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周刊》最新一期報道,深度揭秘上海楊浦區政法系統的黑幕——他們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趙富強長期沆瀣一氣,後者向前述人員行賄或利用女性提供性賄賂等,還有國企高管和警方人員亦被趙富強「搞定」。
2020年9月22日,47歲的上海譽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譽升投資」)的實際控制人趙富強等38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強姦、組織賣淫、詐騙、強迫交易、受賄、行賄等罪一案宣判。
根據判決書,趙富強在黃浦江北側的楊浦區許昌路租用的辦公樓等地,通過暴力等方式組織安排多名女性,長期提供吃請、嫖宿、行賄。出入此處的不僅有官員,也有國企工作人員,該場所亦被坊間稱為「小紅樓」。資本和人脈的積累,使得趙富強日漸膨脹,號稱在「楊浦沒有搞不定的」。
判決書顯示,趙富強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強姦、詐騙、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盜竊、組織賣淫、聚眾淫亂、行賄等十宗罪被判死緩並限制減刑。其餘37人分別被判處2年6個月到20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趙富強的多名前妻、與趙富強育有子女的女性也獲刑8年6個月至20年不等,另有多名上述女性的親友被判刑。
一審宣判後趙富強提起上訴,二審開庭審理此案,2020年12月30日宣判維持原判。
趙富強案發後,牽扯出至少13名當地官員和國企幹部,更引發上海市楊浦區政法系統「地震」。陸續宣判的關聯案件披露,楊浦區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盧焱因受賄、貪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楊浦區法院原院長任湧飛因受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二審維持原判;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原副局長岑宏權也已落馬。
楊浦區多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派出所警察、工商所人員亦獲刑:平涼路派出所原所長胡程浩和副所長孫震東因包庇趙富強黑社會性質組織,並縱容該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分別被判處4年和1年6個月有期徒刑。平涼工商所原所長吳劍磊和江浦工商所原副所長馮伯平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和7年有期徒刑。楊浦商貿的梁超、李斌、朱建平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受賄罪分別被判處8年、10年6個月和7年。衛百辛的王愛慶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受賄罪被判處7年6個月,另有上海五環大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黃浦公共租賃住房營運有限公司的三名國企工作人員獲刑。
2019年5月15日,時任楊浦區委政法委書記盧焱在辦公室約見了趙富強,稱抓捕在即,勸說其儘快離滬。得到消息的趙富強當晚帶著多部手機和三名女性開車逃往江蘇泰興老家。次日13時許,警方在泰興將趙富強等人抓捕歸案。
2019年7月29日,楊浦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盧焱被調查。
官方通報稱,盧焱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私底下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沆瀣一氣,為其打聽案情、通風報信,甘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搞錢色交易;徇私干預司法、執法活動;生活腐化墮落。與不法私營企業主狼狽為奸,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承接工程、協調案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夥同其它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國有財產。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
