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43歲的楊立華離世了,聽到消息的鄉親無不震驚,都覺得這不可能,孩子還小,這當媽的人怎麼說沒就沒了呢?可這確是事實,11月9日其骨灰下葬。

明慧網報道,2019年11月5日左右,家屬接到哈爾濱女子監獄打來的電話說楊立華有病住醫院,楊立華的丈夫和弟弟及弟媳急忙買票前往哈爾濱,可就在當天下午監獄又打來電話說楊立華已經不行了。等家屬到達哈爾濱醫大二院,看到人已經沒有了氣息。

在醫院,楊立華的家屬想看病歷,是甚麼原因讓這麼年輕的人,這麼快就沒命了。警察不讓家屬拿病歷,只有警察拿著才讓看。

家屬看到楊立華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不想就這樣把人火化,要做屍檢,結果警察找理由說做屍檢需要很長時間,還得向上面匯報批准,不知道要等幾個月。家屬不懂那麼多,無奈只得簽字把遺體火化。

楊立華本人性格開朗,愛說愛笑,對人熱心,每一個和她打過交道的人都說她人好。當鄉親們得知她突然死去,都不敢相信,才40出頭的人,怎麼會突然就去了,太可惜、太冤枉了。

法輪功學員楊立華(明慧網)
法輪功學員楊立華(明慧網)

認識楊立華的鄉親們投稿明慧網為她訴冤情:

沒希望的孩子活了

幼年起,楊立華的體質就非常差,總是有病,還有關節炎,腳脖疼不敢走路。1998年,法輪功傳入她住的村子,她聽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還能夠治病,並且教人向善,也不收費,就隨著煉。她每天看法輪功書籍、煉功,按照書中教的「真、善、忍」做人,對誰都好,慢慢地,以前病病怏怏的人健康起來,那段時間過得充實快樂。

楊立華學法輪功還沒有一年,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動全國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污衊、造謠宣傳,鋪天蓋地地打壓,一時黑雲壓頂。她在學法煉功中也懈怠了,之後結婚了。由於在修煉上的放鬆,幾年後她身體狀況逐漸往回退,她的大女兒因為她的體質差,不足月就生產了,小兒子就更差了,不足7個月就早產,只有男人的手掌大,孩子的指甲都沒長成,不會吃奶。

因沒有錢住不起醫院,冬天在四面還透風的屋子裏,她看著幼小早產的孩子,只能是聽天由命。丈夫心裏清楚在家裏孩子不可能活下來,就是在醫院活著的希望都不大,同時楊立華又得了產後風,渾身僵硬。在無奈無助的時候,他們想起法輪功,求大法師父救救她們母子,將來一定帶著孩子好好修煉法輪功。他們每天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奇蹟就這樣出現了,看似沒有希望的孩子活了,楊立華的病也好了,全家無法用語言感恩法輪功。知道此事的鄉親都說真的神奇!

此後,由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不斷地升級,及江氏集團的滅絕政策「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這種令人髮指的邪惡,嚇的楊立華的丈夫不敢學了,楊立華內心很苦,常言說: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2014年8月,楊立華因在電線杆上寫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判刑3年。那時她的小兒子才5歲多,大女兒剛剛上小學,年幼的倆個孩子就這樣失去了媽媽的照顧。

在哈爾濱女子監獄,楊立華遭受殘酷折磨,她被體罰,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直不起來,走路困難。

據曾經和楊立華在一起的犯人講,楊立華在監獄有時被打的很長時間都甦醒不過來,有時還被灌濃鹽水,口渴的用手捧著水盆喝水。

生活沒保障 討個說法 又遭判刑

2017年8月,楊立華出冤獄回家,身體尚未恢復,因家庭經濟條件差,就急著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給車加油,以解決家庭的經濟困難。楊立華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間,被孫吳縣紅旗街派出所(東所)所長孫世軍碰到。

孫世軍濫用職權,強令該單位無故辭退楊立華,並說:「無論你到哪裏上班,我都會告訴他們你煉法輪功不能用你。」

無奈,楊立華只能去找孫世軍說理,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學法輪功就不能工作,養家餬口。讓人沒想到的是,在派出所不但沒有見到所長孫世軍,楊立華還被無理地非法扣押2個多小時,過後派出所拒絕承認曾扣押過楊立華。

