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的淫亂醜聞層出不窮,已經多到令民眾麻木的地步,落馬官員有數十、上百個情婦早已司空見慣。近日大陸爆出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一名90後女輔警,五年內向9名與之有不正當關係的官員勒索金錢,被判13年。有知情人透露,涉案官員名單不止9人。而灌南縣檢方宣稱這都是機密。

按中共官場的腐敗程度,這算不上大新聞,但是,因為公安四處向轉發新聞的網民施壓,要求刪帖,弄巧反拙,把它推動成了關注熱點。而網民也提出了許多疑問:灌南縣是省級重點幫扶縣,這些官員的財富從何而來?女輔警與官員之間的關係是包養還是敲詐?中共法院把玩弄女輔警的一群淫官當成「受害人」,女輔警憑甚麼敢去敲詐公安局長?等等。這則新聞所映射出的中共官場和司法體系的腐敗程度,超出網民的想像。   

灌南縣檢方:都是機密

醜聞中的女主角許艷是連雲港市一名90後的輔警。據大陸媒體描述,她從2014年19歲開始,接連與多名當地官員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事後以懷孕和「經濟補償」為由向官員索取金錢,這些當地官員包括2名公安局副局長、2名派出所所長、1名醫院副院長、1名政府機關工會主席、1名小學校長,另外2人無公職。許艷共索取了372.6萬元人民幣。

因為公安局火速給各地網民施壓要求刪帖,令更多網民關注這條新聞,挖出不少細節。當中一名公安局副局長劉相兵在2019年5月被抓,一個月後,許艷被警方刑拘,倆人短時間內先後被抓,背後是否有見不得人的黑幕?當局是為了封許艷的口嗎?法院給許艷判了重刑,量刑標準是甚麼?背後是否有操縱者?在中共的司法系統裏,淫亂的官員玩弄了徐艷,卻變成了「被害人」;而被一群淫官玩弄的女輔警,竟然變成了敲詐勒索一群公安警察「被告人」。難怪不少網民說,這條新聞,真是顛倒三觀。徐艷不紅才怪。

據《自由亞洲電台》12日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此案恐涉及更多中共官員,灌南縣法院判決書向外界釋出的名單並不完整。報道還公佈了大陸一名法律界人士何先生,被公安要求刪帖的電話內容。

何先生在網絡轉發了這條新聞後不過才幾分鐘,就接到江蘇公安的電話要求他刪帖,對方承認是公安,能查到博主的資訊。江蘇公安說,許艷的事令連雲港官場的負面影響很大,成了亂子了,是「領導安排」他聯繫何先生,「能不能幫我們下了?」

何先生反駁說,「我就是為了讓大家都知道法院是怎麼判的」。

媒體人洪濤也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他有幾個朋友都接到警方電話要求刪帖,而大陸許多網民把與警方對話的錄音向外發佈,他們據理力爭,引起了網民的更大關注,讓當局十分難堪。

洪濤說:那些公職人員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去堵一個女輔警的嘴,他們哪來的這麼多錢?你處理了嗎?他們這個問題是無法自圓其說的。

報道表示,記者向許艷的家屬、辯護律師等人詢問,均探查不到許艷如何成為輔警等身份背景,而灌南縣檢方面對詢問,直呼「我們不可能向你透露的……都是機密,你還要問,你是要幹嘛?」

交叉式的淫亂是傳染病的溫床

目前這個引起大陸網民關注的判決書,已經被法院撤下了。

根據江蘇省灌南縣法院的官方微博3月12日發佈的消息稱,法院於2020年12月29日宣判並將判決書送達給許艷,許艷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一審判決書未生效。根據規定,該文書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不應在互聯網公佈,故予以撤回。

灌南縣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透露許艷收取封口費的大概情況如下:

1、2014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先後三次共支付了100 萬元;

2、2014年 5 月至 8 月,時任灌雲縣侍莊派出所所長朱某,支付了 10 萬元;

3、2016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寇某,支付了20 萬元;

4、2016年 6 月至 7 月,灌雲縣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陳某,支付了10.8 萬元;

5、2016年 9 月至 12 月,時任灌雲縣四隊鎮中心小學校長關某,支付了45 萬元;

6、2017年 5 月至 6 月,時任灌雲縣陡溝衛生院副院長蘭某,支付了15 萬元;

7、2017年 7 月至 8 月,時任灌雲縣陡溝鎮衛生院藥庫工作人員徐某,支付了29.8 萬元;

8、2017年 2 月至 9 月,另一名無公職男性林某支付了 14 萬元;

9、2016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長劉相兵,支付了20 萬元後,雙方不再聯繫;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之間,劉相兵已經升職為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他們恢復了不正當關係,許艷以購房交首付、懷孕流產補償、分手補償為由,向劉某索要人民幣共計 108 萬元。

從上述案情可以看出,許艷和這些官員之間的關係非常混亂,甚至幾個官員在同一時期和徐艷勾搭在一起,他們當中只要有一個人有傳染病,不但這10個人都有危險,甚至還會連累他們的家人。

在中共官場,官員們常常把情人當作禮物供奉給上級。大面積的人群交叉式的荒淫無度,是中共官場傳播愛滋病和性病的直接途徑。據港媒披露,專門為中共高幹服務的北京301醫院,2005年就爆發過愛滋病,當時最先受到波及的就是海軍大院。

女輔警遭重判 背後有黑手操縱?

