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至今皆有酷吏,這等人心地歹毒,而且為了攀上高位,一切以忠誠為上而不問是非黑白,甚至為了誣陷政敵而倒果為因,以寃獄為尋常,乃政權倚仗對付異己的有力工具,連太史公司馬遷亦著有《酷吏列傳》,以誌這等極權下的爪牙,以及騎在人民頭上狐假虎威的惡吏。

周興和來俊臣都是唐代有名的酷吏,又同時擔任司法訴訟。周興自幼熟習法律,屢次參與決獄,妄殺數千人。武則天登基後,看中了他殘酷的辦事風格,提拔為尚書左丞。他曾主導多場大案,逼害無數官員。來俊臣則不但以殘酷知名,而且以折磨人為樂;尤有甚者,來俊臣為了邀功,乾脆組織了數百名無賴專事誣告,羅織罪狀;只要一人提告,其他地方附和者眾,令人覺得犯事者的確罪證如山,以便易於入罪。

《太平廣記‧周興》有這樣一段記載,天授年間,有人控告周興有意謀反,於是武后下詔要來俊臣審問周興,周興不知此事。來俊臣趁著和周興一起吃飯時,問周興道:「犯人不肯承認罪行時,你有甚麼好辦法來對付他們?」周興說:「這容易,你拿一個大甕,在四周升炭火將它烤熱,命令犯人站在裏面,還怕他們不俱實招供。(甚易也。取大甕,以炭四面炙之,令囚人處之其中,何事不吐)」來俊臣聽了,立即命人取來大甕生火。等準備好,他站起來跟周興說:「朝廷送來公文要我審問你,現在就請你入甕吧!」周興嚇得立刻跪在地上叩頭,老實的招認罪行。

來俊臣除了以殘酷著稱,更寫有《告密羅織經》一書,顧名思義,這是一本無事生非,專門教人羅織罪名陷敵於不義的專著。書中提出的是一套反傳統的價值觀念,例如「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意思是善惡根本沒有準則,既然善惡都是相對的,那麼就不需要介懷世俗所譴責的惡行,能夠不在意惡評的人才能夠揚名立萬;同樣,不執著於好的名聲、不積極維護正義的人才能活得安穩,才不會捲入危險之中。至於羅織罪名之中「最易入罪致死的,沒有比構陷他謀反更能奏效了(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只要套上「顛覆國家」的罪名,要拉要鎖無往不利,可謂古今一致,而來俊臣欠下的血債也就越積越多。

不過瘋狂的盡頭也是滅亡之時,所謂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來俊臣最後被自己的心腹誣告作反,他眾多的仇家實名聯告,武則天知道來俊臣的能力不過爾爾,何來能力攪顛覆。不過「狡兔死走狗烹」,根本犯不著為了一條走狗而與一干人為敵,所以來俊臣一定得死。

來俊臣臨刑時高聲喊寃,委實可笑,大抵他忘記了自己腳下踏著多少寃魂。他臨刑的那一天,《資治通鑑•唐紀》這樣記載:「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抉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蹋成泥。太后知天下惡之,乃制數其罪惡,且曰:『宜加赤族之誅,以雪蒼生之憤,可準法籍沒其家。』」百姓的怨憤達到極致,於是爭吃他的屍體,片刻即盡,將他挖眼剝皮,剖腹割心,再把它踏成肉醬。至於武則天所謂雪蒼天之憤而將他滅族抄家,則不過是掌權者愚弄民眾的慣常把戲吧了。

酷吏縱有風光之時,但在極權者眼中,都不過是一枚隨時可以棄掉的棋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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