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提倡的是入世的修行,傳統的道德禮義都是須要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中去遵守。《中庸.第十三章》有這樣一段話—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表達了對《詩經.豳風.伐柯》的部份感悟。

這段話的大意是,孔子說:「道,其實就在人的周圍(只是人沒有發現而已);離開了常人社會而去修道,不可能得道。《詩經.伐柯》說:『(用斧頭)砍樹木製作斧頭柄,它式樣及尺寸就在你的身邊。』」孔子的這段話是針對儒家法門的修煉者(古代的文人)說的,儒家文化中提倡的「修齊治平」都離不開人類社會。

孔子又接著說,舉著斧頭將樹木砍削成斧柄,眼光斜視自己手上的斧柄,你還是會覺得有差異。所以君子以做得好的人為參照來要求自己,改正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就行了。一個人能做到忠恕,離道就不遠了;甚麼是忠恕呢?自己不願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施加給別人[1]。

孔子為甚麼要引用《詩經.伐柯》中的一句話來說明「道不遠人」這樣的理呢?《詩經.伐柯》說的內容具體是甚麼呢?

《詩經.豳風.伐柯》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一章)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二章)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砍樹木製作斧頭柄該怎麼辦?沒有斧頭您做不了。娶妻該怎麼辦?沒有媒氏官您也娶不了。

取樹木為材製作斧頭柄(柯),沒有斧頭肯定是不行的,斧頭是古代砍伐樹木及舟車製造中最常用的工具之一。「克」字的主要用意是講斧頭柄的原材料還是得藉助斧頭去砍才行。「取」是「娶」的通假字。「媒」是指「媒氏(官名)」或媒氏這個官署的官員(都可以充當媒人的角色),在西周時期,從朝廷官員到平民娶妻,都必須通過媒氏官介紹及撮合。《周禮.地官司徒》規定:「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大意:媒氏官掌管萬民的婚姻;凡是孩子出生三個月由父親命名之後,都要到媒氏官那裏去登記這個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及姓名、性別等。(「判」的意思是「半分而合者」,故古語形容婚姻有「百年好合」及「妻子好合,如鼓瑟琴」的句子。)

《周禮註疏》原文參照(圖片由朝暉提供)
《周禮註疏》原文參照(圖片由朝暉提供)

西周時期,王朝及各大諸侯國,媒氏這個官署的標準配置是:「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見《周禮.地官司徒》」如果是諸侯國君的婚禮,一般是上卿為媒,周天子則是三公為媒。

《周禮》還規定了男性二十歲之後,三十歲之前必須娶妻;女性十五歲之後,二十歲之前必須出嫁。無故不結婚的男女要受罰。而各地的媒氏官也會根據所登記的孩子名錄,擇其年齡及門當戶對的男女小孩,給雙方的家長提出建議,至於是否成功,雙方還得按六禮[2]的要求去進行。見《禮記.昏義》及《儀禮.士昏禮》有詳細的規定及說明。

婚姻六禮中第二項的「問名」,大致流程是男家具書托媒人(媒氏官)請問女子的名字和出生的年月日,女家復書具告(媒氏官會核對原始紀錄)。問名後須要占卜,但憑天意,無法人為的協商解決,「問名」這一項是婚姻六禮能否完成的關鍵,這個過程媒氏官署會派人來參加。所以本詩的第一章說:「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製作斧頭柄,它的款式及尺寸就在您的身邊。我要見的人,一定是我身邊在祭祀方面做得好的人(可以是同窗;也可以是同僚)。

製作斧頭柄(柯),必須用斧頭來砍削;它的款式及尺寸除了以手上的斧柄為參照之外,《周禮》還有詳細的規定;就好像娶妻,必須通過媒氏來撮合介紹,《周禮》(包括《禮記》、《儀禮》)同樣有詳細的規定。

