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訪民吳菊芳5月下旬因進京被截回後,就被社區官員安排的社會閒散人員軟禁在家中。三天前她離家逃出,發現又被兩人跟監,於是打110報警,警察說:「這是政府行為不受理。」她譴責「政府在違法。」
6月13日,吳菊芳逃出家後到南京市新街口的中央商場,跟監人員伍和雲、梅芬一路尾隨。
吳菊芳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她們尾隨跟蹤行為,侵犯了我的私隱權、人格權,涉嫌違法。於是撥打110報警,南京市新街口淮海路派出所出警,警察將伍和雲、梅芬兩人帶到了派出所,她們跟警察說是南京市玄武區新街口街道,綜治辦蔣書余、程洪峰、陳亮等人安排她們做的,並說吳菊芳是訪民,於是警察立即說是政府行為不受理。」
吳菊芳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有公安機關可以監控跟蹤,任何其他人、其他機關,包括綜治辦是沒有這個職能的,也沒有這個權力的。因此,蔣書余、程洪峰、陳亮等人安排伍和雲、梅芬跟蹤吳菊芳的行為就涉嫌違法。」
由於淮海路派出所包庇政府官員的違法行為,吳菊芳氣憤不已,當場聲討南京市玄武區政府腐敗分子的違法行為和淮海路派出所警察不作為行為。
吳菊芳同時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我這次逃出來,他們還派人一路跟監,我隨時都可能被消失,請多關注我!」
難忍軟禁生活逃離家
5月底,南京截訪人員在北京將吳菊芳綁架回南京,將其拘禁在家。在樓下監控她的人,除非法限制自由外,還對她及她家人進行監控、拍照,發到網群裏。
吳菊芳說,「這嚴重影響了我全家人的正常生活,也破壞他人居住安寧。我進行了報警求助,他們始終不承認,他們說是來等人的,來玩兒的。拍照的行為嚴重侵犯我的私隱權,警察在她手機裏頭也發現了,所以帶去調查。結果,他們跟警察說來做我思想工作的,所以又回來了。」
因為無法忍受這種被監視、跟蹤的生活,吳菊芳6月13日找機會逃離了家。又被街道安排的兩人跟蹤,她在街上氣憤的說,「我們生活能不能有私隱權、人格權?能不能被破壞被干擾?24小監控跟蹤,政府是不是在違法?」
記者致電南京市玄武區新街口街道綜治辦主任蔣書余手機,但電話沒接通。記者再電綜治辦司法所科長陳洪峰,他的手機一直處於通話中狀態,也無法接通。
政府強佔私房不賠償 她卻屢遭「維穩」
2010年吳菊芳位於南京長江大橋邊的合法房屋被南京市鼓樓區政府違法侵佔。她提起行政覆議,(2014)寧行複第304號行政覆議決定書確認南京市鼓樓區政府違法並責令六十日內協商賠償。但是鼓樓區政府拒不履行賠償法定義務。
每到敏感日子,吳菊芳就會遭遇各種「維穩」手段迫害,如關押黑監獄、軟禁在家、跟蹤尾隨、偷拍等等。
吳菊芳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08條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察院報案或者舉報,公安機關、檢察院應當接受。吳菊芳公開舉報政府腐敗分子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請大家關注吳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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