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自語可以說是文學的起點,藉語言而交流則在其次。人把感受與思考注入到語言中,通過書寫而訴諸文字,成為文學。

當其時,沒有任何功利的考慮,甚至想不到有朝一日能得以發表,卻還要寫,也因為從這書寫中就已經得到快感,獲得補償,有所慰藉。我的長篇小說《靈山》正是在我的那些已嚴守自我審查的作品卻還遭到查禁之時著手的,純然為了排遣內心的寂寞,為自己而寫,並不指望有可能發表。

回顧我的寫作經歷,可以說,文學就其根本乃是人對自身價值的確認,書寫其時便已得到肯定。文學首先誕生於作者自我滿足的需要,有無社會效應則是作品完成之後的事,再說,這效應如何也不取決於作者的意願。

文學史上不少傳世不朽的大作,作家生前都未曾得以發表,如果不在寫作之時從中就已得到對自己的確認,又如何寫得下去?中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小說《西遊記》、《水滸傳》、《金瓶梅》和《紅樓夢》的作者,這四大才子的生平如今同莎士比亞一樣尚難查考,只留下了施耐庵的一篇自述,要不是如他所說,聊以自慰, 又如何能將畢生的精力投入生前無償的那宏篇巨製?現代小說的發端者卡夫卡和二十世紀最深沉的詩人費爾南多‧畢索瓦不也如此?他們訴諸語言並非旨在改造這個世界,而且深知個人無能為力卻還言說,這邊是語言擁有的魅力。

語言乃是人類文明最上乘的結晶,它如此精微,如此難以把握,如此透澈,又如此無孔不入,穿透人的感知,把人這感知的主體同對世界的認識聯繫起來。通過書寫留下的文字又如此奇妙,令一個個孤立的個人,即使是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時代的人,也能得以溝通。文學書寫和閱讀的現實性同它擁有的永恆的精神價值也就這樣聯繫在一起。

我以為,現今一個作家刻意強調某一種民族文化總也有點可疑。就我的出生、使用的語言而言,中國的文化傳統自然在我身上,而文化又總同語言密切相關,從而形成感知、思維和表述的某種較為穩定的特殊方式。但作家的創造性恰恰在這種語言說過了的地方方才開始,在這種語言尚未充份表述之處加以訴說。作為語言藝術的創造者沒有必要給自己貼上個現成的一眼可辨認的民族標籤。

文學作品之超越國界,通過翻譯又超越語種,進而越過地域和歷史形成的某些特定的社會習俗和人際關係,深深透出的人性乃是人類普遍相通的。

再說,一個當今的作家,誰都受過本民族文化之外的多重文化的影響,強調民族文化的特色如果不是出於旅遊業廣告的考慮,不免令人生疑。

文學之超越意識形態、超越國界,也超越民族意識,如同個人的存在原本超越這樣或那樣的主義,人的生存狀態總也大於對生存的論說與思辨。文學是對人的生存困境的普遍關照,沒有禁忌。對文學的限定總來自文學之外,政治的、社會的、倫理的、習俗的,都企圖把文學裁剪到各種框架裏,好作為一種裝飾。

然而,文學既非權力的點綴,也非社會時尚的某種風雅,自有其價值判斷,也即審美。同人的情感息息相關的審美是文學作品唯一不可免除的判斷。誠然,這種判斷也因人而異,也因為人的情感總出自不同的個人。

然而,這種主觀的審美判斷又確有普遍可以認同的標準,人們通過文學薰陶而形成的鑑賞力,從閱讀中重新體會到作者注入的詩意與美,崇高與可笑,悲憫與怪誕,幽默與嘲諷,凡此種種。

而詩意並非只來自抒情。作家無節制的自戀是一種幼稚病,誠然,初學寫作時,人人難免。再說,抒情也有許許多多的層次,更高的境界不如冷眼靜觀。詩意便隱藏在這有距離的觀注中。而這觀注的目光如果也審視作家本人,同樣凌駕於書中的人物和作者之上,成為作家的第三隻眼,一個盡可能中性的目光,那麼災難與人世的垃圾便也禁得起端詳,在勾起痛苦、厭惡與噁心的同時,也喚醒悲憫、對生命的愛惜與眷戀之情。

植根於人的情感的審美恐怕是不會過時的,雖然文學如同藝術,時髦年年在變。然而,文學的價值判斷同時尚的區別就在於後者唯新是好,這也是市場的普遍運作的機制,書市也不例外。而作家的審美判斷倘若也追隨市場的行情,則無異於文學的自殺。尤其是現今這個號稱消費的社會,我以為恰恰得訴諸一種冷的文學。◇

——節錄自《一個人的聖經》/聯經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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