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美國參議院將展開對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審判,美國前特別檢察官肯·斯塔爾(Ken Starr)表示,參議院無權對一名前總統進行彈劾案審判。

2月1日,斯塔爾在接受「霍士新聞」(Fox News)採訪時表示,上議院(參議院)不能對卸任後的總統審判。

斯塔爾說:「答案顯然不是。」他補充說,「憲法文本絕對(寫得)清楚,彈劾案件的判決」是「取消和可能取消(總統)資格」。

他認為,「按照定義,前任官員不能被罷免。」

斯塔爾曾是前美國聯邦總律師,也是1990年代前總統克林頓彈劾案的核心人物。

上周,45名共和黨參議員投票反對原定於2月8日展開的彈劾審判。這個結果暗示,民主黨沒辦法從共和黨內獲得至少17張票支持定罪,參議院不太可能在2月的彈劾案中以超過三分之二(67票)的票數給前總統特朗普定罪。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應擔任參議院彈劾審判的主持人,但他拒絕監督這一事件。取而代之的是,參議院民主黨人任命臨時主席、參議員帕特里克·萊希(Patrick Leahy)主持審判。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上周表示,上周反對審判的投票「非常不負責任」。

斯塔爾補充說:「參議院完全沒有審判唐納德·特朗普的管轄權,如果他們繼續這樣做,他們將……違背《憲法》的褫奪私權法案,去以懲罰卸任者。」

不久前,哈佛大學知名法學教授艾倫·德肖維茨(Alan Dershowitz)提出了與斯塔爾類似的論點。

德肖維茨對霍士新聞說:「這(彈劾)將違反憲法。憲法非常明確。彈劾的主題、目的,是罷免現任總統。並且有兩個(彈劾)先例。一個非常明顯,當尼克遜總統預見到會因彈劾被免職後而辭職,他卸任後沒有彈劾他。」

1970年代初,前總統尼克遜選擇辭職,而不是面臨參議院審判的可能性。

德肖維茨談到尼克遜的彈劾時說:「很明顯,參議院當時已失去管轄權。」

德肖維茨援引的另一個先例是歷史上一次彈劾失敗的案例,當時是為了罷免戰爭部長。在最初的投票中,參議院以接近的投票結果認為他們有權審判已辭職的人。

1876年,眾議院以賄賂為由彈劾尤利西斯·S·格蘭特(Ulysses S. Grant)總統的戰爭部長,儘管戰爭部長已辭職。當時參議院曾考慮自己是否仍有審理前官員案件的管轄權,並認定自己仍有這項權限。最終,這位前部長被宣告無罪。

1月31日,特朗普辦公室發表聲明說,在即將舉行的參議院審判中代表前總統特朗普的兩位首席律師是阿拉巴馬州的戴維·斯科恩(David Schoen)律師和賓夕凡尼亞州前檢察官布魯斯·卡斯特(Bruce Castor Jr.)。#

(英文大紀元記者Jack Phillips對本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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