楊立華和朋友曲永霞說了此事,曲永霞覺得派出所人員怎麼能這樣目無王法,剝奪個人生存權,應該找他們說理。她們倆去了派出所、縣政府、信訪局,可是這些部門都相互推諉,也沒能解決問題。

2017年11月17日,在她們第二次去信訪辦時,被信訪辦人員曾慶明舉報說法輪功在政府鬧事,國保隊長田立遠領著警察及武裝協警很多人把兩個手無寸鐵的家庭婦女綁架了,當晚就被非法抄家,送往看守所。

沒幾天,曲永霞和楊立華就被非法批捕。據知情人說,當時孫吳縣縣長徐剛說,一定要重判她們法輪功。

就這樣,2017年12月26日,短短的一個多月,她們就被孫吳法院主審法官張虹非法判刑,楊立華被冤判4年、曲永霞3年。

二人不服上訴至黑河市中級法院,並聘請了律師,一審主審法官張虹還想阻止律師閱卷,律師向張虹遞交《複製法院庭審過程錄音、錄像申請書》,張虹也未允許辯護律師複製,剝奪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的行為。

律師無罪辯護 法院枉判

2018年1月31日,黑河市中級法院對楊立華開庭。

律師辯護說:本案能從發生、偵辦到審查起訴,又經過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有罪,簡直不可思議。上訴人正常的、合理的為生存養家餬口的工作權利被所謂「人民警察」無情地剝奪,本辯護人感覺到匪夷所思,更感覺到毛骨悚然。

不寒而慄的是上訴人向政法和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後,有關單位非但不處理濫用職權、違法亂紀的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反而羅列罪名對為生存而尋求幫助、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公民進行打擊,這還是我們滿懷希望、無限信任的「人民公僕」嗎?

律師說,像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之類的公務人員讓其連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許,因為她信仰法輪功?但首先她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她要生存,要養活自己,撫養子女,贍養老人啊!相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冷漠讓人情何以堪啊!

在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下,法院仍維持原判,2018年2月中旬,楊立華被關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這一次在監獄,也不知道楊立華遭受了怎樣的酷刑折磨,沒能看家人一面,沒能和家人說一句話,就失去了年僅43歲的生命。

楊立華的爸爸因為女兒再次被非法抓捕,悲憤過度,一病不起,心疼可憐的女兒怎麼剛剛出獄回家,又遭迫害,在得知女兒被非法判刑4年之後,老人無法接受事實,突然離世。

楊立華的媽媽曾經得過鼻癌,鼻子沒了,臉部就是一個大窟窿,不敢外出、怕嚇到外人。楊立華的爸爸去世後,扔下她的媽媽也無人照顧,她的媽媽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被迫害去世,有親人去看她時,她的媽媽還在講,等等我姑娘回來我就好了。

楊立華的兩個孩子還在上學,為了儘可能不傷害到孩子,所有知道楊立華去世的人都在隱瞞著,她的丈夫只有忍著悲傷,笑對孩子,照顧孩子。

人在做 天在看

鄉親們說,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從92年至99年短短7年的時間,人傳人,心傳心,就有上億的人修煉;在沒有任何媒體廣告,沒有刻意做任何宣傳的情況下,就達到了如此效應,這不正說明法輪功深得人心;兩次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家喻戶曉,國家公安部親自寫的表揚信、給法輪功創始人的榮譽證書,那是有據可查。而且在江澤民企圖抓法輪功把柄搞迫害之際,喬石組織老幹部調查法輪功後,也得出了「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

這樣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應得到國家大力支持。然而江澤民在妒嫉下,出於一己之私,不顧事實,發動迫害,把全國推向一場浩劫中,多少公檢法人員被拉入其中,成為江氏迫害好人的幫兇。20年中,多少人失去生命,失去家庭、親人。

孫吳縣的公檢法的人員,當你們對楊立華進行非法的抓捕,羅織罪名湊數,罔顧法理無情宣判時,你們可曾捫心自問,她是真的在犯罪嗎?你所做的每一個決定是從良知、道義、法律的角度做的嗎?特別是主審法官張虹,你想過你是在冤判一個好人嗎?把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兩次送入監獄,而且距前一次出獄相隔僅三個月,你於心何忍?

常言說:善惡有報是天理。看看那些被抓的官員,比如: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李東生等等,哪一個不是曾經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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