趙富強經人介紹認識同為江蘇籍的盧焱後,盧焱多次在趙富強的許昌路632號辦公室安排飯局,還為趙富強加快營業執照辦理、公司破產案件審理、處理房屋糾紛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趙富強行賄共80萬元(人民幣,下同)現金。
另據官方通報稱,任湧飛在擔任楊浦法院院長期間,從楊浦區召開的有關專題會議上得知,以趙富強為首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多次實施以暴力脅迫的手段非法轉移巨額房屋租金,故意欺騙並侵佔國有資產等具有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下半年,任湧飛經盧焱介紹,接受趙富強的請託,在終結其瀟戈物業破產程序等方面提供幫助,使該公司得以存續。
「趙富強是個魔鬼」
趙富強來自江蘇泰興農村,早年做裁縫,上世紀90年代落腳在上海的中心城區楊浦。此後十餘年內,他從裁縫轉為經營兩間提供賣淫服務的美髮店,後又成為商舖租賃的「二房東」,憑藉套路租賃的欺詐手段完成早期資本積累,先後註冊成立多家公司。近幾年因參與動遷清場,逐步拿到大量國企房源,此次被抓前,他再度轉型經營的「匯吃匯喝美食城」已在上海三個區開設。
「趙富強是個魔鬼。」一名曾在趙富強開立的美髮店工作的女性描述,趙富強從保姆介紹所將她招聘過來,噓寒問暖後發生性關係,再以「會負責一輩子」、「一起為家賺錢」等話術說服她賣淫,但並未支付工資,僅在年底給一些生活費。如女性有所不從,趙富強或毆打,或威脅將賣淫之事告知其老家親屬。
判決書記載,在趙富強經營美髮店的六年間,多名店內賣淫人員曾被行政處罰。趙富強的前妻之一宗某也在此處賣淫。她供述,趙富強告知如果被警方查處,就否認有賣淫活動,且不能交代出他的名字,有時也讓賣淫人員使用假身份。
在此期間,趙富強發現房屋轉租中或可謀利,逐步轉型成為商舖租賃的「二房東」;在美髮店工作過的多名女性,也先後成了趙富強的妻子以及其公司的核心成員,分管財務、內資等部門。
經營美髮店期間,因其中一間未掛營業執照被處罰,趙富強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楊浦分局江浦工商所副所長馮伯平,開啟了一場人搭人的關係鏈條。
馮伯平供述,自己接受趙富強請託,在處罰其無證店面時按照最低標準處罰,或以罰代停,也幫助趙富強違規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2008年前後,馮伯平向趙富強介紹了時任平涼工商所所長吳劍磊。判決書顯示,吳劍磊曾先後在桑拿會所和趙富強的許昌路辦公室與兩名女性發生性關係;在吳劍磊因其接待態度和言辭遭到信訪投訴時,趙富強派人對投訴者進行連續多日的盯梢,還通過投訴者住處門禁通話系統實施言語威脅,這在一審被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吳劍磊供述,他曾幫助趙富強加快辦證速度,介紹房源並從中獲取中介費。
趙富強很快在房屋租賃中發現有利可圖,之後的十多年裏,他大部份時間從事商舖租賃的「二房東」生意。判決書顯示,2004年起,趙富強逐步介入商舖租賃,通過欺詐手段壟斷房源,使用暴力、「軟暴力」等方式解決租賃糾紛。
判決書記載,僅2012年至2019年6月間,趙富強組織從事的房屋租賃業務遍佈全市9個區,地址涉及1300餘處,獲利共計9.7億餘元;其中,2014年6月至案發,該組織利用上述手法實施詐騙罪84宗、強迫交易罪15宗、敲詐勒索罪4宗、尋釁滋事罪5宗,單筆金額3000元至22萬餘元不等,非法謀利共計600餘萬元。
除了安排飯局之外,趙富強還組織官員與女性周末出遊並發生性關係。
據知情人描述,「小紅樓」的一樓為保安和財務室,四樓以上為核心員工和女性的宿舍,不少女性的父母也在此居住工作。樓內電梯和不同房間都安裝有刷卡門禁,外人如要進入,還需保安通過對講機聯繫趙富強。多名在此處工作過的信源表示,樓內暗藏了諸多監控錄像頭,當事人被拍攝發生性關係的照片、影片。這些照片和影片既是趙富強的癖好,也是他控制女性的手段,如女性有想離開的跡象,他以此要挾,稱要將照片和影片發給她的老家人或到處張貼。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趙富強為長期控制女性,滿足個人淫慾,以招聘總裁助理為誘餌,採取在聘用合同中預設陷阱、不斷灌輸淫穢思想等手段玩弄女性;通過當眾侮辱、肆意毆打、限制自由等手法殘害女性。
趙富強還犯詐騙國有資產罪。判決書記錄了趙富強五宗涉及國有資產的犯罪,騙取市政拆遷補償款及租金等共計5400餘萬元,其中兩筆造成楊浦商貿和楊浦城投分別損失超過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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