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居加拿大的中國歌手曲婉婷再度為母親的涉貪3.5億案喊冤。中共中紀委9月26日罕見地發文,點評曲婉婷母親涉貪案,將財產轉移到海外,隨時準備「跳船」。中紀委表示要嚴懲,並警告「境外不是資產轉移天堂」。

中國女歌手曲婉婷16歲留學加拿大,早已入籍,並以〈我的歌聲裏〉一曲走紅歌壇。其母張明傑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從2002年張明傑出任哈市道里區副區長開始,其工作便和徵地、拆遷、開發、建設等聯繫在一起。2014年11月3日,張被免職。2016年7月19日,張案在哈爾濱中院開庭審理。張被控賤賣國有財產、貪污和濫用職權等,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3.5億元,檢方也曾建議判她死刑。但張明傑本人拒認罪。

6年來,曲婉婷不斷在社交媒體為母喊冤。9月22日她再度發文表示:「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I miss you so much. Sending you so much love」。

這則貼文引起許多網友留言批評,有網友質疑,曲婉婷留學的學費是否為母親貪污所得。溫哥華媒體曾報道,在張明傑案發之初,就有人質疑曲婉婷16歲留學加拿大,巨額資金從何而來?還有人反問曲婉婷,你的手裏到底有沒有你媽媽的贓款?

(網絡截圖)
(網絡截圖)

9月27日,中共中紀委罕見在官網登出題為〈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案引發關注,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一文說:「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份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

文章表示,現實中一些案例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官員必須受到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上述文章發出後,引發眾多網友熱議:

「一不小心說了實話。」
「就差沒說要死一起死了。」
「大船拆成救生艇各自逃命!」
「他們明白船要沉了,隊伍不好帶了!」

「中紀委竟然用跳船兩個字,整的跟黑社會似的!不如文雅一點,說金盆洗手。」
「意思是:船要沉了,也不能先跳當逃兵,要沉一起沉!」
「意思是:上了老子的賊船 還想跳船? 沒那麼容易!」
「船已經千瘡百孔了,正在進水,馬上要沉了,有點本事的都跳了。」

「你在我的保護傘內一起賺黑錢可以,拿去國外洗白不行,而且國家機關發文為甚麼非要帶上『歌手曲婉婷』呢?寫某某職位張XX不行嗎?擔心官方網站流量不夠嗎?對一個經濟犯用死刑真的太野蠻了!」

經濟學者秦鵬在推特嘲諷,中紀委和人民日報一本正經的拿歌手曲婉婷的母親說事兒,說把錢轉移到境外是「跳船」……說的跟真的似的。但是中共對趙家人比如孟晚舟、中共高層家屬來說,它們認為轉移資產和跳船則是天經地義的。

北京學者陳永苗2016年曾在港媒撰文說,中共權貴高層隱藏著一個「沉船計劃」,上層殺雞取卵式地搾取社會剩餘價值,他們是在用百姓的錢給自己鋪後路,然後快速逃離,下層和子孫後代則被迫陷於自然環境和人心敗壞的惡劣環境中苟延殘喘。

文章說,而且中共權貴高層還有一個「末日方舟」計劃:該賄賂的國家已賄賂了,該洗的錢早就洗好了,一旦那一天來臨,立即激活檔案自毀系統(全國聯網),銷毀所有危險的歷史檔案,然後整個家族從容撤至避難國,可保幾代人平安富貴。

大陸體制內專家辛子陵在接受《大紀元》專訪時透露,十八大前,中共內部曾做了一個調查,十七大中央委員、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的家屬子女,已在國外定居、買房,準備棄官逃跑的佔了85%以上。

港媒2012年也曾引用中共官方內部權威機構的統計,調查結果發現九成中央委員的親屬已移民海外。

早在2010年中科院調研資料已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共外逃官員人數高達1.6萬至1.8萬人,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

有學者表示,只需看看有多少中共官員,都已經把子女後代和財產送往國外,就可以了解中共高層對自己的制度有多少信心。這些人隨時都可以出逃。

而他們至今仍留在中國,是為了在中共政權崩潰前,搾取最後一元人民幣。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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