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原定於9月6日舉行,惟政府把關不力下,香港正爆發第三波中共武漢肺炎疫情。早前,中共「人大」常委譚耀宗倡押後選舉,指部份市民到大灣區定居及工作,在港已無固定居所,在疫情下若要遵守14天強制檢疫或未能回港投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政府或可考慮「境外投票」、「分批投票」等等方案,令人憂慮倘票站設於大灣區內會否產生認受性問題,以及按年齡層分批投票或會造成不公狀況。對此,他只再三重申自己並非「專家」,如何實踐仍要留待他人研究。
湯家驊今早接受香港電台《千禧年代》訪問時先回應譚耀宗說法,認為推遲選舉應為最後選項,在逼不得已下才能作出考慮。他指,相關法律基礎來自《立法會條例》第 44 條「換屆選舉押後的情況」,倘行政長官認為選舉受危害公安事故影響,可押後最多14天。他最初指,在法律上推遲投票日有困難。然而,在主持追問下他又改稱,由於投票日可更改,「理論上可『無窮使用』,可不斷(14 天)加上去。」
他指,更改選舉日期與否,「最重要是支持押後投票日的事實根據」,認為現時香港疫情「已嚴峻到一個地步,加上反覆得很恐怖,無人能夠預料」,故此未能夠下定論。
湯家驊遂提出,對於並非居住於香港的選民或可採取「境外投票」措施。「但可行性如何,我不是專家所以真的不知道,尤其不知道有多少境外選民,以及尚有 50 多天能否趕及做到。對於遍佈全世界的香港選民,我希望是採取一視同仁做法。」他亦指出,美國亦有境外投票措施,以供境外選民投票。
他又倡議「分批投票」,認為「是一個不錯的考慮」。他指,政府掌握所有群體年齡層及數目,「可以看看哪個群體人數較多,就定長一點的時間投票;哪個群體較少,就設另一時段投票。」但他承認,有關做法意味著原定為期一天的投票日須延長,「仍需給予機會讓所有人在適當的時候投票。」他再三地強調,自己並非專家,「我只提供意見,在法律上如何應對;至於在實踐上如何做到,仍要留待他人研究。」
不過,當被問到「分批投票」如何能夠解決疫情所帶來的困難,他支吾以對地表示,「很多年長的長者在上次(區議會選舉)投票中,遇到很多困難」,立即遭主持指「這是另一回事,與疫症無關係」。他竟表示,「陸陸續續已有證據證明,在去年很早的階段,已有病毒傳播。」對此,他未提供證據證明,主持亦沒就此追問。他只堅持相關措施,或能避免人群聚集情況,「或能部份解決問題,希望選管會能深入研究。」
至於延長投票時間,湯家驊則直言「暫時看不到有法例上的限制」,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下,認為沒有條文限定投票日須要在一或兩天之內進行,「法例原則所指,任何事可包括多數,意思多於一天。」不過他亦補充,相關原則是否適用於《立法會條例》所指的投票日,仍要有待法庭證實。
當被問到任何更改投票形式的法理基礎時,他指除了《立法會條例》外,亦可引用「緊急法」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不過他亦承認有關法例屬於有爭議性做法,「擔心造成太多爭拗,甚至遭到司法覆核挑戰。」他指,現時終審法庭已就民主派對行政長官動用「緊急法」設《禁蒙面法》批出上訴許可,故他認為「相關法例有很大爭議性,懷疑爭議性能否被平息,『緊急法』所引來的政治風險大於其利益,故此個人不希望引用,亦感到不值得。」他亦直言,無論政府對投票日作出任何制訂,須盡早讓社會認知、討論。
當被提到現時「限聚令」實施下,會否影響參選人的選舉工作以及拉票行為,湯家驊承認兩者有衝突,「現在按道理上,是不容許擺設街站。」但他補充指出,行政長官可以給予某些活動豁免,在兩者間找到適當平衡,「但現時疫情嚴峻下,我不太支持有特別豁免。」
他最後被問及,倘政府押後選舉在國際上造成的觀感,他指現時「全球『八國聯軍』圍攻香港的情況下,做甚麼事都會受到批評。」他斥國際社會不斷抹黑香港政府,做法無理、雙重標準、不可接受,「在政治形勢惡劣下,有關措施或被抹黑為『取消香港人投票權利』,從而影響營商環境、投資者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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