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效率,香港人可以算是全球速一速二的了,時間就是金錢,快餐要夠快,用餐也要夠快,步行要夠快,彷彿慢了一點就是對生命的一種耽誤,這種現象大概是香港特有的。不知是幸抑或不幸,這種現象也出現在香港人的工作態度上,致令今日的香港成為了全球工時最長的城市之一,但也是這種現象,香港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也不至於太差。就以通過邊境檢查為例,筆者也曾去過不少地方旅行,每每過關時,總是見那一條長長的隊停滯不前,倒是香港的關口,入境處職員的辦事效率甚高。記得有一次返回國內時丟了錢包,證件全失,要到公安局報失,然後再到中旅社辦理手續,從早上到傍晚,那段時間煞是煎熬,到終於回到香港邊境,所有的手續才辦了不到半小時就完成了。

林鄭政府昨晚宣布新入職的公務員要返回內地「掛職」才可獲得長約。表面上是到內地學習交流,鍛鍊辦事能力。筆者好奇的是,香港公務員的辦事效率已算得上一流的了,為何還要去一個辦事能力比香港落後的地區學習鍛鍊呢?實在是令人費解。內地官員的辦事能力如何?除了以上的經歷外,或許筆者再舉一例。筆者的祖父在家鄉有一房產,但屋契一直遭到當局拖延辦理,直到祖父去世,相關官員仍未辦妥祖父的屋契,直到家父以遺產繼承人辦理至今卻一直得不到正式辦理。負責官員一時又要求提供祖父的戶籍文件,一時又要求工作單位的證明文件等,甚至連祖母的戶籍證明也要搬出來,但祖父在世辦理時卻又對這些文件隻字不提,如今人已離世,卻又如何辦得出這些文件呢?可見內地官員辦事守則有三,一曰拖延、二曰推諉、三曰刁難。現今,林鄭政府要求香港公務員前往內地學習,是想要將這一套守則搬到香港嗎?這無疑是將香港官員的優點葬送棺材。

另一方面,香港官員到內地掛職的薪水由誰負責?是內地政府嗎?而內地來港交換的官員,薪水又是由誰人負責呢?這些問題公眾事前完全沒有得到任何資訊,而且內地來港官員的薪金水平又是以哪地的準則作為參照呢?若陰謀論一點來看,這政策不過是讓內地官員來港豪斂一番而已,說不準就是讓那些高幹子弟或是接班人來港斂財,而香港政府不過是以此作為巴結奉承的手段而已。又或者派那些「不聽話」的異己公務員回內地交流,然後再以甚麼召妓或是去無牌經營的按摩店等罪名將之入罪,以所謂的「道德批判」貶損香港的正直公務員吧。

然而又有誰知道這些官員是否是權鬥之下的犧牲品呢?還是因為當局不滿他的某些工作表現而加之的莫須有罪名呢?當然,中共最擅長的就鬥死「自己人」,當初你既然選擇了這條親近他的路,就要有隨時被「背刀」的覺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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