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與中共各類組織共簽有17項單獨的協議,居於全澳各州之首。隨著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提出《對外關係法案》(Foreign Relations Bill)以打擊外國勢力對澳的影響,南澳與中共和其它國家之間的協議因此成為焦點。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道,對各州與外國所簽訂協議進行的分析顯示,南澳與中共簽有多達17項協議。相比之下,新州有8項,昆州、塔州和維州各有6項,西澳有2項。
南澳主要的協議就是與中國山東省結為姐妹州關係,兩地之間的十幾個子協議涉及科學技術合作、農業和外交等領域。
南澳還與中共的國家開發銀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達成一項協議,並與江蘇省達成一項水管理協議。
南澳與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以色列、日本和南韓之間的協議,也可能框入外國影響力政策的範疇。
莫里森總理致力推動的這項《對外關係法案》,將授權外交部長對各大學、州府、地方議會與外國政府之間的任何現有或擬議的交往安排進行審查。南澳州長馬歇爾(Steven Marshall)對此表示支持。
根據擬議中的法案,任何協定如果違背澳洲的國家利益,外交部長有權予以終止或阻止。
馬歇爾表示,南澳與山東省之間的協議「可以追溯到30年前」。「我們肯定沒有考慮過要與中國(中共)政府的『一帶一路』倡議達成協議,但我們與中國有著良好的工作關係。」他說,「我們理解總理在做甚麼。我們會給予支持。」
阿德萊德大學與中共就其孔子學院(Confucius Institute)達成過一項諒解備忘錄,這也可能落入擬議法案的管轄範疇內。
維州與中共簽訂的極具爭議的「一帶一路」協議,很可能成為莫里森新法案的打擊目標。
反對黨工黨外交事務發言人黃英賢(Penny Wong)對此法案也表示支持,但敦促聯邦政府做更多的工作,以使澳洲機構更能抵抗外國影響。她說:「能夠叫停一項糟糕的協議固然不錯,但是更好的做法是,確保人們從一開始就不去訂立這樣的不良協議,如果他們能知道甚麼該做和不該做的話。」
南澳與外國所簽協議一覽
中國(中共)
1. 2013年,南澳與山東省商務廳的加強商務合作協議
2. 2014年,南澳旅遊局與山東省旅遊局的協議
3. 2015年,南澳與山東省的外交事務協議
4. 2015年,山東省政府與南澳的友好合作行動計劃協議
5. 2015年,南澳和山東省商務廳及國家開發銀行的協議
6. 2015年,南澳第一產業及地區廳與山東省農業廳的協議
7. 2015年,南澳第一產業及地區廳與山東省海洋和漁業廳的協議
8. 2015年,南澳與山東省地礦局的協議
9. 2016年,南澳與山東省的姐妹州協議
10. 2016年,南澳與山東省政府的加強合作與發展協議
11. 2016年,山東與南澳的科技商業化合作平台協議
12. 2017年,南澳與中國的國家發展銀行的協議
13. 2017年,南澳與山東省共同經濟利益辦公室的協議
14. 2017年,南澳與山東省科技廳的協議
15. 2017年,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與南澳環境及水務廳的關於水管理與環境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行動計劃
16. 2017年,濟南市城鄉水務局與南澳環境、水與自然資源廳的水資源綜合管理(海綿城市)指導委員會協議
17. 2019年,南澳與山東省外事辦的公務部門交流計劃協議
法國
1. 2017年,南澳教育廳與法國駐坎培拉大使館(外交部)的協議
2. 2017年,南澳教育廳與法國地區教育局的協議
3. 2017年,南澳與法國不列塔尼(Bretagne)地區的姐妹州諒解備忘錄
德國
1. 2017年,南澳教育廳與歌德學院(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文化學院)的協議
印度
1. 2015年,南澳與印度拉賈斯坦邦(Rajasthan)的姐妹州協議
2. 2016年,拉賈斯坦邦政府與南澳的成立拉賈斯坦邦水資源卓越管理中心的協議
3. 2016年,拉賈斯坦邦政府與南澳州政府的協議
4. 2017年,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政府與南澳州政府的水合作協議
印度尼西亞
1. 2015年,南澳與印尼西爪哇州(West Java)的姐妹州協議
以色列
1. 2020年,以色列能源部與南澳州政府的水資源創新與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日本
1. 1993年,南澳與日本岡山縣(Okayama)的姐妹州協議
南韓
1. 1999年,南澳與南韓忠清南道(Chungcheongnam-do)的姐妹州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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