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日(28日)針對警方對於2019年「7.21元朗恐襲事件」的扭曲言論做出回應,並覆述該事件後與警方交涉有關錄口供的整個過程。
「陳天柱已淪為趙高鷹犬 指鹿為馬」
林卓廷對於日前「高級警司陳天柱公開改寫7.21事實、抹黑受害人及做出失實指控」表示遺憾地說,「相當可悲,如此高級的警官在上頭指示下,出來做出如此荒謬的解說,拿著那份稿都讀得口震震,支支吾吾,很明顯,這個如此可笑的劇本,他自己有多相信呢?他現在淪為了趙高的鷹犬,幫趙高一起指鹿為馬,參與扭曲,非常可悲。」
覆述7.21事件後與警方交涉錄口供
林卓廷表示,2019年7月21日事件發生後,他在醫院留醫,曾有警員嘗試接觸過他。
林卓廷展示了當時的事件時序表,他說:「當時因為傷勢問題,同時正在接受治療,以及情緒還相當激動,認為『這種事都可以發生?』,所以就拒絕了見他(警員),後來(警員)於7月25日前來立法會向我索取口供。他來見過我,我當時強烈批評當日7.21元朗警區以及整個負責行動部署的警隊高層的做法,我強烈批評。」
林卓廷說:「最終我還是覺得要與他錄一下口供,因為我不想給任何藉口給警隊說『因為我(林卓廷)不提供協助,所以抓不到人』,所以我要封住(警方)這一藉口,我就與他(警員)錄了口供。口供是8月13日簽署的,在8月15日及24日,這兩日我都去了大埔警署,以證人身份去認人。兩次的認人手續,我分別認出了三個施襲者。」
「現在警方的最新數字是八個,之前七個,現在多出一個,八個,八個人中我佔(找出)三個,我是一個證人,是認出施襲者容貌的,尤其在車廂裏面打我那個,我很清晰認出他。」
「現在大家看到,警隊對7.21的歷史開始扭曲」。林卓廷說,「加上鄧炳強、李家超在立法會抹黑整件事,說是兩派打鬥。」
林卓廷繼續說:「接著監警會報告,都是在扭曲事實。不過監警會的扭曲未有至於去到現在這個地步的,監警會的內容傳媒都有報道,都是說白衣人襲擊黑衣人,以及不論衣色的站內市民。裏面多次講到打不同市民,尤其衝入車廂內打。」
林卓廷於「7.21元朗恐襲事件」半周年之際,曾召開記者會,當時宣佈要檢控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同時播放新收到的白衣人站內襲擊市民的片段。他說,該片段是關於「我還未到達元朗站之前,一位女士被人打爆頭的片段。」
林卓廷表示,他公開了這一片段,但是警方一直沒有向他索取作為證物。事件發生後的第11個月,「我寫信給鄧炳強,提出(《經濟日報》前副社長)石鏡泉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兩位人士在7.21前及當日的言行,我有強烈理由質疑。他們兩位是否在事件上有他們的角色及嫌疑?需要警方徹查。」
「接著警方說,要跟我再錄口供」。林卓廷說,「當時大家知道都非常接近民主派初選日子,我錄不了口供。」
不過,在民主派初選後不久,林卓廷就與警方約好在7月29日下午2時錄口供。「他(警方)當日早上10時打電話給我的同事,說要取消,他聲稱他們調查組有同事要去檢查是否患上(武漢)肺炎(中共病毒),所以就不來了。」
隨後,林卓廷於8月6日收到警方感謝信:「我感到奇怪,是否不想與我錄口供,無端端卻弄一封感謝信給我,也沒有說是要再與我錄口供以及索取片段?」
林卓廷說他隨後致電警署,警署回覆「同事還在檢測當中」。他說:「我覺得奇怪,到8月6日還未有檢測完畢?一直去到8月14日,警署回覆我『沒有下次錄口供的時間』。」
林卓廷表示,回顧事情發生的時間,7月29日臨時取消錄口供的那一刻,「其實很可能部署將我從一名證人的角色轉成被告。」林卓廷認為,7月29日當日是一個關鍵轉折點。
林卓廷表示,在7月底以前,警方一直將他作為關鍵證人之一。「我現在公開問警方,將我視為甚麼身份?」據悉,八名白衣人被告將於明年2月正式開審。「是被告,就不會作為證人上庭了?或者照樣讓我做證人,但是卻是污點證人,『污點證人』我是不會承認的。那如何處理我這個關鍵證人的身份呢?」林卓廷質疑。
林卓廷非常擔心,如果由於警方不再將他作為關鍵證人,「這些(八名白衣)人就可能因此因證據不足而獲釋。」林卓廷促請警方公開交代,「因為涉及整個司法公正,公眾有權知道。」
林卓廷呼籲去年7月21日當天的現場市民,幫助近日七名無辜被捕人士站出來做證人或提供片段,所有證人將被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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