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夕凡尼亞州聯邦共和黨議員周二(12月1日)對郵寄投票的立法提出質疑,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緊急禁令請求,阻止賓夕凡尼亞州政府對選舉進行認證。

州最高法院曾於11月28日駁回此案,推翻了下級法院發佈的對選舉認證的臨時禁令。

共和黨原告12月1日對上述裁決提出質疑,並遞交緊急禁令申請,要求美國最高法院禁止賓夕凡尼亞州州長和州務卿「採取官方行動,對選舉結果進行製表、計算、投票、認證,或以其它方式完成最終的(結果)認證」。

申訴書說:「在上述禁止的行動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申訴人要求(最高法院)頒佈禁令,恢復原狀(下級法院的判決),迫使被告人取消已經採取的任何此類行動,直到本法院下達進一步的命令。」

這份緊急申請主要要求在提交完整的複審令之前,最高法院暫時擱置對州選舉的認證,直到法院審查完下級法院的裁定。

此案由賓夕凡尼亞州國會眾議員邁克‧凱利(Mike Kelly)等人提出。他們表示,賓夕凡尼亞州議會去年通過的一項允許「無理由」郵寄投票的法案,違反了州憲法。

日前,州最高法院以該法案於2019年10月31日簽署成法律為由,駁回了案件,並稱該訴訟沒有「及時」提出。不過,這一裁決似乎沒有對更廣泛的案情進行討論,即實行第77號法案需要修改州憲法。

這項新的申訴書向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提出了兩個問題:

(1)一個州能否在不違反《美國憲法》中有關選舉和正當程序條款的情況下,違反州的憲法限制?

(2)賓夕凡尼亞州最高法院「以怠慢為由,無條件地駁回下面的案件」,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從而使申訴人失去對正在發生的違憲行為尋求追溯和前瞻救濟的任何機會。

原告之一、共和黨國會議員候選人肖恩‧帕內爾(Sean Parnell)告訴KDKA(CBS匹茲堡分台):「雖然我們認為77號法案肯定是一個州的問題,但我們也相信,有非常重要的聯邦問題嵌在其中。所以我們正在做的是,我們希望就這些聯邦問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州最高法院11月28日表示,原告等到縣選舉委員會證明選舉結果的前幾天才提出要求,或導致數百萬賓夕凡尼亞州選民的權利被剝奪,「無可非議的是,申訴人在提出本案要求時沒有盡職盡責地行事。」

帕內爾告訴KDKA,這是一個「兩難」的局面。

他說:「如果我早點提交,我可能無法將案件提交法院,因為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他們可能會說『你指控的傷害是推測性的』。」

帕內爾說,本案不是關於郵遞投票本身是好是壞,而是關於州憲法程序。「不管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如果公民得知他的法律是違憲的,作為公民,我們有義務和責任去挑戰這部法律。」

該案的被告是州政府、州議會、湯姆‧沃爾夫(Tom Wolf)和州務卿凱西‧波克瓦爾(Kathy Boockvar)。

在州最高法院的裁決中,法官托馬斯‧塞勒(Thomas Saylor)單獨發表意見,同意推翻下級法院禁令。不過,塞勒表示,他認為原告仍然可以就77號法案的憲法有效性進行論證。

塞勒寫道:「我發現,上訴人提出了相關實質性質疑,對於新的郵遞投票計劃的憲法效力,提出了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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