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是香港法輪功學員阻街案(又稱楊美雲案)19周年。這宗被視為香港《基本法》保障港人示威自由的重要人權案例,是大學研究《基本法》必備課程。轟動一時的阻街案,歷經三年從被無理判罪到終極勝訴,究竟經歷了怎樣的風雨之路?本報採訪多位當事人,披露當年的秘辛。
79歲的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今年1月6日因為參與和組織泛民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捕,震驚世界。他也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第一位被捕的外國公民。而在他的律師生涯中,代理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02年法輪功阻街案。
「楊美雲案是香港法律歷史上很重要的案件,學生讀《基本法》的權利都會去研究這個案件。」關尚義獲准保釋後,在他中環的律師寫字樓和記者回憶當年的判決。
研究基本法 的重要人權案例
2002年3月14日,4名瑞士和12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在西區中聯辦前絕食靜坐,抗議中共鎮壓殘殺大陸法輪功學員,遭警方武力粗暴抬走,同年八月被判阻街、襲警等7項罪名。歷經三年抗辯,香港終審法院時任首席法官李國能等5位大法官,在2005年5月5日一致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動不合法,控罪全部被推翻。
關尚義和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均是阻街案代表律師之一。
居港50多年,說一口不太標準粵語的關尚義指,案件確定市民有權利在哪裡示威,「所以很多時候法庭都會參考這個案例,做一個基礎案例。」
當年法輪功學員抗議的時候,中聯辦前有寬敞的行人路,法輪功學員只是佔很少的地方,卻被控阻街。「那時是四個瑞典人來中聯辦,決定絕食一段時間,接著12個香港法輪功學員支持他們,一共有16個人。他們坐的地方是比較小的。所以法庭都覺得沒有真的很擋著那條人行路。」關尚義回憶道。
「後來那條人行路是窄了的,但是那時候(2002年)是比較寬的,那時候是parking lot。」在法輪功學員抗議之後,中聯辦很快在門前起了巨大的花槽,縮小前面的公共空間,被質疑是要阻撓示威團體到中聯辦抗議。該花槽也被認為是「政治花槽」。
案例足足打了三年才得到公正的審判,關尚義佩服法輪功學員的堅持,層層法庭告上去,最終全部脫罪。「他們都覺得法律應該保護他們的,所以他們的當事人都是想上訴。上法庭講得很清楚,有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事主就找了一些大律師幫忙,最終令判決清晰地表明他們有示威權利。」
被問及有沒有因為代理法輪功案件而受到很大壓力,有信仰的關尚義緩緩地說:「如果有全部的愛就不會有恐懼」,「我的動機也是愛別人,不是為了錢, 不是為了出名,只是為了愛他人,所以愛他人就不會有恐懼。」
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因為幫法輪功阻街案打官司,曾經著書《示威之權》。他曾對媒體說過,因為代理阻街案時,發現香港並沒有示威權利的書籍,所以決定自己寫書。「和平抗議是一件好事,讓不能發聲的人們發聲。」
「阻街案」勝訴之後,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在《蘋果日報》撰寫專欄,讚揚「法輪功為維護全港市民的示威自由權利,打了一場不小的勝仗。」「他們切實地貫徹了教義中『真、善、忍』的『忍』字。」
江澤民密令殺無赦 阻街案16人勇敢抗議
阻街案的發生,源於2002年3月江澤民下達的殺人密令。
2002年3月5日晚上8時,吉林省長春市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法輪功真相電視插播事件。長春有線電視網絡八個頻道同時播出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是自焚還是騙局》、《法輪大法洪傳世界》。
「305」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後,時任中共黨魁的江澤民驚恐萬分,密令「殺無赦」。長春全城戒嚴,在大搜捕中,有五千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落入魔掌,至少7人被活活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
面對中共迫害升級、人命關天的關鍵時刻,全球包括香港法輪功學員,紛紛自發到當地的中共領事館或中聯辦去抗議。
4名瑞士法輪功學員決定到北京上訪,未料簽證被中共無理取消,便決定改到香港中聯辦正門前絕食靜坐抗議。12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加入聲援隊伍。
在中聯辦的壓力下,3月14日下午1時,香港警方出動約70名警員用暴力將靜坐的學員拘捕,過程中並施以按額頭、掐頸、用力頂住學員耳後的穴位的手段,以及強扭手臂等,導致至少有1位瑞士學員和8位香港學員受傷,他們感到頭暈、噁心、全身疼痛及喘不過氣來。
身材細小的楊美雲是當年第一個被抬進警車的法輪功學員,案件也因此稱為「楊美雲案」。
