逃離該領域,就像我們看到人們因疫苗強制令而辭職一樣。

至少,年長的醫生和護士還能在繼續工作時,帶著他們的經驗和知識提前退休。最令人擔憂的是,那些會成為優秀醫生、護士或藥劑師的優秀年輕人可能會完全避開醫療領域。

在我們這個道德多樣化的時代,禮讓對於社會凝聚力至關重要。醫療良知允許患者獲得他們想要的有道德爭議的治療,同時允許持不同意見的醫療專業人員忠於自己的道德和宗教信仰。

迫使醫生在行醫時堅持世俗的文化價值觀,既是專制,也是非美國式的。如果反醫療良知運動成功,我們都會因此而更加可憐。

原文:「Anti-Conscience Mandates Force Doctors to Violate Their Religious Beliefs」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作者簡介:多次獲獎的作家韋斯利·史密斯(Wesley J. Smith)是發現研究所(Discovery Institute)人類例外主義中心(Center on Human Exceptionalism)的主任和患者權利委員會的顧問。他的最新著作是《死亡文化:「傷害」醫學的時代》(Culture of Death: The Age of “Do Harm” Medicine)。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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