「覯」讀音「夠」,「見」或「拜會」的意思;「籩豆」指古代祭祀中盛放祭品的兩種禮器,所以這個詞在本詩中是借指祭祀。「籩」讀音「邊」,是竹製的禮器,「豆」為木製;主要用於盛放水土類祭品[3]。「踐」這個字,筆者認為應該取其「履行」或「行(禮)」的意思,這種用法在先秦時期的典籍中也常見。例如,《禮記.曲禮上》:「修身踐言,謂之善行(修煉自身,履行自己的諾言,這就是好的品行)。」《儀禮.士相見禮》:「某也,夫子之賤私,不足以踐禮,敢固辭(在下是某夫子的家臣,不足以行此賓客之禮,冒昧再次辭謝!)。」

(pixabay)
(pixabay)

〈伐柯〉這首詩以製作斧頭柄起興,用娶妻來比喻。「伐柯」首先須要斧頭來砍削樹木;「娶妻」須要「媒氏官」登記及撮合(得到官方的承認,也可以說是天定的姻緣,因為那時候官員均由王朝或諸侯國君委命,而王權及君權天授)。「伐柯」的參照物就在自己的手上(斧頭柄);「娶妻」可以以自己的父母親及已經成婚的兄弟姐妹為參照。周朝時期的婚禮有文字上的禮法規定。「伐柯」亦然,《周禮》也有「柯」的詳細尺寸規定。

「我覯之子,籩豆有踐」;最後兩句是這首詩所要闡述的重點。為甚麼我要見的人是祭祀方面做得好的?「籩豆」二字為甚麼不是詩書、琴瑟、鐘鼓、兵書或者是禮樂、德行等,而是祭祀呢?這裏面存在了甚麼奧秘呢?

筆者因為機緣巧合,從事了製香行業,每天製香都按傳統的製造要求,沐浴更衣給黃帝上香後才開始製作。當時筆者沒有任何有求之心,都是抱著一種虔誠的心態在做事,祭文也是自己原創的。因為黃帝是中華民族的人文初祖,祭祀黃帝等於是祭天,又相當於是古代學堂的釋奠禮(神明是沒有分別心的,不是說一定要祭祀周公或孔子才算是釋奠,而且周公及孔子也都是黃帝的傳人)。

因為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的理,術數的運用涵蓋了傳統行業,筆者在傳統行業也有所領悟。另外,在唐詩近體詩的創作中,筆者寫詩時腦海中經常出現似曾相識的詞彙,一查字典發現原來古人有用過。筆者說出自己親身經歷的用意是想表達,只有虔誠的祭祀(不帶任何有求之心),才能得到神的幫助及點化,才能看到十三經[4]字面背後更深的內涵。以《伐柯》這首詩為例,筆者在之前說了,《周禮》對「柯」的尺寸有具體的規定。

(未完,下周三續完)

注釋:

1.《中庸.第十三章》: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2.六禮:指古代在確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納幣)、請期、親迎。其中納幣也稱為「文定」。

3.《禮記.郊特牲》:「飲,養陽氣也,故有樂;食,養陰氣也,故無聲。凡聲,陽也。鼎俎奇而籩豆偶,陰陽之義也。籩豆之實,水土之品也。不敢用褻味,而貴多品,所以交於旦明之義也。」大意:饗禮以飲酒為主,意在保養陽氣,所以有音樂;食禮以吃飯為主,意在保養陰氣,所以沒有音樂。凡是音樂,都屬陽類。鼎和俎的數目總是單數,籩和豆的數目總是偶數,這是因為鼎俎是盛放牲體的,牲體是動物,屬於陽類;而籩豆中盛放的多是植物,植物屬於陰類。籩豆中盛放的食品,都是水中所生,土中所長,屬於陰類。祭品既不敢用生人認為味美可口者,而品種可以多樣,因為祭品是用來供奉神靈的。

4.十三經:儒家的十三部經書,即《詩經》、《周禮》、《儀禮》、《禮記》、《易經》、《尚書》、《春秋左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論語》、《孝經》、《爾雅》、《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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