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CCP)病毒大流行給全世界造成巨大損失,迄今為止的損失已經高達數萬億美元。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總部位於倫敦的智囊亨利・傑克遜協會( Henry Jackson Society)發佈了一份關於這個話題的報告。報告中提供了有價值的資訊,包括已經遭受的損失金額以及北京未能盡到向世界通報該病毒的責任。然而,我對獲得公正賠償的最佳方法有不同的看法。

根據這篇報告和大量的報道,當病毒出現時,中共政權表現得不負責任,壓制信息,騷擾試圖警告病毒可以人傳人的醫務人員。

世界衛生組織(WHO)也配合北京方面壓制有關該病毒的資訊。很明顯,世衛組織的領導人被收買了。

主要吹哨人李文亮醫生被逮捕並受到派出所訓誡,這一舉動生動地說明了當局的不負責任。李被要求簽署一份供詞,承認他發表了「不屬實的言論」,擾亂了「社會秩序」。通過政府媒體的宣傳,此舉凸顯與政府的立場一致,即「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病毒可以人傳人」。不幸的是,李醫生2月份死於(中共)病毒。

人們普遍認為,北京當局試圖隱瞞事實,不僅沒有向世界發出警告,而且允許武漢居民出國旅遊,從而直接導致了病毒的傳播。而其它國家沒有意識到這一危險。如果北京方面向世界發出警告,病毒很可能會較早的獲得控制。

人們認為,這種病毒是從「鮮活家禽市場」(英語wet market:是指出售未經加工的肉、魚、禽的市場,也就是鮮活家禽市場)的蝙蝠身上傳出的,在這種「鮮活家禽市場」裏,衛生條件不佳,蝙蝠、老鼠、狗、貓、蠍子和其它野生動物被關在一個又一個疊放的籠子裏,周圍是放在石板上的巨蟒和其它動物的屍體,還有髒水、排泄物和糞便。

據英國《每日郵報》3月28日報道,這類市場在中國已經重新開放。

此外,中共官員後來還散佈謠言說,是美國軍人把病毒帶入武漢。鑒於共產黨的政府體制強烈反對自治和獨立性的活動,在沒有高層授予的情況下,這種言論是極不可能傳出的。

另據報道,該病毒是從武漢的一個實驗室洩露出來的,其中一種說法是可能與生化武器有關。另一種說法是,實驗中使用的蝙蝠殘骸被放到活禽市場上出售。

支持病毒有其它來源的人指出,中共領導人拒絕了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提出的派美國科學家到武漢提供幫助的提議。他們認為此舉表明中共希望對實驗室的活動進行保密,而且隨後中共派出軍方病毒專家接管了武漢實驗室,從而杜絕了外界對此進一步的調查。另外,據報道,北京要求銷毀李文亮醫生和其他人採集的病毒樣本。

人們普遍要求,實際上也是一種期望,即中共政權應該向那些遭受苦難、人民死亡或重病、經濟受到嚴重損害的國家支付賠款。

問題是,如果中共如大家預料的拒絕承擔責任,那麼該怎麼索賠呢?遺憾的是,沒有北京的合作,大多數法律訴訟方法都將失敗。

不過,我相信,有一個行動方案將使北京當局屈服,並做出賠償。我相信,如果北京拒絕和解,這種方法將使各國能夠扣押資產作為賠償。這並不排除北京可能以已知和未知的手段進行報復的可能性。

事實上,針對北京的集體法律訴訟已經在美國聯邦法院進行。無論這種集體訴訟多麼正當,它都沒有成功的機會。這是因為大多數法律制度都納入了國際公法中的主權豁免原則。1976年,美國在《外國主權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中對此進行了強調,最高法院確認,在類似針對北京的案件中,外國政府不受美國法院的管轄。

2016年,美國通過的《正義反對恐怖主義贊助者法案》(Justice Against sponsor of Terrorism Act, 2016)沒有提供足夠廣泛的窗口來涵蓋針對中共病毒的損害索賠。在涉及前智利國家元首,已故奧古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的上議院案中,英國也沒有採取類似的削減主權豁免的措施。包括香港在內的其它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可能也會遇到同樣的障礙。

第二個建議是,各國政府向所謂的世界法庭,即國際法庭對北京提起訴訟,從而獲得一項通常耗時數年的判決,然後尋求賠償令。

儘管出庭的法官是由北京提名的,並且是國家副主席,但中共一直沒有宣佈接受國際法庭的管轄權,可以預見,北京更不可能接受國際法庭對這個官司的裁決。類似的困難也適用於國際仲裁法庭。

第三條途徑是通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或聯合國大會來徵求世界法庭的諮詢意見。問題在於,中共政府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一票否決權,肯定將否決第一種方案,並可能阻止必要的多數派同意第二種方案。

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也可以在194個成員國組成的世衛大會或34名(技術專家組成的)執行委員會多數同意的情況下徵求意見。但是隨後法庭可能被說服並裁定,如何對健康問題來決定賠償金額超出了世衛的權力範圍。事實上,1993年,法庭實際上也以類似的理由駁回了世衛組織關於使用核武器問題發表意見的請求。

