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4日深井豪景花園30隻動物遭人從高處擲下,逾半慘死。警方調查逾半年後,縱使兩名兇徒自首,律政司最終竟決定不提起訴,激起民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日聯同黨友何俊仁召開記招,批評當局做法嚴重失職,擔心引發「破窗效應」。二人直言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只有6個月檢控期限,出現嚴重漏洞,團隊將於月內完成私人條例草案初稿並提交立法會,希望盡快杜絕虐待、虐殺動物事件。
鄺俊宇指虐待動物頻發 如不懲處或引發「破窗效應」
鄺俊宇指,現時團隊每隔一至兩星期就收到虐待動物相關求助,在接報後已經即時去信警務處長要求跟進。過去半年光在檔案夾已有近10宗個案,反映情況嚴重。他透露警方至今仍有約6至7宗在跟進中,例如一星期前寵物狗遭綁架案件。據他認知,當中律政司最終不提檢控案件亦至少有3宗。
其中律政司月初對深井豪景花園虐殺動物兇徒不提起訴,他表示極度關注與遺憾,擔心予人感覺「做完沒有後果」,或會造成破窗效應,變相鼓勵更多兇徒虐殺動物。他再三呼籲律政司能向公眾交代,強調事件不是政治,而是出於良知,「希望不懂得說人話的小動物,生命最終受到保障。」
鄺俊宇又表示,自當選後團隊一直積極跟進動物權益議題,目標推動訂立香港第一條《動物福利法》。早前在群眾多番逼迫下終於促使政府啟動公眾諮詢,然而鑑於草案最快亦要在今年底,甚至下年才能完成並交上立法會審議,擔心期間會出現「空窗期」,導致虐待動物兇徒逍遙法外,故希望透過《基本法》第74條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力,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堵塞現時漏洞。
何俊仁斥律政司失職 只顧追殺政敵
有份協助草擬私人條例草案的律師黨友何俊仁亦對執法部門在今次虐待動物案束手無策,大表震驚以及憤怒。他直言兇徒將動物連帶籠子一併擲下,或已干犯高空砸物罪行,質疑執法部門聲稱在處所內沒有任何環境證供,是嚴重不作為甚至疏忽失職。「儘管6個月也不是一段短時間,怎可能會指紋也查不到?還是律政司沒有空,因為所有時間用來追殺政敵,沒有興趣做這些事?」
他又引述法律學者張達明早前指,倘若檢控部門擔心檢控期限太短,可用「暫定控罪」(Holding Charge)形式先行檢控,在提堂時再向法庭表示須要更多時間調查搜證,要求押後案件,這樣就不會過檢控時效。
他現時將就三方面提出修訂,首先將虐待動物案依照嚴重情況,例如虐殺動物數目、兇殘程度、集體走私販賣、死傷嚴重性等,賦權政府進行公訴,不受現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時限所限。
修訂提出動物管養者有部份舉證責任 相信符合法律原則
其次,為了避免出現舉證困難,部份舉證責任將落於動物管養者,動物主人或管養者須有責任證明已做足夠措施保護動物安全,而非因為疏忽導致。
最後,倘若動物在處所內遭受虐殺、虐待,業主、租客有責任證明事件並非由其疏忽行為所造成。
當被問到舉證責任落於動物管養者及處所業主,會否違反普通法下「舉證責任在於控方」的大原則,何俊仁指這種情況亦見於毒品案件中,只是某些情況轉移至涉案人,最終舉證責任仍在控方,認為能經過人權法考驗,並且符合法律的必須性、合理性以及相稱性。
至於部份民主派議員今日起將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民調,倘若主流民意反對接受中共委任,將會依從民意。當被問及現時提出私人條例草案是否變相表示將會接受委任,鄺俊宇則表示在這一刻仍然是立法會議員,「只要一日仍是議員,就要用盡立法會議員權力跟進及關注民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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