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司法部(DOJ)命令中共官媒新華社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兩年多後,新華社終於在上周遵守命令,正式提交登記為中國(中共)的「外國代理人」。

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部門的資料顯示,新華社美國分部在上周三(5月5日)依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提交登記,成為繼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美國分台「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和受中共宣傳部門監管的英文報紙《中國日報》(China Daily)後,第三個成為外國代理人的中國(中共)國營媒體。

《華爾街日報》曾在2018年9月的報道中披露,美國官員正在加緊打擊外國影響力,並對各種中共政策加強立場,美國司法部已下令兩家主要的中共媒體機構,即新華社和CGTN,登記成外國代理人。之後,CGTN在2019年2月完成登記。

新華社則拖延到2021年5月5日才做登記。

FARA的文件顯示,從2020年3月到2021年4月,新華社北京總部向其北美分社支付了逾860萬美元的營運費用。新華社北美分部在紐約、華盛頓、芝加哥、洛杉磯、侯斯頓和三藩市設有8個辦事處。

自2011年以來,新華社在紐約時代廣場租賃了一個巨大屏幕播放宣傳廣告,被稱為「中國屏幕」(China screen)。今年2月,該屏幕播放廣告敦促人們團結起來抗擊瘟疫,同時宣傳中國(中共)政府在全球範圍內打擊中共病毒(武漢肺炎、COVID-19)的努力。但大約在同一時間,中共正因為世衛組織(WHO)調查人員赴武漢調查病毒來源,被曝拒絕提供關鍵數據而被各國批評。

根據新華社上交的FARA文件,該媒體沒有披露租用廣告牌的費用,但其表示,他們在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間支付了超過13萬美元的「未具名」的「傳播通信費」。文件沒有說明這些費用是支付給誰的。

近年來,中共官媒在美國營運是否遵守《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議題,引發美國國會議員關注。在議員要求司法部調查之前,新華社未曾提交過申請,或向美國政府披露該媒體與中共的關係。

聯邦共和黨眾議員吉姆班克斯(Jim Banks)曾在2020年1月給時任司法部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的信中說,中共官媒新華社尚未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註冊登記為外國代理人,「這件事非常令人困擾」,並補充說,「新華社和中國共產黨有著深厚、長期的聯繫。」

早在2017年,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就在一份報告中指出,新華社不僅參與了宣傳工作,「還通過為中國(中共)領導人收集有關國內和國際事件的信息,並撰寫機密報告,發揮了情報機構的部份功用。」

前新華社記者、加拿大人馬克鮑瑞(Mark Bourrie)說,他在2010年至2012年擔任記者期間,曾被新華社利用來收集海外的政權批評者的情報。有一次,他被要求準備達賴喇嘛在渥太華記者會上的紀錄,還被要求找出達賴在與加拿大時任總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的私人會晤中討論的內容。

當鮑瑞問他的分社社長這些材料是否要用於新聞報道時,社長回答說不需要。

鮑瑞對《大紀元時報》說:「當他們去參加一個為期兩天的西藏問題會議,他們拍下一切、抄錄一切,這(些紀錄)不是用來出版特別的新聞,而是給中國(中共)情報部門。」

新華社北美分社和司法部尚未回覆《大紀元》的置評請求。

美國在1938年通過《外國代理登記法》(FARA),要求任何為外國機構從事游說或公關工作的實體向司法部登記並定期提交最新情況。雖然註冊並不影響媒體的編輯內容,但它確實要求登記的組織披露其年度預算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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