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裁判文書在網上公開後引發輿論熱議,江蘇一女輔警與當地包括公安副局長、派出所所長等9人在內的公職人員發生關係後索要錢財,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被罰款500萬元,追繳違反所得372.6萬元。其父否認敲詐,大陸媒體要求還原真相。
被告許豔,1994年10月14日出生於江蘇省灌雲縣,回族,大專文化,原來是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輔警,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9年6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根據判決書中檢察院的指控,許豔被指從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間,同時或不間斷與9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後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鬧事、買房、懷孕、分手補償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爆光後影響工作為由等,先後敲詐9人共計人民幣372.6萬元。
其中包括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寇某、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侍衛莊派出所所長朱某等三名派出所所長發生性關係,該判決書由法院公佈後,輿情沸騰,隨後一審判決書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撤回,而有關的公職人員是否受到處分也是外界輿論關注焦點。
灌南縣法院3月12日就撤回一審判決書回應稱,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佈,故予以撤回。
就涉案公職人員是否處分問題,中共灌雲縣宣傳部12日也發通告稱,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處分。
3月15日,該女輔警的父親告知陸媒「紅星網」,否認其女兒敲詐,認為是這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在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就500萬元罰款,許父表示,「我們沒有錢交罰款,我女兒現在被判13年,以後怎麼給的起這個500萬元罰款?」她女兒在灌雲縣城買的房子,現在還沒有被查封,裏面有他們夫婦給的二十六、七萬元。
最後他還表示,他們現在壓力很大,覺得現在沒有臉見人,很丟人。
大陸媒體《半月談》評論說,女輔警敲詐案仍在輿論場中發酵,涉事地方有關部門通報了相關情況,回應了部份關切,但仍然有一些問題值得關注。公眾呼籲依法公開對涉案公職人員處理的更多細節,業界希望地方法院二審能更加公開透明,完整還原這個奇葩案件的真實面目。
作家王亞軍譏諷表示,輔警臨時工睡翻一個縣,揪出十幾條警界色魔,還順便給灌雲縣拉動了872萬元的GDP,實在堪稱時代楷模業界良心!
網民「醉孤獨」則表示,本質上是9個公職人員白嫖一個女臨時工,女臨時工要求9個公職人員過度善後的事件⋯⋯然後9個公職人員中有人不服,讓他們本想白嫖的臨時工做牢13年、罰款500萬元,另加動用捕快全國封鎖消息⋯⋯
網民宋石男表示,「9個男人睡一個姑娘,還判姑娘13年。對了,這9個男人都是公職人員,姑娘是臨時工。這就是中國。」
還有網民諷刺表示,「那些所謂的『受害者』辛苦了,貢獻了GDP,還失了身,組織上一定不會忘記他們的。必須提拔。」
至於該女輔警被罰500萬元,網民馮軍認為,「罰款500萬元就已經說明問題。這位女輔警還有多少更高層的男伴沒有被揭露,沒有被判決書顯示出來?」
有吳姓網民還寫了一首打油詩:
登城樓
白日一刪盡
群魔廳堂游
欲知體制惡
舉目看四周
還有網民表示,女輔警案的一審判決書是要釘在中國法律恥辱柱上的,看來有那麼點意思,簡直是當地司法系統圍起來欺負小姑娘,要不是被曝光,這事兒就這麼糊弄過去了,13年+500萬,小姑娘這輩子也不可能翻身。
網民「雲輕風柔」說,「那9個公職人員局長、所長之類無一受到刑罰。這個判罰法理何在,依據何在?到底是敲詐勒索還是公職官員獵豔?應該有一個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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