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是中共的「國慶節」,卻是炎黃子孫的「國殤日」。這一天,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被兩個人架上天安門城樓。看到江澤民,我突然回想起10年前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往事。

我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1995年5月3日,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4月25日,發生了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和平上訪事件。當晚,此前從未就法輪功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細緻調查研究的江澤民,在寫給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中,卻發誓要「戰勝法輪功」。

大約在1999年4月29日,中紀委領導向我傳達了江澤民的信。當時,我覺得江澤民可能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以掛號信方式,寄給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7位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

但是,江澤民聽不進我的真話,一意孤行,非要迫害法輪功不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動用全部國家機器,以天塌地陷之勢,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當天,我被「隔離審查」。之後,被關押135天,被開除黨籍、辭退回家。從此,我的人權狀況不斷惡化。

2008年7月11日,北京第29屆奧運會前夕,我因為堅持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被非法抓進看守所。2009年10月7日,被非法判刑5年。

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人民幣

在被非法監禁的5年裏,我寫了大量檢舉信、控告信,以及上訴狀,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人民幣。具體索賠情況如下:

1. 向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索賠1,000萬;

2. 向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索賠1,000萬;

3. 向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賀國強索賠1,000萬;

4. 向中共公安部長孟建柱索賠1,000萬;

5. 向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鑑定人索賠1,000萬;

6. 向北京市公安局的鑑定人索賠1,000萬;

7. 向北京市西城區檢察官陸俊釗索賠1,000萬;

8. 向北京市西城區法官徐麗文索賠1,000萬;

9. 向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所長張寶利(音)索賠1,000萬;

10.向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索賠1,000萬;

11.向北京市前進監獄副監獄長曹利華索賠1,000萬;

12.向北京市前進監獄警官柳剛索賠1,000萬。

法院對索賠超過1億元沒說一個「不」字

上述檢舉信、控告信、上訴狀,是我分別被監禁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市前進監獄期間寫的。分別上交給西城區看守所警官李東、張波、張起江(音)、張湧(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警官解國建(音),前進監獄警官柳剛等。

上述索賠對像涵蓋了與我的案子有關的幾乎所有官員,且每人都是1,000萬,總額超過1億元。這決不是一件小事情。

當時,我無權、無錢、無人身自由,我寫的每一個字都是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我的檢舉、控告、上訴不是鐵證如山,我肯定會被法院以「誣陷」、「敲詐勒索」「黨和國家領導人」從重、從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但是,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官員、警官、檢察官、法官、獄警意料之外的是,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裁定書,對我的巨額索賠要求,都沒說一個「不」字!都沒有認定我「誣陷」、「敲詐勒索」江澤民、周永康、孟建柱等。

為何法院對索賠超過1億元沒說一個「不」字?

在幾乎每一封檢舉信、控告信和上訴狀中,我都談到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即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鑑定人偽造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問題。從2008年12月12日被告知這個鑑定結論之日起,我就明確指出,這個鑑定結論是偽造的。直到出獄前,我一直在檢舉、控告這個問題。

2009年10月13日,在寫給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中,我再次談到這個問題,再次要求法官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這個鑑定結論的真假。鑒於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利用偽造的鑑定結論非法判處我有期徒刑5年,我提出3點訴訟請求:第一,撤銷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麗文法官;第三,徐麗文法官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凡證人證言,必須經法庭質證、查實後,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鑑定人屬於證人,鑑定結論屬於證言。其實,對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的真假進行質證、查實非常簡單。以我的電腦為例。只要法官傳鑑定人到法庭上,將我的電腦接上電源,接上打印機,打開我的電腦,打印出一份證明我有罪的文件來,10分鐘足以辨真假。

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我的上訴案作出終審裁定。在此之前,我在檢舉信、控告信、上訴狀中提出的索賠要求,從1,000萬元人民幣起,一次一次往上累加,已經加到超過1億元。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促使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上述鑑定結論的真假。

但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並沒有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上述鑑定結論的真假。而且,從上訴到最後接到終審裁定書,我一直沒有見到專門負責審理我的上訴案的審判長賈連春法官!

為甚麼?

因為這個鑑定結論就是偽造的!

利用「人民法院」破壞法律實施的大騙局

科學來不得半點虛假與狂妄。科學的鑑定結論是經得起反覆檢驗的。

關於請法官質證、查實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問題,我在《上訴狀》中是這麼要求的,我請求法官傳鑑定人到法庭上,從我的電腦中打印出一份證明我有罪的文件來,給我的老領導、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等看一看。如果鑑定人在法庭上真的能從我的電腦中打印出一份證明我有罪的文件來,並讓尉健行確認,我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為甚麼我提出請尉健行到法庭上親眼看一看?因為法院找一幫人造假是非常簡單的事。我提出這個要求,實際上提出了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即法院的客觀性、公正性問題。客觀公正的審判,任何人都無話可說;法院搞暗箱操作,就沒有任何公信力。

如果這個鑑定結論100%是真的,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我的庭審這麼做才符合邏輯:第一,請中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旁聽;第二,請法學專家、警官、檢察官、法官、律師等到場旁聽;第三,請中外記者、外國駐華使節到場旁聽;第四,請我的家人到場旁聽;第五,對庭審過程向全世界電視直播。

實際情況是甚麼呢?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我的上訴案,沒有在法庭上公開審理,沒有在法庭上公開宣判,也沒有請任何人到法庭旁聽。審判長賈連春法官從始至終一直不敢見我這個被告,更不敢請鑑定人到法庭上質證、查實,更不要說請尉健行等到法庭上親眼見證上述鑑定結論的質證、查實過程了。

只有假的才不敢接受客觀公正的檢驗。

其實,我之所以敢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是因為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我知道上述鑑定結論是偽造的,我也知道,不僅賈連春法官不能證明上述鑑定結論不是假的,而且,中共公、檢、法、司的所有官員,包括時任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都不能證明這個鑑定結論不是假的。

無論他當多大的官,即使是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及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元兇江澤民,都沒法證明這個鑑定結論不是假的。

無論他多麼有錢,即使他是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超級億萬富翁,也沒法證明這個鑑定結論不是假的。

大騙局到了該收場的時候了

中共法院扣在我頭上的罪名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是蓄意栽贓陷害。第一,我沒有利用邪教組織;第二,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相反,倒是辦理我案子的公、檢、法、司官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欺上騙下,玩弄法律,踐踏人權,利用「人民法院」破壞法律實施,製造了一場大騙局:

鑑定人騙預審警官,預審警官騙檢察官,檢察官騙初審法官,初審法官騙終審法官,終審法官騙監獄警官,然後,這些人合起伙來,上騙時任中共黨魁的胡錦濤,下騙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

從2008年起,我一直在揭露這場大騙局。如果當時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如果當時審理我案子的法官,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對於偽造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問題,當庭就可以查得一清二楚。然後,順藤摸瓜,一步一步往上查,就可查到江澤民頭上,或許10年前,就可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到今天為止,在中國大陸,這場大騙局被掩蓋了10年。

2015年1月22日我來到美國紐約後,多次談到這場大騙局。

進入2019年,人類歷史已發展到從地球上剷除共產主義的最後時候了。今年6月爆發的香港反送中運動,成為中共走向最後滅亡的一場歷史大戲,「天滅中共」的口號正響徹香港上空。

7月18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會見了27位宗教迫害倖存者,包括中國法輪功學員張玉華女士。特朗普總統說:「你們每個人都因信仰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我將永遠與你們並肩站在一起」。這次會見顯示出特朗普總統對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情和支持。

這裏,我請求特朗普總統幫助敦促中共領導人將上述大騙局查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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