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2日港人在多區發起「反送中運動」週年展覽,期間民建聯前社區主任鄺星宇在觀塘裕民坊附近持刀刺傷本報記者及市民,當場被人制服,其後又被警方搜獲藏有兩粒半俗稱「偉哥」的壯陽藥威而鋼。案件今日(10月8日)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答辯時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全部三項控罪,並呈上多封求情信,但唯獨欠缺民建聯黨員所撰信件,求情亦僅稱曾加入「政黨」,未提及民建聯三字,或已成為中共棄卒。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明言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候判。

被告鄺星宇(27歲,報稱地產經紀)承認全部三項控罪。他被控於今年6月12日晚上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附近,襲擊本報直播記者Jerry,因而對於記者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他另被控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為本報記者擋刀的市民;他另被控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3號房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毒藥,早前藥物化驗報告顯示,被告管有的毒藥為壯陽藥「昔多芬」。

控方首先提及兩名傷者最新情況,由於本報記者Jerry感到右手食指只是輕微擦傷,故此拒絕接受治療,傷口在案發後數天已經癒合;至於擋刀市民曾於聯合醫院留院觀察,左手虎口位置有較深的傷痕,無名指亦受傷,右手主動脈也有被割傷。然而縱使現時傷口癒合情況良好,但仍隱隱作痛,不時感到無力,需要覆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中學畢業後讀了兩年大學,尚未畢業就已加入「政黨」服務,投身社區工作七年,曾經擔任議員助理,聲稱當中兩年沒有收入。被告去年本打算參選區議會,不過因「反送中運動」而對政治心灰意冷,最終打消參選念頭。辯方又指被告曾經放棄大學取錄機會,轉為修讀兩年制新聞學高級文憑,不過未有透露放棄原因。

辯方續指,被告後來修讀地產課程,聲稱案發當日剛考完試途徑現場,強調案件純粹基於政見不同發生,「是這大時代的一個不幸片段」。

辯方聲稱被告在案發時遭約10名穿黑衣人士包圍,更指有人襲擊被告頭部,揚言被告當時亮刀,只想制止本報記者拍攝,又「不小心」割傷擋刀市民。辯方引述,被告對於傷者感到非常抱歉,又對犯案充滿悔意,並且承諾日後將會遠離政治,重過新生。

辯方強調被告事發當日購買涉案刀具,聲稱曾經拆開包裝「只是想檢查有沒有損壞」,其後「隨手將刀放在褲袋」,包裝則放入背囊內。然而徐官感到被告說法完全不合情理,質疑為何刀具沒有重新包裹,認為被告明顯知道當發生衝突時,必然從褲袋中取出兇刀,藉以指嚇對方。

辯方回應時則表示,被告犯案純粹一時衝動,事件突發沒有預謀,並且揚言擋刀市民傷勢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背景從而輕判,將首兩項控罪同期執行,至於因為兩粒半「偉哥」而被控的管有第一部毒藥罪名則以罰款了事。

辯方強調被告事前並無刑事定罪紀錄,同時呈上7封求情信,分別來自被告本人、父親、教會執事、地產公司上司等等,另有約140多名順天邨街坊聯署求情,然而卻沒有曾經一手栽培他的民建聯黨內任何人士為他撰寫信件求情,足見親共陣營人情冷暖。

徐官在總結時強調本案案情嚴重,案發時間為晚上九時許,當時現場有逾100人在聚集,被告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亮刀是十分嚴重的行為,必然知道會有傷人風險,但被告仍選擇行事,最終導致兩人受傷,其中擋刀市民的疤痕非常長,要接受長時間治療才可完全康復。

徐官續斥,被告就算政見不同,也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同時質疑被告聲稱拆開刀具包裝,並將刀放在褲袋內,說法不合情理,直言被告倘若遇上事情,必然會拿出刀具來使用。

徐官再三指出案情嚴重,判處被告監禁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下午2時半同院判刑,期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須要繼續還押候判。

案情指出,當晚觀塘港鐵站外有人擺設街站,有約百人聚集及叫口號。大約9時許,被告與數名政見不同的人士在場爭執,期間被告大叫「警察加油」,並且突然衝前企圖襲擊市民不遂。

當時,本報記者Jerry在聞訊後立即手持直播器材前往採訪了解,然而被告隨即亮刀,指向本報記者,並衝前企圖奪走屬於本報的攝錄器材。本報記者在糾纏間,右手食指被刀割傷。

一名市民見狀,曾經嘗試制服被告,不過他為本報記者擋刀,左手亦被割傷,傷勢較為嚴重。

警方接報到場後制服及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他及後被帶返觀塘警署,警員在其背囊內搜出兩粒半涉案藥物「昔多芬」,俗稱「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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