她被稱為法輪功楊美雲
年過70,曾當過教師的楊美雲,生長在香港一個傳統大家庭,姑姑是香港首位透過直選當選市政局女議員的楊勵賢。
楊美雲自小體弱多病,1998年,她在澳洲的姑姑介紹她修煉法輪功,身體變得強壯了。她表示:「以前我是沒有力氣的。但是自從我煉了功以後,我能拿很重的東西。」
她的瘦小甚至連警察也擔心,有警察對她說:「楊美雲,你為什麼拉這麼多報紙?你看看你這個個子,跟這些報紙差不多高,你怎麼可能拉得動?」後來看到她輕鬆地拉走,該警察也說佩服。楊美雲告訴他:「如果你想像我這樣,你就煉法輪功吧。」
「為什麼稱為楊美雲案?」記者問道。
楊美雲說:「我想是因為我是第一個被捕,但我一直強調,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不是我楊美雲的案件。」
她憶起當時十幾位學員互相手拉著手,大家圍在一起,不願被警員帶走,或許警員看她最為嬌小就先向她下手。
被拘在警署時,警方問她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來。楊美雲於是寫信給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指法輪功學員和平請願,也沒做犯法的事,為何無理拘捕法輪功學員,並強調法輪功學員無罪。
向警署和法庭講真相 「真善忍」無罪
首次有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被捕,楊美雲坦言最初也覺得害怕和冤枉。她以前經常教育學生,警察是維持治安的,是公正的,要尊重警察,「但現在不是了,現在看到警察無故地拉我們。那我對學生的那些灌輸(怎麼解釋?)學生都看到老師無故被帶進警署。我自己真的是不想留在警署,我沒有罪。」
阻街案發生之後,中聯辦在門外加建花圃,縮窄街道,令抗爭空間更狹窄。同年8月15日,16名瑞士及香港法輪功學員被判阻街及襲警等7項罪名成立,罰款1,300元至3,800元不等。這也是首次有法輪功學員因刑事罪行入罪,令香港各界及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的言論和集會自由。
面對無理判罪,楊美雲和其他學員開始向18區警署及一些相關部門講真相。她每日堅持在終審法院前,一個人擺放展板給過路行人,包括法律界人士看,又寫信給各部門,終令到法庭站在正義這邊。
回望三年抗爭路,楊美雲認為最大的挑戰,就是要告訴被中共矇騙的人們了解法輪功,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的,是修「真、善、忍」的。
被捕學員遭按穴位和誣告咬人
另一名阻街案被告周勝說,當年4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原本打算絕食3天,但到第三天時,中聯辦害怕了,給警察打電話,讓警察來搜捕學員。警察先是多次警告,然後開始清場。
周勝手持小型攝錄機,拍下整個過程。包括拍到現場女警掐一位年長女學員耳後的穴位,令其暈倒;一位男學員也是同樣被掐穴位無法站立,先後被抬上警車。由於情況緊急,周勝把攝影機匆忙交給封鎖區外的學員後,之後也被兩名警員架上車。後來警方以阻街、阻差辦公、襲警等罪名誣告學員。
周勝說,在法庭上,看到警察公然造假,「警察自己在手上咬了牙齒印,說是學員咬她。學員只是下巴碰到警察,但警察在法庭上公開講假話,說學員襲擊她。」而且那位說謊的警察,非但沒有被懲處,反而升官。
當年被告的學員交流後,決定向政府相關部門講真相,其中包括各國領事館及香港律政司、法院、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公會及警署等,除了親自上門講真相,還郵寄真相資料。
周勝等三名學員還前往美國向世界講真相,包括到聯合國投訴中共和香港政府迫害法輪功。
港人從法輪功學員身上看到希望
《港版國安法》打壓下,很多香港人都看不到希望,楊美雲以當年的阻街案鼓勵港人:「我當時都很害怕的,都不知道行不行,可不可以,我們的案件如果真的是打輸了,就不可以讓我們示威,不可以讓我們發言。人權憲法是最大的,一個人如果沒有人權,沒人生的權利,言論自由也沒有,怎麼辦呢?」她告訴自己一定要做好,相信一定可以戰勝,「只要我們每個人的心都說是行的,做好自己,自由、光輝一定會展現出來的,黑暗就過去了。」
楊美雲表示,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毫不擔心。她說,最重要的就是要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對自己負責,「你自己的生命就是由你掌握,不是由別人去控制你,去掌握你,你所做的一切,你要自己去負責。」
在香港這個狹小的生活環境中,法輪功學員時刻就在港人身邊。楊美雲說,「香港市民看到我們法輪功學員在打壓下仍堅持打橫幅講真相、煉功」,有港人說:看到法輪功那麼堅定,感到也好像有個保護傘,也感覺到有種安慰,覺得有希望了。
周勝說,法輪功阻街案打贏了,對香港市民是一個很大的鼓舞。對於今天中共打壓升級、面臨白色恐佈的困境,她認為,香港民眾應該堅持做對的事情,「不要被共產黨的恐懼所嚇倒,而是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自由和法治,不要怕它。否則中共會更是肆無忌憚地迫害我們。我們要抵抗中共,不能讓邪惡的東西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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