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獨裁下的中國沒有法治,暴力殘害善良民眾的個人和單位卻反而「立功獲獎」、成為司法系統學習的「榜樣」。
在人類社會中有君主制、君主立憲制、法制、法治這麼幾種國家體制,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都對不上號。在法治的國家裏,意味著每個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員和法官。而在中國迫害者卻被「嘉獎」。
本篇以河北高陽勞教所為例:
河北高陽勞教所因所謂的「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高,被中國司法部評為「全國文明第一勞教所」,全所警察記「集體二等功」,勞教所所長王培毅被多次「嘉獎」。
高陽勞教所還被央視「焦點訪談」、《河北日報》等中共媒體以「春風化雨」為主題重點報道。
然而民間的一則「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人間地獄,河北高陽」的民謠,卻真實地道出了高陽勞教所的血腥罪惡。
高陽勞教所所長王培毅、副所長武士旺在任職期間實施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高陽勞教所設有高壓電棍一百多支,使用酷刑手段五十多種;二樓常年設有帶隔音和監控設施的「魔鬼屋」作為秘密刑房;辦公室、值班室、庫房、所內菜園和野外莊稼地,以及遠離勞教所的幾個奴工「勞務點」,無處不是毀人的刑場。
特別在夜間,針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摧殘經常發生,警察把她們拖進「牢中牢」、推入「埋人坑」、通上「電老虎」,在閃爍的藍光和堆堆篝火下,把人折磨得血肉模糊、生不如死。
高陽勞教所至少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7人,致精神失常4人,傷殘者不計其數。
女子大隊長(原五大隊長)楊澤民是暴行的總指揮,指使手下警察狠狠地打法輪功學員。一般他不動手,但一出手就殘忍無度,與劊子手無別。他說:「不管你們以前怎麼樣,不管別的勞教所怎麼樣,也不管國家法律怎麼樣,到了這就得聽我的,不然的話,就憑我在高陽混了這麼多年,治死你們!」等等。
案例1:被活埋、燒烤
2002年11月中旬,大隊長楊澤民等人將法輪功女學員銬在農田里。他們在附近搭起兩處帳篷,點起篝火烤吃東西,吃喝後拿起電棍電擊學員,然後把她們扔在戶外,冷凍一夜;第二天早晨,才把她們帶回監室。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帶到野外折磨。
同年4月份的一個晚上,近三十名警察將杜紅彩、許豔香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強行押到野地,分別推到五堆火旁。火堆相隔幾十米,每堆火旁有五六個警察守著一個深坑。
警察衝著她們吼叫:「是用火燒死呢,還是活埋?長痛不如短痛!」他們把保定法輪功學員李金玲埋到胸口處,還不斷電擊她的頭部。
唐山法輪功學員宋貴賢被埋到脖子的高度時,幾個警察又把她抬起來,橫在火堆上燒烤。她的整個後背都是血泡。
法輪功學員被持續折磨到天亮。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這樣活埋摧殘過,有的還不止一次。
案例2:被用動物摧殘
法輪功學員王春梅自2003年4月連續三四個月被暴力「轉化」。3個警察、5個猶大(在逼迫下放棄了修煉法輪功者)和2個犯人,白天把她關進「小號」裏進行洗腦迫害,夜裏把她拉到野外用酷刑摧殘。
他們在她的雙腿上放一根木棒,一個警察站上去來回轂轆。她的雙腿被壓得黑青,腫得如柱子般粗,使她不能站立。
同年5月26日晚,警察把王春梅銬在野外,用毒蛇纏在她脖子上三次;又把壁虎放在她身上,用電棍追著壁虎電,直到把壁虎電死。警察無恥地說:「我電壁虎呢,沒電你。」
隨後,警察再把她按倒在地,用粗木棒從她的腰部用力往下身滾壓,再用電棍電擊她的腳,致使她雙腿紫腫,小腿裏面化膿,腳腫得流膿水,穿不上鞋。
她絕食抗議,警察用五爪電棍電她的腳面,一根就頂五根用。
案例3:被關「魔鬼屋」
2003年7月29日,衡水市法輪功學員李霞被扒光搜身後,逼寫所謂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她拒絕後,警察就用電棍電了她半個多小時,並替她寫了一份,強拉她的手按手印。晚上7點,李霞因拒絕報數,被拉到二樓「魔鬼屋」電擊。
在「魔鬼屋」裏,牆上和頂棚畫滿了紅眼睛、長耳朵、大舌頭、呲著獠牙的鬼怪,吐著芯子的大蛇,還有骷髏堆、色狼、美女等,並寫有不少淫穢的話。
屋頂有一盞泛著藍光的燈,高音喇叭播放著恐怖、雜亂的音樂;裏邊有一塊釘了鐵環的門板,是銬人用的;屋子沒窗戶,但有電子眼,人進入後感到陰森恐怖、毛骨悚然。
「魔鬼屋」裏裝有隔音板,受刑者無論如何喊叫,外面根本聽不到。裏面的牆壁、地面全被海綿軟包,以防人在極度痛苦時撞牆。屋裏有一個隱門,供警察出入。
2003年11月7日,李霞再次被關進「魔鬼屋」。
醫生王國友抓住她的頭髮一連打了她幾個耳光,她頓時眼冒金星,只覺天旋地轉。他們開始電她的後背、腳心、腳背、腿、胳膊;在她脖子的兩側,警察各用一根電棍同時電,她痛苦得牙齒喀喀響。
獄警魏紅玲不停地逼問她寫不寫保證,說:「即使違心的,你也得寫!」李霞回答:「死也不寫!」他們又瘋狂地電了她三個多小時才停手。
當她回到班裏時,人們看到她全身都是紅點,面部腫大變形、片片青紫,兩手全是泡,手腕被手銬銬腫、破口,胳膊和腳背上脫了一層皮。即使這樣,警察還每天逼她到地裏做奴工。
高陽勞教所這樣毫無人性地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以達到高「轉化率」,但迫害者遭遇厄運,如影隨形。
2005年2月,高陽勞教所所長王培毅,副所長武士旺,被當地檢察機關逮捕,罪名是「濫用職權和非法拘禁」。王被捕引起河北政法系統極大震動,那些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人心惶惶,囂張氣燄大減。#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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