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喜歡看香港的警匪片,片中正氣凜然、舉手投足間頗有英國范兒的警察給自己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而,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香港警務系統同樣逐步被中共滲透,港警成為了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共中央政府打壓香港民眾抗議的工具,他們的暴力化在最近香港的抗議活動中彰顯無遺。
7月1日早7時,有示威者阻止港府升中共血旗時,遭到港警以警棍、長盾牌及胡椒噴霧驅趕。有示威者被毆打致傷,也有示威者被抓捕。中午過後,大批原本支持警方的不明身份人員突然包圍立法會,以鐵枝、鐵籠車等物品衝擊立法會議員入口玻璃幕門。
其後眾多配備長槍、長盾、警棍等裝備的港警前往現場,並發射胡椒噴霧,亦有港警已開始為槍上橡膠子彈,並架到玻璃門缺口處戒備,現場還見到有港警已配備AR-15來福槍。
或許是還有所忌憚,港警尚未選擇向民眾開槍。不過,在6月12日,面對抗議的香港民眾,香港警方使用了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驅散抗議民眾,導致至少79人受傷,其中有人頭部中槍,頭破血流,不斷吐血。其中2人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警方的野蠻行徑遭到了各界的痛斥,警方被指是過度使用武力。這也是6月16日二百萬港人湧上街頭的直接原因之一。
可以肯定地說,此時的香港警方已淪為港府、北京當局打壓民眾、推行維穩的工具,而且警方高層並不忌諱這一點。
6月29日,香港警方就「七一」大遊行安排舉行記者會,當有記者問及警方有否借用外援(包括大陸資源)時,中區副指揮官辛子健爽快回答「好主意」,在被追問是否包括中共軍隊或駐港部隊,他再次表示是「好的意見」。
6月30日,香港親共組織發起「撐警察」集會,據披露,現場有操粵語和普通話口音的中年人與港警交談甚歡,這表明香港警署早已毫不避諱其聽從的是誰的命令。
按照一位網友的說法:這些由香港人出糧的警察,已漸漸淪落成為威權政府的維穩工具。他們傳遞的信息是:「有需要時,將會不惜一切,甚至要求滿手鮮血的解放軍協助,完成維穩任務。」
無疑,港警正在走向一條仿傚所謂「共和國衛士」危險的道路。1989年6月4日,在鄧小平下令開槍鎮壓學生後,被中共洗腦了的諸多中共將官、士兵,在天安門廣場以及周邊地區大開殺戒,成為了中共罪惡的幫兇。
「六四」屠殺後,鄧小平與李鵬、江澤民親自向屠殺中有功勞或重傷、被殺的軍人頒授或追授「共和國衛士」銅章,先後五批共授予了37人,其中死者14人,生者23人。
沒有人會否認,這些沾滿了人民鮮血的軍人們實則是「六四屠城衛士」。在他們身上隱藏著不少罪惡。比如現為中共軍隊少將的李勃,曾駕駛坦克進入天安門廣場碾壓學生、民眾;時任27集團軍司令部偵察處參謀,少校軍銜的趙勇明,率領特遣分隊搗毀天安門廣場紀念碑下的高自聯指揮部和廣播站,而他知道是誰打死了25歲的中國人民大學學生程仁興;天津警備區坦克1師裝甲步兵團特務連駕駛員李樹存,駕車連闖5道路障,為中共軍隊進入天安門廣場開闢通路……
這些成為中共幫兇的「六四屠城衛士」在後來中共已經羞於提起,他們的最終結局會怎樣呢?他們是否在臨死的那一刻會感到靈魂的不安呢?
前車之鑑,並不十分遙遠,如果香港警署和港警們罔顧良知、良心,選擇聽命於中共,甚至不惜開槍傷人,那麼他們必將與那些「屠城衛士們」一樣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柏林牆推倒前的一個冬夜,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他的朋友高定,一起偷偷爬上了柏林牆,準備逃往西德。幾聲槍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的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也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
射殺他的東德士兵叫英格‧亨里奇。讓他沒想到的是,柏林牆推倒之後,他因殺人罪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里奇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
然而,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樣的法則同樣適用於港警。當有一天中共垮台,香港人追訴港警的罪責時,他們能逃脫嗎?要知道,沒有人可以以任何藉口來逃避責任或無視正義的詰問。香港的警察們,莫要等到後悔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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