即使那些組織成功地向法庭提起並贏得訴訟,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多年以後,人們可能發現,國際法庭的裁決因為中共的不配合沒法得到執行。

第四個途徑是活動人士建立一個非正式的人民法庭。這個法庭已被用於調查伊朗、越南、印度尼西亞的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以及最近「中國法庭」(即調查中共強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調查中國境內活摘器官的惡行。

這些非正式法庭的裁決可以為倖存者和受害者親近的人提供某種解決方案。而且,他們所發現和建立的資訊可以告知公眾和媒體,並可以鼓勵隨後的官方行動。

總部位於倫敦的「中國法庭」於2019年作出判決。以有力證據為基礎,法庭發現中共政府正在按需從事強摘器官以供出售的活動。這種器官交易被發現涉及殺害政治異見者、宗教人士或中共控制外的宗教人士,如穆斯林、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特別是法輪功修練者。

該法庭由受人尊敬的國際律師傑弗里・尼斯爵士(Nir QC)擔任主席,他曾在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領導對塞爾維亞前總統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 evic)的起訴。

其他人包括一位著名的胸腔移植專家和倫敦大學學院心胸外科教授,馬來西亞、伊朗和美國著名的人權律師,一位在人權領域從事一系列非政府組織工作的商人,以及一位受人尊敬的中國歷史學者。

顯然,中共政府既不會參加有關中共病毒的私人法庭,也不會遵守任何裁決。與(處理)調查摘取器官的「中國法庭」一樣,中共政府可能會利用其影響力,試圖確保政府和主流媒體只會名義上關注它。在活摘器官方面,這取得了令人驚訝的成功,但在中共病毒方面,可能不太成功。

我相信在第五個過程中有一個解決方案,大量損失可以獲得賠償。但需要各國政府拿出勇氣來採取這一行動。

這就是我所說的紐倫堡解決方案,這個名字基於紐倫堡審判。紐倫堡軍事法庭是根據邱吉爾、羅斯福和史太林的《莫斯科宣言》成立的,該宣言旨在「將二戰納粹罪犯追至天涯海角,並將他們交給原告,以便伸張正義」。

某些國家,例如美國和類似國家,可以簽訂一項條約,設立類似的法庭來審理這一索賠。

這項條約不一定是美國憲法所定義的條約,必須總統簽署並獲得參議院三分之二的議員「建議和同意」。這可能是總統的一項行政協議,根據國際法,這將構成一項條約。

現在,在美國和英國、加拿大、澳洲和紐西蘭等英聯邦國家的法律中,官方均已簽署並批准了條約,因此必須制定法律才能執行法庭的裁決。

最初的國家數目不會影響法庭裁決的可執行性,每個國家可以根據現有的中國資產來確定賠償金額。

重要的是應該允許其它國家在以後加入條約,但應該謹慎,只有在原始簽署國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加入。

北京當局在尊重國際法庭方面的記錄很差,即使是那些以中國為法律主體的罕見國際法庭判決,比如在2016年裁決的由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

雖然北京沒有義務出席本法庭,而且可以預期北京會拒絕參加,但是應該給予北京在每一階段出庭作證的機會。

條約應規定,如果一國政府拒絕出庭,則當事方之一可以申請法庭指派一名法庭之友代表北京出庭。例如,可以邀請中國國際法學會來填補這一角色。

條約應明確說明問題,這些問題應由法庭決定,包括病毒是如何開始的;北京當局有義務發出警告,是否履行了這一義務;病毒如何傳播到締約方和其它國家;以及臨時和最終的損害賠償金額等問題。

條約應就證據問題作出規定,並對包括傳聞在內的所有形式的證據聽證作出廣泛的規定。

仲裁庭應有權宣佈中共的財產將用於支付任何裁決,並有權隨時凍結這些財產,該財產適用於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國共產黨及其同夥和合夥人的高級官員,以及在中國成立、註冊的所有公司和其它實體在中國,或在北京的控制下,無論位於何處,無論是否歸屬於代名人、受託人或類似的人。

這個過程是,一旦下達臨時命令,這些命令可以由各黨派,例如美國國會和澳洲議會賦予立法效力。以澳洲為例,北京擁有和控制的財產可以被沒收,來滿足未決的臨時和最終判決。

如果有進一步加入或出於任何原因需要聽取任何當事方或法庭之友的請求(指定代表北京的利益),仲裁庭應維持原狀五年。法院應有權作出進一步的命令,並具有繼續作出或拒絕這些命令,或作出其認為必要或適當的決定的權力。

這樣的法庭將為北京當局在中共病毒的危機中所造成的損害(的國家),獲得全額和公正的賠償。#

作者簡介:大衛・弗林特(David Flint,A.M.)是澳洲新聞理事會和澳洲廣播管理局的前主席,還是一位名譽法學教授。

原文CCP Virus:Just Reparations刊登在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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