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謊言裏刺探真相」,廣東律師姚慶湘被稱為中國律師界的一匹黑馬。姚慶湘是華商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律師之一,作為一名律師,姚慶湘對中國做了一個法律「盡職調查」,並向關心中國的人們出具《中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所謂「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亦譯「審慎調查」。指收購者在收購過程中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係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
姚慶湘認為,對很多事情,特別是關於國家,一定要化繁為簡,因為國家涉及的層面太大了。在中國盡職調查中,他將國家類比為公司,國民類比為股東,憲法類比公司章程,國家治理結構也以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公司治理要求作為參考。通過法律的角度回答國民以及外界人士對中共的本質做一個解讀,做出法律方面的審查意見及風險提示。
他解釋說,這個做法應該有先例,資產負債表的財務技術一般是用於公司的財務分析,但近年同樣被應用於國家的資產負債表。同樣地,可以把對公司盡職調查的法律技術,應用到國家身上來。
「剛好中國的特殊性能夠比照,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是共產主義國家,所有的人資產都被國有化了,就是說全部交給公司了。國民的財產作為出資給了國家,國民其實應該是股東。」他說,「這種關係下,所有的權利義務應該怎麼去區分它,我們就按照公司大家經常接觸的這些經濟問題、常識的問題、法律的問題來評價這個國家到底有哪些問題。」
報告提出中共作為實際控制人的法律定性,以及實際控制人帶來哪些法律風險,包括對國民和它自身的法律風險。由於中共全面控制所有國家機構和軍隊、企業,中共及其黨內權貴被認為是國家的實際控制人。
報告論述了國家股權結構,國家治理結構,掠奪和寄生性的社會主義經濟模式,高稅賦低保障政策,貿易等關聯交易等問題,由於實際控制人的權力太大,國民的利益完全受到傷害。
姚慶湘認為,中國的帝制其實沒有結束,歷史書上寫著「1911年中國的帝制被推翻了」,在1949的時候它又復辟了。把中共的憲法和清末的欽定憲法大綱做比較,會發現中國的《憲法》是一部欺騙性憲法,「家天下」和「黨天下」別無二致。中共在法律上是把自己定位成一個皇帝的位置,甚至皇帝沒有的權力它都有。
該調查於2018年正式啟動。姚慶湘表示,去年年底他已經把事情做好了,準備今年3月出來,因為疫情把時間拖後了半年。今年8月,姚慶湘一個人輾轉來到美國。
他在報告中聲明,以華商所名義出具本報告是因為律師法的規定,即律師承辦業務皆應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報告帶來的相關法律責任和風險由姚慶湘律師個人承擔,與律師事務所無關。而取得國民授權來自《民法通則》第66條關於「本人沉默視為同意」之規則。
此外,姚慶湘律師自願放棄著作權,此為開源之著作。希望大家一起來寫一個對中國大陸的盡職調查。他說,「有很多非訴律師是專門做盡職調查的,他們的專業性超過我,如果他們來做,他們的力量彙集起來會寫得更好。」
姚慶湘告訴記者,他嘗試給18萬個中國大陸律師的郵箱發送此報告,但郵件被審查、攔截無法發送。
40歲的思考:人生的意義是甚麼?
姚慶湘畢業於吉首大學政法系政教專業,第一份工作是做老師,後去公司上班、跑業務,自己開公司,從事照明行業。在公司做業務每天陪客戶吃喝玩樂,姚慶湘覺得很沒意思,很羨慕律師朋友的生活,於2009年轉而到深圳做律師。
下海經商的經歷讓姚慶湘深入了解了中共在經濟方面是怎麼運作的,政商之間的關係。「我覺得我如果沒有這些經歷,即使學了法律,我還是理解得不夠深刻。可能這些經歷會幫到我。」
「從09律考開始一直到現在,有些機遇巧合。」他說,「一開始我從來沒想過追求正義、公平、民主自由,從來不想。剛到深圳,就想我要快點做律師,多接點案子,增加收入。」
姚慶湘做律師非常順利。實習一年後,2011年度正式拿到執照,僅花了3年時間就成為律所的合夥人。在深圳買了房子、車子,生活優裕。
轉眼到了不惑之年。40歲的時候,姚慶湘的身體出現不適,經常去體檢(其實只是頸椎問題)。因為他的母親40歲的時候長了腫瘤,住院長達5年,於2011年過世,他擔心有遺傳。
「我到了40歲,突然覺得對於時間有了新的想法,我突然覺得人生其實很短暫,每天吃喝玩樂,每天就是掙錢,人這樣過下去我覺得太沒有意義了。」他說。
姚慶湘開始重新考慮人生應該怎麼度過,總覺得人要愛憎分明,自己喜歡的得幫助他,自己痛恨的東西得把自己的價值觀體現出來,要採取一些行動。