判決書指出,許艷一共勒索了三百多萬元,雖然有自首行為,也主動上繳勒索所得,但仍然被判13年有期徒刑。絕大多數網民認為法院判的過重,同時,網民關注的其中一個焦點是,涉案官員是否受到處置?

據江蘇灌雲縣融媒體中心「今日灌雲」的微信公號在3月12日指出,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

江蘇省灌雲縣委政法委也在3月12日回應稱,涉入此案的公職人員均「已被處理」,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寇姓男子也自我證實不再擔任原職務;而連雲港市的原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相兵,在2019年5月因貪腐落馬,一個月後,許艷被警方刑拘,當時法院判決稱劉相兵收受賄賂的金額達人民幣70多萬元,不過,卻僅判了2年半有期徒刑。

這兩個資訊公佈之後,網民從中找到許多新的質疑焦點:

1,海州分局副局長劉相兵一共受賄70多萬元,但是他在2016到2019年三年之間,交給許艷的錢卻高達128 萬元,當中有50萬元的缺口從哪裏來?

2,許艷和這些官員之間,是不是包養關係?或者是長期的賣淫嫖娼關係?許艷是否是低級官員送給上級官員的「禮物」?

3,公安局長和派出所所長,都是天天跟罪犯打交道的大蓋帽,竟然被一個二十出頭的女輔警敲詐勒索的服服帖帖,顛倒了網民們對現實生活的認知。真實的案情到底是怎麼樣的?

例如,海州分局副局長劉相兵,新華社報道稱,劉相兵的陞官之路伴隨的是其對管轄區內犯罪活動縱容。當地的娛樂場老闆,都必須向他「孝敬」。其中一名行賄人某洗浴會所老闆孫某某交代,前任老闆在把經營權轉給他時,曾對他提出一句「忠告」:「一定要去拜訪劉相兵,對你有好處!」

4,灌雲縣是一個貧困縣,這些官員一出手就是十萬、幾十萬元,錢從哪裏來?網民說,警察是有執法權的,他們的錢會不會徇私枉法得來?小學校長的錢,會不會從學生們身上斂財?醫院院長、藥房人員會不會收受「靠醫吃醫」,從病人身上賺錢給情婦?這些官員們難道只有一個「許艷」嗎?

5,法院判徐艷上繳所有三百多萬元的非法所得,另外罰款五百萬元,限定一個月內繳清。而許艷作為一名輔警,竟然有能力在一個月內繳清共計八百多萬元,她的錢從哪裏來?是不是就像知情人所透露那樣,涉案的官員遠不止這幾個人,難道有更大的官沒有被曝光?官位更大,給的封口費更大方?

法律再次「逗你玩」

大陸網民「老唐有態度」,發表了題為「女輔警敲詐9官員,法律再次『逗你玩』」的帖子中說:這些警察都不是吃素的,一個個都是老江湖,天天和各種犯罪份子打交道,怎麼就著了許艷的道了?是許艷手段太高明,還是劉副局長太經不起誘惑,還是錢太多花不出去?許艷被判刑13年,罰款500萬,不得不說,這個判決夠狠!然而,此案的背後,有沒有那些被她敲詐過的公職人員的神秘力量?按照一位律師的說法,許艷是否犯法,都值得商榷。

他還說,「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可以讓好人做更多的好事,壞人不敢做壞事。但我們(大陸)在很多地方恰恰相反,有權就有勢,有錢就有理,這就導致大家都沒有規則意識,案子判決的結果各方都不滿意,也包括圍觀的吃瓜群眾。如果說其它領域腐敗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腐敗污染的則是水源,司法界人員『逗你玩』更是挑戰公眾的底線。」

他還貼出一位律師的意見如下:

被告人許艷如果確有懷孕流產的事實,官員們就有賠償或者補償的義務,而過度索賠並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許艷母親如果知道年輕的女兒被官員玩弄後,也有向官員索賠的權利,過度索賠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許艷的損失不是純粹的物質損失,不能或者無法認定為過度索賠;

如果以上兩種情況都不存在,而是被告人虛構事實或者偽造證據,則可能構成的是欺詐罪,而非敲詐勒索罪;

對違法所得的處理,一審判決是「追繳違法所得」,如此糊塗判決語焉不詳,要麼判決依法追繳上繳國庫,要麼依法判決追繳返還受害人(那豈不又便宜了這些被害人白日夢成真?)但是也應該查明被告人懷孕流產的事實,讓被告人得到合理補償……

「老唐有態度」指出,此案最初經張新年律師在微博上對外披露,但很快他就接到了灌縣公安打來的電話,要他把微博刪除。既然是公開的資訊,為甚麼不讓外傳?當局「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思路,是不是該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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