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一切的反抗,從來不是因為看到了希望,而是因為體會了絕望。
一切反抗者的力量,從來不是源於望見了曙光,而是來自感觸到覆亡。
(接上文)朔方:關於六四的斷簡殘篇(2)
篇三:警察和戒嚴士兵一起來了
7月14日傍晚,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法定期限的最後一日,於白宮召開記者發佈會,宣佈簽署參眾兩院的合一版本「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用以懲治破壞香港自由與自治的個人和實體;同時還頒佈行政令,停止美國對香港的優惠待遇——香港不再是香港。
這對爭取自由與自治的香港人和同情香港抗中運動的世界公民,無疑是精神激勵和道義支持,有朋友歡欣鼓舞:美國出手,滅共救港!但真正艱苦卓絕的努力或許才剛剛開始——流氓是不會受法律約制的。六四慘案發生後,面對國際社會的同聲譴責,北京照樣肆行無忌,高調鎮壓民主運動參與者——我是流氓,我怕誰!
31年前那個6月裏的最後一天,他們終於來了。天氣很熱,心裏又忐忑,本也睡得不實,忽然就被明如白晝的閃光晃醒,還沒明白是怎麼回事,房門就被大力敲打起來。父母和我以及剛從南京來的他的二哥都急忙起身。
房門一開,立刻湧進穿著制服的警察。我知道早晚會要面對這一天,只是沒想到是在父母家。這讓我有些擔心,深怕驚著了他們,尤其是母親,再像文革被抄家時那樣昏死過去。查明了我們各自的身份後,為首的一位出示了一張紅頭公文。
那是一張拘傳證,我本來以為會是逮捕證。那人用手指拎在我眼前,讓我一字一句看清楚。有甚麼可看的?無非是涉嫌預謀、煽動、策劃和操控發生在某年某月某日的反革命暴亂,現予拘傳,到案審查云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告訴他們,被拘傳者不在這裏。
「在哪裏?」
「當然在家。」
「我們去過,不在,才查到你父母這裏。」
「那我就不知道了。」
然後他們厲言厲色地「正告」:如果隱匿行蹤不報,也要負法律責任。心裏的怒火,早把在國家機器面前的恐懼燒得一乾二淨。奪去那麼多學生年輕生命的屠夫不被法辦,支持保護學生的知識份子倒被追究,守你們這樣的法才叫活見鬼!
我憤怒得有些發抖,於是話也就橫著出來了:你們看見了,我行動這麼不便,不可能幫你們找人;如果你們找到他,也請麻煩告訴我一聲……沒想到母親此時忍耐不住,插話進來:我說你們是為國民黨抓人還是為共產黨抓人?我丈夫為共產黨打天下,你們現在要拿我女婿?
母親自文革受刺激後,神智時而清楚時而糊塗,但不變的有一條——凡是和她所宣誓信守的黨章不符的,就是修正主義,就是階級敵人。我急忙勸住她,怕她的精神狀態又回到文革。父親從始至終面無表情,也一言未發,他對這個黨是一早就看透了的。
老太太這麼激動地質問,警察是沒料到的。讓我簽了字,就虎頭蛇尾地收場了。第二天,從居委會走漏的消息得知,昨晚的獵人行動是由戒嚴部隊護航的,荷槍的士兵從胡同直排到院內。
原來如此!所以動用大功率照明,令院落的每個死角都雪亮無遺。這麼大動干戈,顯然是怕不屈的北京人暗夜復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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