姚慶湘表示,自己站出來還有一個原因,與《大紀元時報》力抗中共強權、堅持報道真相有關。2012、13年左右,有個朋友給了他自由門的翻牆軟件,他經常會看到一些自己平常看不到的東西,印象最深的就是活摘器官。面對集中營、奴工產業以及活摘人體器官等等這些罪惡,他無法容忍自己只是一個冷漠麻木的旁觀者。
雖然沒有親眼看到活摘器官,但自身經歷使他間接知道這件事情。「2008年我母親在北京住院,她得的是丙肝,上面長腫瘤,需要換一個肝,主治大夫是302醫院、日本留學回來的醫生。他建議我說如果有條件就換肝,只要準備好錢,30萬左右,一個月左右就能拿到肝源。」他說。
後來他的母親沒有做這個手術,因為病人的腹水消不掉,不具備手術條件,醫生建議她不要換肝,保守治療。
姚慶湘說,「通過這個事情我就能確認,確實像《大紀元》說的,活摘器官這種不是人幹的事情,真的有。這是我自己知道的。第二個是我聽說的,在考律師的過程中,會有老師講一些司法考試的事情,他們非常確定地告訴學生,死刑犯器官是被摘下來的。肯定是活摘了。」
姚慶湘表示,自己不是基督徒,但是自覺是有神論者,相信造物神。在做律師期間,他基本都做商務方面的案子,好收律師費。至於法律援助,卻一直沒有機會被指定過。
2005年「709」案以來,中國人權律師被中共當局打壓,不斷被抓捕、判刑。姚慶湘說,「我只是遠遠地看著他們,我很佩服他們,但是我真的沒有接觸過維權案件。我做這個事情可能跟他們類似,但是用我的方式在做,並不是像他們非常勇敢的那種,我得承認這一點。」
2013年,姚慶湘就跟朋友說,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大家其實非常需要做一個百科全書,告訴人們所接觸人和物的法律屬性是怎樣的,有甚麼風險需要規避?最普遍的,像房子、車子、或者大人、小孩。用這種方式列出來,可能比一般人去看那個法律條文,要直觀得多,更實用一點,對大家更有幫助。
「藏在謊言裏刺探真相」
「在國內沒辦法揭示真相。在國內一旦說出來,要不被你旁邊的人舉報,要不然馬上就會有網管、監督員報到公安,馬上被帶進去,被吊銷執照。」他說。
在業內,他被認為是一個非常好相處的人,但心裏是稜角分明的。「中國不是一個法治社會。」作為一名商業訴訟律師,姚慶湘對此深有感受。最大的問題就是打官司,經常碰到一些企業違約的,或者合同上的糾紛。
「按道理的話,如果是一個法治國家,律師函或者法院傳票發過去,大多數的企業都會畏懼這一點,去遵守合同的約定,大家的契約精神會很好。」他說,「但在中國不一樣。絕大多數的地方還是,『我有關係,你來告我吧!』它的法律有的時候會生效,有的時候沒有效力。」
「所以我們做律師經常會有點憋屈。明明一個案子,從法律角度來講,完全可以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百分之百不會出問題。但是到了法院之後,律師不得不與法官勾兌,否則本身要贏的案子都可能會被翻掉。這種可能性,標的(指涉案金額,比如說上百萬、上億)越大,風險就越高。大家會窮盡所能,所有的關係都用上去,所以黑的變成白的,白的變成黑的。」他說。
「但是如果是小案子,十萬,大家都覺得為了十萬塊錢找關係沒必要吧,算了,法官愛怎麼判怎麼判了,這種情況下,反而法律生效了。」
姚慶湘介紹,在中國,每個企業都得跟政府打交道,他們不管做甚麼產品、市場在哪裏,他們都有自己的「公公婆婆」、主管部門。各個行業都是一樣的。
「比如說偷稅漏稅,你說我不偷,你的競爭對手就偷,你競爭不過,就被淘汰出局。管稅務這一塊的官員,會告訴下面的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們偷吧!當他們偷得多的時候,就可以去捉他們了。捉住了,保護費交上來。他不偷,就沒有捉他們的機會。這叫做『養賊自肥』。」
「比如管遊戲行業的,做棋牌遊戲就可能會涉賭,才有利潤。剛開始發展手機遊戲賭博的時候,沒有任何人管你,他是放水養魚啊!你們去做吧,今年公司幾百萬、明年上千萬業績,後年上億了。幾個億的時候,他們出手了,開始把這些企業全部抓起來,把錢全部沒收,大部份送入私人的腰包——那些公安局、刑偵大隊、經偵大隊的人,小部份交給國家。」
「然後他不會殺絕,讓你們繼續玩,下次再來割一次。就像傳銷等問題在中國一直禁不絕,很簡單,是主管這一塊的人希望禁不絕,才永遠有油水可以賺。」
姚慶湘指出,其實有很多中國人的品性還是非常好的,包括官員,但是整個中國的環境、遊戲規則就是這樣的,官員必須要貪,企業也是一樣的。
姚慶湘表示,自己為真相而來。法律最好的一點就是,能把整個社會運作的遊戲規則說出來,人民為甚麼被奴役?希望《中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能幫助人們從法律的角度了解關於中國和中共的真相。
「羊群有多軟弱,狼群就有多凶殘,改變被奴役的命運需要全體國民改變自我。」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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