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70多年了,追查納粹戰犯的努力一直沒有停止過。而且眾所周知,這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國際人權組織西蒙維森塔爾中心於2013年7月發起了一項運動:懸賞追查二戰納粹戰犯。當時該組織在德國街頭張貼海報,大字寫的是:「晚了,但還不是太晚。」該組織的一個宗旨是,追究謀殺罪沒有時限。無論時日長短,無論天涯海角,都要追究到底,將罪犯繩之以法。
這一次追蹤的大多是未直接殺人的「小人物」,諸如看守、翻譯、幫廚、賬房等。德國司法也改變了量刑原則:只要參與過就有罪。因為有這些小齒輪的工作,納粹這部殺人機器才能運作。
戰犯變得越來越不容易,但德國近幾年審理了幾宗納粹案例,法院甚至裁定將一名被判刑的被告送進監獄服刑。納粹集中營的倖存者表示,審判這些垂暮老人不是為了復仇,而是為了伸張正義。
2017年11月,德國北部菜勒市(Celle)高等地區法院裁定,人稱「奧斯威辛賬房」的前納粹黨衛隊看守格勒寧(Oskar Groening)須入獄服刑,他因協助謀殺罪2015年7月被判處4年徒刑。
法院表示:「根據專家意見,高等地區法院裁決,罪犯儘管年事已高,但身體健康可入獄服刑。」一名法院醫師認為,在監禁期間給予適當照料和醫療的情況下,他可入獄服刑。
集中營登記財務賬房獲刑
德國呂嫩堡(Lueneburg)州法院2015年正式起訴格勒寧,罪名是協助謀殺。他在臭名昭著的奧斯威辛集中營(Auschwitz)工作期間,約30萬人被謀害。同年7月,法院判決:協助謀殺罪成立,獲刑4年。
格勒寧生於1921年,他1942年到1944年在奧斯威辛集中營工作,主要負責管理囚犯的現金和首飾等財物。德國媒體把他稱為「奧斯威辛賬房先生」。
他在集中營工作期間,大約42.5萬名猶太人從匈牙利被運至奧斯威辛集中營,其中30萬人被送入毒氣室殺死。格勒寧雖然沒有親自動手,但他被指控,對這些人的死亡負有責任。
2016年9月,判決正式生效。2017年,菜勒市高等法院裁決,格勒寧的健康情況可以服刑,並下令,儘快將其收監。他的律師向法院遞交申請,希望免於服刑。
2018年1月,法院駁回申請。格勒寧申請赦免。在政府還未對赦免問題作出決定,他還未正式服刑前,格勒寧2018年3月9日在一家醫院去世了。
律師強調判決更具意義
格勒寧死後,代表受害人的律師瓦爾特(Thomas Walther)對德國媒體表示,他所代表的約50名起訴人都是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倖存者,他們更關心法院對格勒寧的判決。德國最高法院對呂嫩堡州法院的判決給予了肯定,認定格勒寧有罪,這超越了生死的界限。很多集中營的倖存者都表示,他們尋求的是公道和正義,而懲罰不是目的。
國際奧斯威辛委員會前主席霍依布納(Christoph Heubner)對德國媒體表示,格勒寧是奧斯威辛集中營前納粹份子中極個別被送上法庭的個體之一,他也是少數在公開場合講述集中營真相的人。他認為,從格勒寧對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回憶中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納粹份子都認為自己被不公正對待,而且他們都逃過了德國法律的追究。
為紀念在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納粹殺害的猶太人而成立的國際人權組織——西蒙維森塔爾中心負責人祖羅夫(Efraim Zuroff)則表示,很遺憾格勒寧逃過了牢獄懲罰,他還沒有服刑就死去了非常遺憾,因為認罪服刑這一點據有非常重要的象徵意義。
助殺人機器運行小齒輪同罪
格勒寧案在德國司法歷史上據有特別的意義,他是為數極少的被判刑的前納粹集中營小人物。
據統計,戰後奧斯威辛集中營有6,500多名納粹成員,其中只有不足50人被判刑。
1985年,法蘭克福檢察院對格勒寧展開調查,但因缺乏足夠的犯罪事實無果而終。2014 年,漢諾威檢察院才成功將格勒寧送上法庭。
格勒寧不迴避在集中營工作的經歷,他在公開場合回憶這段經歷,將納粹迫害猶太人的罪行公佈於世。他感到在道義上有罪,他對猶太人表示懺悔,但他否認參與過任何具體的殺人行為。他認為,自己不能算罪犯,只是隨從。他就是一個不起眼的小齒輪,不足掛齒,無足輕重。
但現在德國司法不這樣看:正因為有這些小齒輪的幫助,這部殺人機器才得以運行,因此他們同樣有罪責。
根據資料,有130萬人在奧斯威辛集中營被謀殺,這裏就是一部系統運轉的龐大的殺人機器。
對格勒寧來說,這裏就是一個工作地點,但對成千上萬的猶太人,來到奧斯威辛,就走進了通往死亡的大門。其實在這裏工作的人,誰都明白這裏是幹甚麼的,誰都無法否認這裏發生的大屠殺行徑。
另外,格勒寧從事記賬工作,他將從猶太人身上搜出的財物整理、上交。歷史學家估算,從奧斯威辛集中營總共有800車廂掠奪來的物品被運往柏林——這也從經濟上支持了這部殺人機器的運作。因此,從哪方面講,格勒寧都有罪。
伸張正義 追查納粹組織不放棄
國際人權組織西蒙維森塔爾中心於2013年7月發起了一項運動:懸賞追查二戰納粹戰犯。
該組織的一個宗旨是,追究謀殺罪沒有時限。無論時日長短,無論天涯海角,都要追究到底,將罪犯繩之以法。
該組織從2013年開始,對大約50名在世的納粹份子進行調查。最近幾年,已經有多名監獄看守、會計、廚房幫廚等被德國法庭判刑。
德國司法對前納粹份子的量刑從2011年德米揚紐克案之後發生變化。之前,德國法庭認為,只有確鑿證據證明被告犯有殺人罪,才能判刑。德米揚魯克案件後,審理原則發生變化:只要為納粹工作過,就是其中一員,就有罪。
2011年,慕尼黑法院裁定88歲前納粹集中營看守德米揚紐克(John Demjanjuk)犯有協助謀殺罪,判刑5年,因為他協助謀殺了2.8萬人。德米揚紐克是2009年被美國遣返到德國受審的,審理期間,他坐在輪椅上,甚至躺在擔架上被抬進法庭。
法官判決時表示,無論他是做甚麼工作的,只要他為納粹工作過,就可治罪。因為他的工作,使得納粹這一整部殺人機器得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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