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購房之事遲未定案,1976年感恩節的那一個禮拜,我先飛回達拉斯過節。記得回羅徹斯特的那一天是11月29號星期天,由於事先看電視新聞就已知道紐約上州地區要降大雪,所以當天傍晚時分,班機在羅徹斯特上空盤旋降落時,我對那機窗外之一片白茫茫世界並未特別在意,直到拎著行李去停車場取車時,才發現事態嚴重。

首先,要在數以百計的車陣中,找出你那被一呎多新雪覆蓋難以辨識的車子,然後,得將車子開出停車場,而機場工作人員是不會替你把車子「挖」出來的。他們丟給我一把雪鏟,要我「好自為之」。所以,那天我筋疲力盡,戰戰兢兢地由機場開車回到在Fairport鎮的租屋處時,已是晚上九時以後了。

讀到這兒,你一定對本人之「超級記憶力」佩服得「五體投地」,是嗎?嘿,我其實已有點兒「老人健忘症」,之所以會把這日期、時間記得如此清晰,是因為次日(11月30號星期一)清晨,我的小兒子意外地提早了幾天在達拉斯出生。

1976年的冬季,羅徹斯特地區的降雪量,大概是有歷史紀錄以來的前十名。從感恩節到次年四月,大地被雪覆蓋之厚,對我這德州佬來說真是「匪夷所思」。開車去超市辦貨,沿路居然見不到行人!因為鏟雪車將車道上的積雪堆到兩旁人行道上,高達八英呎以上!

過了一個雪季,才知道為何安大略湖旁有「湖景」的房子較便宜,那是因為凜冽的北風掠過廣闊的安大略湖湖面時,將湖上聚集之潮氣轉為雪片,一股腦兒傾倒在湖之南岸。湖畔兩層的樓房被雪覆蓋後,只能看到上面那層,一樓平房就慘啦!只剩下一個冒煙的煙囪而已。

真正讓我下定決心回德州的因素是,我完全無法適應在雪地上開車,險象環生之餘,還被後面不耐煩的駕駛人拼命地按喇叭——八成是因為我車速開得太慢,妨礙交通。

唉!羅徹斯特的雪,可不像偶爾在德州看到的那般「下」法,它的「雪」是漫天飛舞,橫向飄撒得眼花撩亂,連路都看不清楚,如何正常速度開車呢!即使現在想起當時開車之情景,還心有餘悸!

就有那麼一個「雪花橫飄」的下雪天,我在下班後開車回Fairport鎮租屋處之前,決定當晚不自炊,到橫跨該鎮之運河旁的一家「披薩」(Pizza )店去買一片披薩當晚餐。該店之匹薩遠近馳名,填料足足有一英吋厚(現在想到還會吞口水),十分美味,那兩塊錢一片的大披薩,保證比肯德基炸雞的一餐正點還更能飽肚子些。

大概是「橫飄」的大雪讓我視線迷亂,車子在離Pizza店停車場不到二十公尺處,因煞車太猛而打滑,直朝運河衝去,一陣手忙腳亂之後,車子算是停住了,我冷汗直流地下車一看,不得了啦!右前輪正好停在堤岸邊緣,只差那麼一公分就要掉進運河裏!

美國人最愛「見義勇為」,自告奮勇前來幫忙的就有好幾位,他們很快就將車子拉回路面。經過這番折騰,我對自己在雪地裏開車的信心幾乎消失殆盡。心中拿定主意,回達拉斯!◇(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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